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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耻辱,更是我们的耻辱——也谈火烧圆明园(三)
2009-06-24 21:45:13
三、大沽口战役:半心半意的偷袭 袁伟时教授认为,大沽口战役乃是僧格林沁奉咸丰之命偷袭(“悄悄击之”)英法使团,最终导致火烧圆明园,他的结论是: “1. 咸丰皇帝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让官兵假扮乡勇,‘悄悄’袭击洋鬼子。同时,他又十余次下令,要先‘晓谕’洋人,先礼后兵。 2. 僧格林沁忠实执行了‘悄悄击之’的旨意;但没有事先晓谕;也坚决拒绝手下大臣的劝阻;并且是要洋人从北塘登陆,绕道至天津的设计者。 3. 对这一丧权辱国的横祸,以曾国藩、郭嵩焘、吴汝纶等为代表(还包括李鸿章、冯桂芬等人)的比较清醒的官僚和士绅,已经有过严厉的批评和讽喻。” 愚以为,这些话似有过于简化之嫌。偷袭使团当然是咸丰想出来的馊主意,大沽炮战也具有明显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突然发难的特点,但是否可作简单道义判断,则有待商榷。 如前所述,英法使节进京换约,乃是咸丰最大的恐惧。为了防止这噩梦成真,他命令桂良力争改为在上海换约,但为额尔金拒绝。咸丰最后只好让了步,同意公使入京换约,但必须按藩属朝见的常例办理,人数不得超过十人,不得坐轿并陈列仪仗,换约后立刻离京南下。 待到英国公使卜鲁斯上任时,桂良又反复力劝,让他不要北上。但英国政府早给卜鲁斯下了详细指令,规定他必须由“充足的海军武力”伴随,确保在北京能享受“ 光荣的接见仪式”,拒绝一切隐含贬低他的地位的礼仪,以及要他在其他地方换约的要求(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648页)。 鬼子之所以要这么做,主要是他们早就腻透了我大清的天朝心态,想以此举让清廷明白,他们并不是天朝藩属,而是平等的国家,因此应该受到相称的礼遇,如同他们后来接待中国使节郭嵩焘、李鸿章等人一般。这就是人家对“国家尊严”的理解。当时这种观念并不存在于国人心中,乃是让鬼子用武力教会咱们的。缺乏这观念,把鬼子当成进城的乡巴佬,恰是两次鸦片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为无法劝阻,桂良等人只好照会英法公使,保证他们将得到友好接待,但请使团把战船停在海河口的拦江沙以外,再带着少量行装和适当数目的随员进京(ibid,650页)。 因此,英法使团进京前已经得到中方明确指示,不能将战船开入海河,必须将之留在外洋。英法使团无视这一通知,擅自将战船开入中国内河,属于违反中国主权的侵略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中方偷袭驶入海河的战船,也无可指责。 却说一年前英法轻取天津,吓坏了咸丰。此后他将清廷唯一的悍将、蒙古亲王僧格林沁派到大沽,负责加强该地的防卫。该地驻军增加到一万人,增设了几十门重炮和上百门小炮。僧格林沁更在海河中设置重重障碍,堵塞了航道,以防英法故伎重演。他还非常关注部队的训练演习,奖励那些射击准确的炮手,极大地改善了驻军的战斗力。有趣的是,他还首创我军的地雷战,却被郭嵩焘嘲笑了一番: “北塘营垒过小而不得地势,有建议环村为城以守者,舍此更无良法。僧邸撤防,而伏地雷其中,此小作戏剧耳。海滨斥卤苦湿,埋之掘之,至于数四。即令夷人悉数陷此而机发,极其量伤毙数十人而止。一巴夏礼不足为夷存亡,数十夷率足为夷轻重乎?李麟遇支销军费,且果足名雷否?使有触即发,埋之掘之,至于数四,不如是之悄寂矣。”(ibid,407) 这意思是说,北塘的营垒太小,而且地势不利,有人建议筑城固守。僧格林沁考虑之后,撤走了驻军,却在军营里埋下地雷。海滨地湿,埋下去又挖出来,反复多次。郭嵩焘认为这完全是儿戏:就算夷人全部踩上地雷,顶多也只能炸死炸伤几十人,无关大局。花钱买来的地雷是否伪劣假冒只有天知道。如果真有效,那么埋挖多次,早就给触发爆炸了。 然而人民战争从来是咱们祖传的克敌制胜法宝。