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饱醉豚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baozuitun/archives/300833.aspx
马悲鸣先生写过一篇指控《人妖之间》的文章,认为《人妖之间》制造舆论,害死了一位无辜的改革开放的先驱者王守信。据学者云儿考证,事实并非如此,王守信不过是“打击投机倒把运动”的一个牺牲品而已。《人妖之间》发表的时候,王守信已经被逮捕审查。
但是,如果《人妖之间》发表在王守信 被逮捕之前,似乎难以刷清马悲鸣的指控。这样一部煽情巨 作,对影响社会舆论有巨大的作用,尤其是中国这样一个司法跟政治密切相关的国家,更难撇清舆论和刑罚的关系。《人妖之间》发表于 1979 年 9 月的《人民文学》,王守信被处决于 1979 年的 10 月 20 日。马悲鸣后来认为《人妖之间》的舆论效应加强了当局尽快处决王守信的决心,并非毫无道理。
刘宾雁是一个资深记者,一个在阶级斗争的漩涡中受过磨练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他的刀笔作用。他写作《人妖之间》的时候,王守信尚未被处决,而他的写作,毫无疑问要把王守信定位成“最大的贪污犯”。虽然杀王守信的不是刘宾雁,说他有用杀人之心,并不过分。
刘宾雁被很多人称为“中国的良心”。主流社会公认他正直、勇敢、为民请命,是一个坦荡荡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宁鸣而死”的士的精神,传奇般的号召力,至今仍被传颂。我不怀疑刘宾雁的正义感和使命感,不怀疑他的正直勇敢,不怀疑他对人民的热爱,但是我更希望世界上多几个马悲鸣这样好恶跟大众不一样的人,而不是刘宾雁这样煽情媚俗的人。当人民的良心固然需要勇气,做一个人民和官府都不讨好的独立思想者更需要勇气。正如汪精卫对蒋介石说的:抗日,主战,做一个民族英雄是何等的容易,拯救中国却是何等困难。
《人妖之间》把一个经济改革的先驱妖魔化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通过对各级官僚腐败的揭露鞭挞,达到很高的道义审美价值。但是从现在的眼光看来,就是一个经济白痴写的煽情文章。杨小凯当初对《人妖之间》的刻薄很有道理。
王守信至死不服,而刘宾雁至死也没有忏悔他的《人妖之间》对王守信的妖魔化。
我仍然认为刘宾雁是一个好人。我仍然讨厌王守信这种八面玲珑的人。但是对刘宾雁这样的中国良心,我绝不会赞赏。有时候,“良心”才是最需要审核的。
刘宾雁并非一个诚实的写作者。他曾经跟人说起他的困惑:王守信这样的人,竟然有很多群众说她好话。但是刘并没有把这些群众的好话完全如实写入《人妖之间》。他根据自己的需要剪裁,还加入了很多对王守信的人身攻击,比如“破鞋”之类。文章里充满了这类令人反感的暗示男女作风问题的丑化手法。
刘宾雁是一个缺乏职业道德的记者。涉及真实事件的报告文学,却不能忠实于自己看到的事实,妖魔化被报道的人,为了目标正确而不择手段。即使是人民的良心,涉及具体的写作手段和风格,仍然是刀笔作风。
那些不讨人喜欢的人,诸如马悲鸣那种让大众感到恶心的人,并不会造成巨大的社会破坏,因为他们缺乏对大众的号召力和鼓动性。而刘宾雁这种人,先天性具有受大众欣赏的人品和气质,具有理想主义者特有的鼓动性,他们最能误导大众走入歧途。
当《人妖之间》被捧到很高的时候,某些读者们的脑袋,被腐败描写煽得热血沸腾的同时,难免也吸入了刘宾雁的毒素:极左的观念,相信一党独裁的好人政治,刀笔作风,以及诸如此类的浆糊思维。
刘宾雁和切 . 格瓦拉属于同一类人,永远会有人崇拜他们。他们被一股正义凛然的激情驱使着,忘我奋斗,具有极大的鼓动力和煽动力,但是他们对所作所为导致的结果,对未来,都缺乏严密而负责的思维能力。他们迷恋于自己的正义感,沉湎于对英雄情怀的崇拜。
人如果空有悲天悯人的佛祖情怀,却丝毫没有佛祖的智慧,要把他当作危险分子或恐怖分子看待。弱智本身就是一种恶。
刘宾雁的追悼会上,悼文和诗歌极其煽情。马悲鸣放了一枚冷箭,被一群正义感十足的文人怒斥痛骂。
男儿血性,当以刘宾雁为榜样。思考问题,当以刘宾雁为戒。
如果我的某篇文章得到一片叫好声却无人谩骂,心里要嘀咕一下:莫非我他妈的也成了“人民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