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的海归总理洪仁轩
洪仁轩(1822一1864),小名谦益,自号吉甫,花县官禄饰村人,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的族弟,“拜上帝会”信徒之一(另一人为冯云山)。1851年太平天国金田起义时,在清远当塾师,没有参加起义。1852年洪到香港,认识瑞典籍传教士韩山文。次年在广东受洗。他与洪秀全从广西派回的江隆昌等在清远禾谷岭组织起义,以响应太平军,后失败被捕,旋得逃脱到香港,匿迹数年。1854年曾到上海,欲到天京而未果。后来回到香港,成为伦敦布道会传道人,并学习西方事物。金田起义后,数度率洪、冯两姓族人往广西参加太平军,未遂。
1859年3月,洪仁轩在英国人的帮助下终于到达天京。洪秀全见面后得知洪仁轩曾学习西方事物,大喜,封为“开朝精忠军师顶天扶朝纲干王”总理天国朝政。不过天朝其他干部对洪仁轩未立寸功而封王感到不服,洪秀全于是亦封其他众人为王。天王病重后,受命扶持幼天王掌管朝政。1864年7月天京陷落后,扶持幼天王转战皖、浙、赣各地,8月27日洪仁轩在江西杨家牌被俘,10月11日在南昌被杀。
太平天国的法制,几乎全部是由洪仁轩亲自参与制订的。洪仁轩据在香港及上海多年所见所学的西方知识,为政期间写下《资政新篇》,作为太平天国长远发展的纲领。《资政新篇》除了有政治上团结领导的主张外,在经济上更提出要学习西方:兴商业,办银行,建设铁路、开圹、办邮政;而且还提出要有保护人身的司法制度、办报纸传递讯息、监督政府等等。外交上,新篇提出放弃万方来朝的幻想,向西方开放,双方平等对待。《资政新篇》的内容基本上包涵各种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的要素,在某程度上比日后满清的洋务运动及维新运动更为全面及彻底。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看过《资政新篇》后,亦称“于夷情最谙练……观此一书,则贼中不为无人”。 《资政新篇》是具有发展资本主义主张的政治纲领,内容包含了反对封建专制的法律思想,在当时的中国算是相当先进的思想,受到洪秀全的赞赏。
不过洪仁轩1861年初即开始失势,权力被削弱。而太平天国当时的客观环境亦没有机会让他认真推行新篇内的主张。至终《资政新篇》仍是纸上谈兵。
由于对西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有比较深刻的研究,因而洪仁轩在立法中主张效法西方先进的法制,全面革除封建法制,其立法原则中明显地打上了资本主义的烙印,带有民主和科学的因素。
洪仁轩认为,立法是治国之本,“国家以法制为先”。他提倡效法“邦法宏深”的西方及一跃而为“北方冠冕之邦”的日本与俄国,立善法以富国强兵,扭转危局。他在《资政新篇》中“革故鼎新”提出了二十八条改变措施,集中体现了洪仁轩立法原则中的资本主义因素:
(1)政治方面。洪仁轩主张“权归于一”,加强中央集权的统一地位,王、侯不得各自为政,又主张给地方以相应的自治权,加强地方管理。同时给民众一定的议政、参政和施政和的权力。这实际上是要求改革传统的封建专制制度,将中央集权、地方自治与民众议政结合起来,形成“上下情通”的政权机构。他具体建议道:设乡官乡兵及钱粮税务所以发挥地方自治作用,设新闻馆,给民众议政的途径,对国家公职人员实行考核,以提高工作效率。
(2)经济方面。洪仁轩主张发展交通事业,兴办铁路、公路及邮政,鼓励兴办金融事业。开设银行,发行纸币,兴办保障。他还主张以保障专利为手段,鼓励科技发明,若仿造别人创作之物,则“罪而罚之”。《资政新篇》允许个人开厂采矿,将太平天国前期的“公有制”变为“私有制”,是符合历史发展进程的。这些措施也有力地否定了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
(3)文化教化、社会福利方面。洪仁轩严厉禁止买卖人口、溺婴、蓄养奴婢、卖淫、缠足、建庙宇寺观、吃鸦片、斗鸡等封建陋习。他鼓励社会现代文明事业的发展,对设学校、办报纸、开办医院、办慈善事业给予奖励。这一切均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4)对外关系方面。洪仁轩主张国与国之间平等往来,自由通商。他反对外国干涉中国内政,反对毒害中国人民的鸦片贸易,但对为天国献策、有技艺的外国人则持欢迎态度,洪仁轩的对外政策,反映了其开放的一面,但不能否认也有对外国传教士抱有幻想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