当咸丰听说英法公使不听劝阻启程来京后,当即把这高招使出来,这就是袁教授引用过的郭嵩焘的记录: “怡邸言奉旨密商一语:如夷人入口不依规矩,可悄悄击之,只说是乡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须是名正言顺,须缓缓商之。怡邸愦愦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绕道至天津,仍由水陆达通州入京,以此间防堵方严,不能听其径入,辩论再三始定局。附片奏明:大抵此次为入京第一次,由何路入口,在途并入京仪节,须与定约。后有违言,即为背约。中国稍以礼自处,而有辞以声夷人之罪,以战亦为有名。今之忽悔忽和,持论不决,追念去岁燕山相国诸公主款之议,遗憾岂有穷也。” (《郭嵩焘日记》第一卷,233页,标点符号由我准其文意作了改动。) 这意思是说,怡亲王到僧营传达密旨,说如果夷人不按藩属朝贡仪式,硬要将战船驶入海河的话,就派兵化装为乡勇偷袭。在座的郭嵩焘说,凡事都得名正言顺,这计谋得从长计议(那意思就是委婉表示不妥)。僧格林沁和大家商量了许久,觉得内河已被阻断,不能让夷船开入。最后商定给皇帝上奏,建议让使团在北塘登陆,从陆路入京。郭嵩焘还附片说明,这是夷人第一次进京,最好事先约定在何处入口,走哪条路,礼仪规定什么。以后若夷人不遵循,那就是背约,中国就有了问罪的理由。即使是战,也师出有名。不能一会儿要和,一会儿又反悔,重蹈去年夷人打到天津、被迫签约的覆辙。 这里必须说明,因为古文是原始语言,又不加标点,所以那“附片”是谁写的,其内容是前面的话还是后面的话,只有天知道。原来“附片奏明”前面是逗号,后面是句号。如此则后面那些话完全成了郭嵩焘在日记中发的感慨,而不是向皇帝的进言。我揣摩再三,认为那是写在奏折附片里的话,而那附片是郭嵩焘写的。但这揣测有待档案证据验证。 如果我的揣测正确,则郭嵩焘其实打消了咸丰发动人民战争偷袭使团的念头。咸丰接受了僧格林沁让使团在北塘上岸,取陆路入京的建议,同时也接受了郭 “先礼后兵”的建议,所以才会连下十几道诏书,让僧格林沁去晓谕夷人,请他们改道。如果英法使团接受了中方要求,如美国公使一样在北塘登陆,轻车简从入京,则也不至于有大沽口之战。 不过英法使团不可能同意咸丰的要求。前文已经讲过,卜鲁斯接到的指令是要由海军随行,以确保得到与其身份相称的礼遇。美国公使按中方要求做了,被中方用骡车拉到北京,受到变相软禁,而且未能在北京换约,却被送回北塘,在登船前才匆匆换约。他受到的接待被西方认作严重侮辱。因此,即使英法使团按中方要求做了,也只会因自觉受辱而再度武力报复。 总而言之,无论是咸丰还是僧格林沁,处理此事都毫无章法,正如郭嵩焘说的“忽悔忽和,持论不决”。让使团在北塘登陆,取陆路进京的建议是僧格林沁提出的,但他在接到皇帝的十多份诏书后,在夷船抵达海河口多日后,仍迟迟不去通知夷人,请他们在北塘上岸,由陆路入京。迟至6月25日早9时,卜鲁斯才接到直隶总督恒福让他改道的照会,但24日英国舰队司令何伯已经给中方下了最后通牒。此时何伯正在河道中准备发动强行通行。而卜鲁斯此时正在外洋的大船上,距何伯所在的炮艇约有八九英里,不可能及时通知何伯(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658页)。 不仅如此,僧格林沁还严格执行了咸丰爷发动人民战争的号召,甚至蓄意不让英法知道咸丰指定的进京路线。早在6月16日,何伯就想向当地官员预告公使到来,却被化装为民团的官兵拦阻,未能上岸。他求见当地官员,却被告知当地并无官员也无官兵,只有民团,河道也是百姓为防奸细,自己花钱阻塞的。20日何伯再度试图登陆,查明是否已为公使开放通道,但被化装的官兵再度拦阻,他们再度否认当地有官员,说自己是民团不是官军(ibid,650-651页)。 奇怪的是,6月24日,美国公使的翻译却又被允许登陆。一伙衣破褴褛的丐帮专门在码头上恭候他,其中两个“叫花子”用官员的口气通知他,去天津的河道已被阻断,直隶总督恒福正在十英里之外的北塘等着接见公使。美国公使因此得以在北塘登陆,受到恒福接见,并被送到北京去(ibid,652页)。 美国公使享受到的不同待遇,提示中方在此使用了祖传的“区别对待、分化瓦解”的统战策略,蓄意不许英法人员登陆,并故意不通知他们在北塘上岸、由陆路入京的安排。但这到底是谁的决定就无从查考了。然而既然决定偷袭,直隶总督恒福又何必通知卜鲁斯改道?看来唯一的解释是中方不仅“忽悔忽和,持论不决 ”,而且毫无统一部署,互不通气,以致最后弄成个“半偷袭”。 