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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1hettet的新摄影博客文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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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09 今天上了下新摄影,才看到网管同志给我的一信: 2009-07-3003:57 标题 关于博客内容内容 您好,应监管部门要求,您于2009.03.06在博客发布的内容已被删除。可能是文字内容包含有违规信息。在发布内容前,请检查所发布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则。如果在您的博客留言中发现违规内容,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一看第一印象是好可怜啊这些人,第2就是我写了啥呢?我就要他们还给我看看,那可是有版权保护的呢。不知他们会回信不?哈哈,好了。今呢看到另一妙文,让我们都看看吧:纪念被通钢工人打死的总经理陈国军本文网址:()我们的资改派和资改派所领导的学术精蝇,董事长,总经理,黑社会是非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压迫人民的,是彻底地为资本家的利益工作的。陈国军同志就是我们这个队伍中的一个同志。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的离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陈国军同志是为资本家的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鸿毛还轻的。因为我们是为资本家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错误,就不允许别人批评指证。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不行。你说得对,我们也不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坚决不照你的办。“杜绝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意见,就是圈外人士郎咸平先生提出来的;他提得不好,对资本家没有好处,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坚决不采用了。只要我们为资本家的利益坚持坏的,不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暴富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们还要和全国极少数人走这一条路。我们今天已经私有了相当多的国企,但是还不够,还要更大些,才能取得全体资本家的胜利。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贪腐,要看到黑暗,要提高我们的胆量。中国人民正在受难,我们没有责任解救他们,我们要努力压迫。要压迫就会有死亡,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资本家的利益,想到我们个人的利私,想到极少数人的暴富,我们为资本而死,就是死的其所。不过,我们应当尽量地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死亡。我们的同志要关心每一个资本家,一切资改队伍里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包庇。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是精蝇,董事长,总经理,还是黑社会的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于资本家利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这个方法不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或是工人,下岗的人死了,不开追悼会,否则他们若是用了这样的办法,寄托他们的哀思,那样会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对资本家不利。评论正在载入评论内容... Shrilisa@07/31/2009 06:31 maomaolaile@07/31/2009 07:03 不明白 goodname@07/31/2009 07:49 真不明白了,都过去几个月的博客居然还会被删?!复制这篇妙文,以免再删。琴瑟和鸣@07/31/2009 08:24 好文啊~~~~~~~~~~~~ 波儿@07/31/2009 09:02 晕!大可不必呢!太空漫步@07/31/2009 12:33 赞叹您的文采,删除它,我非常不理解!这片文章应该是用了反讽手发,针砭时弊,何罪之有? yunerfei66@07/31/2009 12:54 不可理喻啊!很久以来我就把新摄影看成是自己的另一个家了,有欢笑也有泪花,走到哪里也不会忘了进这个家门看看~~不光如此,并且还把自己的辛勤所得,至爱如宝的摄影作品存放在此(指新摄影这个家)。~~怎么都不打声招呼就给删了呀?!至少应该通知本人自己删除才是!都这么久了,甚至都记不清是哪一张作品了,遗憾哪!~~希望“当家”的能识大理,把原作品完璧归赵!!!“规则”也应以保护我们对自己摄影作品的拥有权才是!就是放在这里也放心!可千万不要让我们伤心啊!大伙儿说对不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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