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一篇旧文--无聊斋志异(1)

标 题: 无聊斋志异(一)

最怕的就是午夜警醒. 因为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和潜意识里的自我斗智斗勇. 任其发展的结
果是两败俱伤. 更年轻些的时候任性而沉溺, 对这样的争战认真而执着, 因此而衍生出许
多后患来. 现在久病成医, 懂得了偷梁换柱, 学会了避实就虚. 目的就只有一个—保持身
心健康.

所以我们谈风说月吧, 谈诗论赋吧…酸也好, 甜也罢.

今晚说什么呢? 环望四壁, 看到月历翻到五月是KLMIT那张美奂美仑的装饰画BRIDE. 只是
我对装饰画一向兴趣不大, 况且这幅被喻为是 “激情和性的宣言”(THE EVIDENCE OF
SENSUALITY” AND “THE DECLARATION OF PASSIONATE LOVE.”) 我究竟是不愿意花时间
谈这些. (这使我突然想起前天在书店里看到一堆打折的书里面有卫慧的那本SHANGHAI
BABY, 原价$24折到$3.98. 包装不算差, 比我后来淘出来的那本THE TAO OF ELVIS还要精
致些. 翻了一下觉得翻译比原作好, 只是看到她那张”美女” 照也被原封不动地印到封
底, 而且还特别地打上一行 “ 这是中国政府不愿西文读者有机会读到的一本书”, 顿觉
可笑又可恨. 一本小女人的情欲日记而已, 打美女牌, 我最多说你虚荣, 现在还要打上政
治牌, 我说你无耻. 难怪啊, 我曾看到有人写出这样的句子:

“从明天起,做一个勇敢的人
脸厚,心硬,敢爱敢弃
从明天起,关心自己的感受与钱袋
面朝人海, 管它是不是春暖花开…”

又想起一位棋道高手所言 “都弃掉, 就赢了…”. 在这个仅以“自我感受” 与”钱袋”
论成败的世界, “赢”的往往是如此这些急功近利, 脸厚心硬, 甘于也善于放弃人类高级
感情活动的人们. ---我感慨复感慨, 但不羡慕更不随从. 正如我清楚地知道我的执著不
弃正是我 “失去”更多的根源, 但我从不后悔. 那首充满人格美理想美的爱情诗不是这
样描述的吗 “ 我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更爱你坚持的位置, 足下的土地…” 失去
了坚持的位置和足下的土地, 这一个身躯还可以伟岸还值得去爱吗?)

刚才说到另一本书THE TAO OF ELVIS. 封面上猫王一身道服, 静坐冥思. 随手翻到的一页
上引有猫王这样一段话“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to learn in life is to
be able to cope with not having anything to do…” 呵, “不为无益之事, 何以
遣有涯之生”,
明白这一道理的人可谓是真的得道了. 所以我怀着浓厚的兴趣将这本书买来, 打算就此对
身份转换为道学家, 自然主义者的猫王做一翻阅读和研究. 回去读过一两章才知, 这只是
一位精通道学的美国医生对猫王的生平性情言行以及音乐思想境界从道学的角度加以解读
和剖析而已.

不过也非常有意思.

道德经第二章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
也.” 道学认为这个世界在静态中同时不断向两极运动着,而道正是那只在其中掌管平衡
把握玄机的 “翻云覆雨”手. 作者以此认为 “Elvis is such a man of Tao who
struggled to balance the opposites: wealth and poverty, female and male, old
and new, good and evil, king and non-king, joy and sorrow.” 而这本书也正是 “
The first attempt to reveal the Taoist side to the sometimes-controversial
Elvis and his neverending search for purpose and meaning…” “Like a redwood,
Elvis is planted deeply in American soil and psyche as well as being firmly
rooted in the Tao,” “He is here to stay. Forever.”

这个角度够牵强也够新颖的. 其实如果我们了解ELVIS在美国文化和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
就一点也不奇怪为什么会有人花11年时间, 将他化身为无边无界自在永在的 “道” 加以
注解诠释. (我曾经问过一位同事, ELVIS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 她说, “ DEFINITELY
A KING, A HERO WHO CHANGED ROCK AND ROLL, AMERICAN CULTURE, LINKED THE BOTH
SIDES OF THE COLOR LINE...我注意到她已经没有单纯把ELVIS定位为一位伟大的歌手了.
他更象是美国人眼中的民族英雄, 传统文化的叛逆者, 自然也是新文化的缔造者. 那位女
同事说, 在ELVIS以前, 站在麦克风前, 优雅地演唱是约定俗成, 天经地义的. 可是有一
天一个野小子以他独创的充满性意识的扭胯和狂野的嘶吼震惊了世界, 那在当时是被视为
低级下流的,可是他的人太帅了, 声音太棒了, 舞姿让人难堪却又魅力无比…一夜间, 世
界变了, 每一个二十岁以下的孩子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做ELVIS PRESLEY 那样的人! 我
觉得我的同事说得太棒了, 我从此不再怀疑为什么他被他们封为—王! THE KING! 有第二
个吗? 他改变的不仅止是音乐, 他同时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 他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卓越
贡献者. 我这样说, 是因为认同 “文明” 是人类宽容度自觉增加的标志. )

当然, 这本书是淘来的, 因为它是另类的. 所以我们勿需认同, 只要理解.

而有一点我是非常赞同和欣赏的. 猫王其实是一个很虔诚的基督徒. 而作者在其中某一个
篇章毫不避讳地以 “道”, 另一种 “宗教” 意识形态去诠释猫王的信仰, 二者毫不冲
突, 甚至彼此依据, 相互诠释, 这一点我私下里非常认同(这样说是因为许多基督徒朋友
对我的不能理解和不愿接受.) 记得去年底, 我正在查考新约雅各书,
一天也是在一家BARNES & NOBLE 里淘书, 发现一本印刷非常之精美的英文版道德经. 随
手翻到四十一章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
脑海里迅速地涌出几小时前刚读过的雅各书第一章22节 “你们要行道, 不是单单听道…
” 二章22节 “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 26节 “身体没
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接着看,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雅各书
第三章5节 “舌头在百体里也是最小的,却能说大话. 看哪,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林
…你们中间谁是有智慧有见识的呢?他就当在智慧的温柔上,显出他的善行来…惟独从上
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
冒…” 再看道德经第一章 “道,可道,非恒道. 名,可名,非恒名.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
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约翰福音一章1-4节“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 生命在他
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如果要枚举这样的一致, 三天也写不完…是谁在论道? 老
子? 耶稣? 保罗? 约翰? 雅各? …还是…? 公元前600年前的老子和公元后50年的耶稣的
弟弟和使徒们用不同的方式表述着相同的真道—仅止是巧合吗? 是人类智慧跨越时空的碰
撞吗? 不. “法如天上月,如手指月,而人执指;不但亡月,亦亡其指…” 禅宗里有一
桩公案“指月录”, 是说有人将一轮皎洁无比的明月指给你看, 你若要保持一双本具的智
眼, 真正体会到月亮的明圆, 就必须忘失那只指月的手和千指万指的指法.

月本非月,指复何指?指者为谁?能指为何?何为月?

(下次再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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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而未知的美
藏匿在天边外的秘密
足蹋四海神游八荒的自由
浪迹天涯随处观景的快乐
是我要继续出海的全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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