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和棒棒相差两岁,在家每天吵架,或者一天吵几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吵架的原因当然也是五花八门。
昨天是笨笨第二天去训练乒乓球(专门给放假了没事干的孩子准备的两天的强化训练)。第一天训练完回家笨笨就告诉弟弟他可以在训练的地方买汽水喝, 只要5 克朗一瓶。想着笨笨在那里训练,别的小朋友都可以自己买了喝,我也就不限制他在那儿也买。 因为我们家平时是不买那些碳酸饮料的,所以对我的那两个小子来说,就特别有诱惑。棒棒因为没参加,(主要是对打乒乓球没兴趣),所以早上就给了哥哥10克朗,让哥哥给他买一瓶可乐。下午哥哥回家的时候带了一瓶芬达,一瓶可乐。 可乐给弟弟,芬达自己喝。弟弟从邻居家看到哥哥回家,就急忙赶回家了。 我在厨房忙着,才一会儿的功夫,就听见外面激烈的争吵声。 俩小子又开战了!兄弟之间开战,我一贯的做法是顺其自然,随他们吵,结果往往是或者两个人自己解决了,或者在他们自己实在吵不开交的时候,有人先到我这里来告状。果不其然,可能是问题太严重,一会儿棒棒就来了:“他自己没用我的那10克朗,那就只能怪他自己了。。。”笨笨:“那那瓶可乐你就不要喝,那是我的钱买的。。。”看着两个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诉说着对方的不是,我 只好出面。了解了一下情况,原来是这样的:笨笨早上拿了棒棒的10克朗, 但他买汽水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10克朗。所以棒棒看到他的10克朗还在,就抢了过去, 说是哥哥给他买了汽水,所以汽水是他的,但他的钱哥哥没用,所以他把钱也拿了回去,这样一来钱是他的,钱是他的汽水也是他的,怪只能怪哥哥没用他的钱去买。
什么强盗逻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当然,最后以弟弟给哥哥10克朗,哥哥给弟弟5克朗 加一瓶汽水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