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大事记 :19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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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月—12月


      1月

  5日 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朝中方面首席代表李相朝就“联合国军”方面通知停止使用南朝鲜的某些口岸进行轮换和替换事,复函“联合国军”方面首席代表卡特尔,要对方注意不能以此为借口妨碍中立国视察小组执行停战协定所规定的任务。

      2月

  3日 志愿军坦克兵指挥所发布命令:调志愿军坦克第2、第3师炮兵团于15至18日撤离朝鲜返国。

  1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

      3月

  6日 美国第7舰队和台湾国民党海军在台湾举行大规模海军联合演习。

  11日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第9次会议通过关于和平调整朝鲜问题的宣言,基本内容为“消除外国对朝鲜内政的干涉,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南北朝鲜军队数目分别减少到10万人,召开对朝鲜和平统一有关各国参加的国际会议。

  23日 南朝鲜国会通过决议,建议南朝鲜政府“宣布朝鲜停战协定无效”,并要求“立刻采取行动”,强迫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波兰和捷克委员离开南朝鲜。

  25日 中国人民志愿军总部发言人宣布,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杨得志已归国,由杨勇接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

  31日 南朝鲜国会通过决议,要求“联合国军”宣布停战协定作废,并继续留驻朝鲜。

      4月

  20日 志愿军总部发言人宣布,从3月31日起至本日止,志愿军又有6个师撤返祖国。

      6月

  20日 美国以“借给”的名义,交给南朝鲜5架佩刀式喷气飞机。

      7月

  28日 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双方代表经过协商,决定把联合观察小组的数目由6个减至5个。

      8月

  1日 南朝鲜政府发表声明,要求朝中方面退出“三八线”以南地区,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退出南朝鲜,并表示将采取包括武力的积极行动来实现其要求。

  5日 南朝鲜政府正式通知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限其在13日24时以前撤离南朝鲜。

  10日 朝鲜停战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就南朝鲜政府通知中监会限期撤离举行会议,通过了致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的一封信。表示中监会按照停战协定执行任务,将不会因为外来的任何干涉而受影响。

  11日 朝鲜外务省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发表声明,希望有关各国政府召开有亚洲国家广泛参加的远东会议,谋求从朝鲜撤退外国军队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途径。

    △ 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揭露南朝鲜当局以威胁行动破坏朝鲜停战协定的企图。

  12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致电金?奉、金日成、南日,祝贺朝鲜解放10周年。电文中说:“朝鲜停战以来,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严格遵守朝鲜停战协定,朝中两国政府始终本着协商精神谋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但是和平的敌人却多方图谋破坏停战协定,致使朝鲜停战至今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但是,朝鲜协定决不容许破坏,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必须实现。”

  15日 金日成提出召开南北朝鲜政府代表会谈,讨论统一朝鲜问题的建议。16日,南朝鲜政府发表声明,拒绝了这一建议,并提出在联合国监督下举行自由选举来统一朝鲜。

  17日 美国政府送给南朝鲜7架喷气式教练飞机。

      10月

  27日 志愿军总部发言人宣布,从10日起至26日止,志愿军又有6个师撤返祖国。

      11月

  26日“联合国军”方面在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上,把一份2720人的战俘名单提交朝中方面,声称该名单代替了以前的各份名单,要求朝中方面交代。朝中方面为解除“联合国军”方面阻挠中美会谈的借口,主动于1956年2月25日在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上对上述名单作了交代,“联合国军”方面一直没有就此表示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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