为西门庆平反

读过《水浒传》和《金瓶梅》这两本书的人,都会对西门庆和潘金莲这两个人物 印象深刻,施耐庵的文笔把此二人描述成“奸夫淫妇”。这顶帽子一戴就是数百年,在儒家思想道德方面的禁锢下,很少人敢站出来帮西门庆和潘金莲打抱不平。令人气愤的是,当今社会多少像施耐庵这样的文人流氓,表面上一付正人君子似的,私底下包养情人、小秘、二奶、三妻、四妾、五姑、六婆 ------ 十三姨等等,施耐庵之流才是真正的下流胚子,他们对自己的下流事只字不提,却把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贬得一文不值。《金瓶梅》的作者就比施耐庵聪明多啦,这家伙早就料到我蜀故妓会为西门庆打抱不平,所以不敢留真名,只留了个“兰陵笑笑生”。

西门庆相貌英俊,风度翩翩,不但会做生意,而且能文会武。这种人放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朝代,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西门庆在山东清河经营药铺起家,后来涉足绸缎、绒线、钱庄等生意,鼎盛时期 有好几十个伙计奔波于山东境内、江浙、湖广等商埠之间 , 帮他处理家族生意。 西门庆曾经说过—— [ 兀(银子)那东西,最好动不喜静的,怎肯埋没在一处,也是天生应人用的。 ] 一句很普通的话,却道中资本主义商业经济的真髓。说明西门庆是一个很有生意头脑的天才商人。

像西门庆这样的成功人士,在“性开放”的宋代,家有三妻四妾如小菜一碟。他和潘金莲好上是因为潘金莲的竹竿打到他,人家不但不发怒,而且表现得非常绅士。若在今天,不要说是竹竿,不小心踩人一脚跟,不骂你祖宗十八代,至少也得挨白眼。在美国若是竹竿打到人,被告上法庭都有可能,医药费 + 精神损失费,弄得你吃不了、兜着走。想当初 , 西门庆若是对潘金莲恶语相向 , 来一句“你他妈的瞎眼呵 --- ”,再来一付凶神恶煞的样子,潘金莲再寂寞难耐也不会跟他睡到一张床上去。就是因为他宽容大度才使本来尴尬的场面化为“一竿忠情”。施耐庵这个小气鬼就是因为挨不着这一竿子,才心态不平衡。

再说潘金莲这位如花似玉的美女,在当时虽不是大家闺秀,但说她是小家碧玉不为过吧?《水浒传》有这样的一段记载 [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 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使女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 这说明潘金莲是一个多好的女子啊,她虽为使女,但对爱情却有很高的追求。是施耐庵这个老东西硬把她说成“人尽可夫”。

一个好端端的年青女子,却被人家当东西送给武大。这可是一个天大的悲剧啊,我们应该给受害者以最大的同情和爱心,而不是谩骂指责。所有骂潘金莲的人都被施耐庵给误导了,站在潘金莲的立场想想吧!

一个貌美如花、知书达礼的女子,“嫁”给一个龌龊粗俗、不识半字的猥琐男。这种极端不和谐的结合是对女性的最大侮辱。
对渴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浪漫爱情的潘金莲来说,其痛苦可想而知, 但这份渴望又受世俗礼教约束,她只能把它藏在内心深处,藏得越久,就越容易爆发。正当潘金莲孤独无助的时候,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西门庆出现了,西门庆给了她从武大那里得不来的一切,更重要的是她得到梦寐以求的爱情。蜀故妓诗曰:此时红杏不出墙,留在墙里奈若何?

在爱情面前,道德本来就不算什么。道德俗成的,也有其不符人性的一面。世俗的眼光是别人的,管他去呢。爱情才是自己的,别人怎么认为那是别人的事,别人的眼光不能成为追求浪漫爱情的障碍。我认为对他们说三道四的人才真正可耻,这些人骂别人是 “ 奸夫 ” 、“淫妇”,其实是他们的嫉妒心在作祟,个个都巴不得自己是西门庆呢。
西门庆和潘金莲都没有错,他们敢爱敢恨、敢去面对爱情,错的是施耐庵手中的那把笔。他们若诞生在蜀故妓笔下,他们就是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我佩服潘金莲在爱情上的勇气,也佩服西门庆敢于救弱女子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英雄豪气。可惜红颜命薄、英雄气短,阳谷县警察武松以权谋私、知法犯法,把他们双双给杀了。他们怨死已经 N 年,但我们活着的人不能再被施耐庵的一面之词继续给蒙下去。我们要为西门庆和潘金莲平反,更要为他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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