眼见河道被重重铁链与木桩封锁,英法公使会商后觉得,进京换约早就多次通告了中国政府,如果被拦阻即放弃有损国家威信,因此必要时必须强行开道,挫败僧格林沁将他们阻于河外的企图,以打击主战派,让主和派意见抬头。为此,卜鲁斯以英法公使的联合名义,下令让舰队司令何伯清除障碍,打开河道(ibid,651-652页)。 何伯24日送了一份最后通牒到岸上去,25日早10点开始强行拆除障碍。此时清军使出了骄敌之计,炮台上既无旗帜也无官兵(平时都有大旗,至少每十名兵就有一杆旗),好像都给放弃了。僧格林沁的阻塞工程卓有成效。英军拆除障碍相当困难。下午三点,海军陆战队和工兵准备护送卜鲁斯登陆,但因退潮失败。炮战就在此时爆发了。 究竟是哪方先开炮,双方各执一词。我看明摆着是清军突然发难,否则此前他们不会故意作出放弃炮台的模样来,也不会坐视英军拆除河道障碍,长达5小时之久而不去交涉。不管怎样,僧王爷在练兵上花的功夫没有白费,清军炮击异乎寻常地准确,使得英军遭受重创,4只炮艇被击沉,2只失去作战能力,25名水兵和64名海军陆战队员被打死,93名水兵与252明海军陆战队员受伤,伤亡总数434人,占登陆军队半数以上,舰队司令何伯也受了重伤。法国巡洋舰也参加了战斗,但收效甚微。 目睹此景,美国巡洋舰长达特纳尔喊着“血浓于水”的口号,指挥他乘坐的轮船“道义丸号”参与了战地救护,但并未如我党宣传的那样以军舰参加了战斗,而且,那是他个人的行为,并不代表美国政府。美国公使历来强调本国的中立立场,登陆也是乘坐包租的轮船而非军舰前去的。 英法舰队遭受重创之后,狼狈撤退,逃回上海。尽管被击沉击伤的只是炮艇,大船因为吃水较深,无法开入河道,但此役乃是自鸦片战争一来中国取得的唯一一次大捷。捷报传至神京,举朝腾欢,人人歌颂僧王爷神武,却丝毫想不到击沉了几艘炮艇,并不是在人家本国扔下灭门的超级氢弹。英法吃此大亏,绝不会善罢甘休,必然要以十倍的疯狂卷土重来,那时便无法再靠人民战争的暗算取胜了。 尽管大沽炮战是中方突然袭击,而且事前搞了许多欺骗花招(所谓“兵不厌诈”是也),但从道义而言,我并不认为中方理亏。前文已经说过,英法公使还在上海时,桂良等人就已经给他们发过照会,要他们把战船留在口外,轻装简从入京。他们无视这一正当要求,违反中国主权,擅自将炮艇开入中国内河,中方当然有权采取任何手段制止之。 而且,就连具有相当明显的感情倾向的马士都承认,卜鲁斯所奉的英国政府训令明确规定了他进京的路线是通过白河口、天津再到北京,最恰当的方式是乘坐一艘英国兵船到天津,英国政府已为此命令舰队司令给他派一支足够的海军到白河口。因此,英国内阁实际上已经预见到发生武装冲突的可能,并曾命令他“坚决地但要温和地去抵抗任何(企图制止他前往北京)的提议”。所以,即使卜鲁斯及时接到中国政府通知并能立刻通知何伯,他也不大可能遵令改道(ibid,658页)。 更何况中式三韬六略只有改善自我感觉的心理效应,其实蒙骗不了鬼子。连鬼子的历史学家都承认: “这位英国海军上将早知道炮台已经武装起来,该河的通路已被阻塞。……有些参与何伯海军上将行动的英国官员,曾公开否认中方有任何背信行为,或是有过出乎他们所料的计谋。他们说,他们完全明白,炮台将抵抗公使们强行开路沿河上驶的行动。”(麦卡瑟:《现代史》(Justin McCarthy:A History of Our Own Times),第三卷,第二六六页。转引自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卷一,655-656。芦注:因为译文太蹩脚,引用时作了适当润色,以便读者理解。) 因此,如马士所说,英法公使犯的错误,不是受骗,而是轻敌(ibid,659页)。我可以补充的就是,中国在此事上犯下的错误是智力上的,不是道义上的。它虽然在法理上无可厚非,但只能引来巨大灾难。偷袭之所以荒唐,不仅在于它的严重恶果,更在于那令人无法置信的“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的龟孙子兵法——国人哪来这种底气,认定鬼子个个是白痴,所以会相信那俩官员真是乞丐,河道阻塞工程也是百姓自己掏钱完成的?而全民对这种“小作戏剧”的狂热爱好,何以到今天还不能放弃?国人始终不明白,搞这些骗不了人的小动作,只会让外人心生厌恶与鄙夷,危害中外邦交。在那个时代只能诱导列强得出这结论:中国人毫无荣誉感,只懂拳头一门语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