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轮渡上的几个小时,就这样在一团阴霾的笼罩下别别扭扭地过去了,Kevin一路上都在埋头看他的电子书,对老爸老妈置之脑后,对海上变化不大的风景也兴趣不大。到了Nanaimo,他们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才能到目的地,又是一路无语,车内的空气沉重的好像已经变成了固体,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向红恨不得立刻掉转车头回家,她实在是没有一点游山玩水的兴致了,可是回到家以后又能如何呢,这种压抑的气氛岂不是还得跟着他们回去,家里也并不是个疗伤的地方,如果伤口的制造者是家庭内部成员的话。
此刻的向红最想做的事就是打电话给秋,这个因他而掀起事端的陈叔叔。明知道打了这个电话也解决不了问题,可是她却控制不住地产生这个念头。她想知道这会儿他在哪里,在干什么,在想什么,他会不会想起她呢?向红觉得自己对秋产生了一种空前的热情和思念,她甚至觉得,如果此时此刻秋能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愿意抛弃一切,跟着他走到海角天涯。
此刻的秋也没有闲着,他确实在心里想起了向红,不过在他想起她的同时,他的身边却坐了另外一个女性。这个女人自称叫Grace,也是大陆来的。
本来秋计划这个周六带女儿玩一天,可是前妻的一家周末要去露营,所以他只好改在星期五的晚上。昨天晚上,他把女儿从前妻那里接出来,带她去吃麦当劳后,又陪她去买了几本书,父女俩的关系算是不错的,在一起有说有笑,也是其乐融融的样子。看着已经有了大姑娘模样的女儿,秋的心里还是有点甜滋滋的意味。可是晚上把她送走了以后,回到自己空空落落的家,他却是更加的失落,一时间有些迷失人生方向的感觉。
前妻早已是别人的老婆,模样越长越俊俏的女儿看来也更像别人的女儿了,对于凭空从网上掉下来的红尘,他确实动了心,每次跟她在一起,他都觉得心里有一种温暖的满足的感觉,而每次离开她两三天后,便会控制不住地想见到她。如果说一个中年男人还会在心里剩下一点空间给爱情的话,那么这种感觉应该就是爱情了。他甚至设想过和她结婚,或许再生个孩子,过一种平淡而踏实的日子。可是这个娘们,她居然在她老公来的前一天晚上,专门打电话提醒他这一阵儿不要跟她联系,至于吗?我有那么不长眼吗?再说,我有那么低三下四吗?在现今的年代,找个女人比买颗白菜都容易,倒是那些离了婚的半老徐娘们,想再找个合适的男人嫁出去,却比上天摘星星都难。
越想越郁闷的他知道今晚又将是无法入睡,于是上网,看了一会儿八卦新闻后,登上一个很久没上的交友网站,打开那些有照片的女网友的资料,百无聊赖地一个一个地看,一个一个地下着苛刻的评论。其中有两个30多岁的女人照片还挺漂亮,一个看上去很清秀,一个看上去很贤惠,他便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发了过去,并留言说,如果明天有空,可以打电话给他。
现在的他已经失去了Email聊天的耐性,只是随便留个号码,爱打就打,不打拉倒,爱谁谁!本陈太公也和姜太公一样,钓鱼是愿者上钩,懒得费太多力气。发了号码后,他觉得心情好多了,便上床睡觉。躺在床上,思绪却一时停不下来,你不是老公来了有人陪吗,我马上就能再找一个,谁怕谁呀?过一会儿,心里倒又有些忐忑,现在有些女人的照片和本人之间的距离,就跟那些贪官说出的豪言壮语和做出的丑陋坑葬事一样,何止差之千里,如果明天来一个长得象台湾那个上流美一样的干瘪老太,而且电话骚扰不休,那我就死无葬身之处啦。迷迷糊糊地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居然也很快睡着了。
没想到今天上午不到9点,他居然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和,而且主动要和他今天中午就面谈一下。也不知道是那个“清秀”还是那个“贤惠”,但看来至少这个女人比较勤快,不睡懒觉。有些兴奋的秋赶紧起床,很陶醉于自己的行情依然很好,随便留个电话就有人送货上门,看来找女人是比买白菜容易,无论如何,白菜不会主动约你,而非得等着你去超市把它搬回来。哼着歌刷牙洗脸换衣服,满屋子走来走去,磨蹭到时间差不多了,便春风满面地去赴约。
一见面,秋的心里就凉了半截,这个Grace倒不像许纯美那么吓人,属于朴素型的,可是也太朴素了点,略扁的脸,连五官都朴素的毫无特征,属于那种扔进人堆儿里绝对找不着的主,而且还是国内九十年代初的人堆儿。她居然穿了一套做工粗糙的土黄色翻领套装,把她的脸色衬的越发的蜡黄。秋很纳闷她在哪里照的像,是个什么样的摄影师把她照成了美女的样子。没心情去分辨她到底是“清秀”还是“贤惠”了,只想赶紧的把时间打发过去,然后撤退走人。不曾想早上过于兴奋,和人家约在餐馆喝早茶,一时半会儿脱身无术。
这个叫Grace的女人却好像对秋很感兴趣的样子,不停地问他的情况,问他和前妻离婚的原因,问他女儿的事,甚至还问到秋的工资和女儿的抚养费问题,俨然一副准女朋友的模样。秋一向不擅长于处理此类局面,他心不在焉地回答着她的盘问,却想不出一个合适的方法去结束这种尴尬的对话。在这样的煎熬中,他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了向红。
向红和他在一起时,似乎从不这样喋喋不休地问东问西,在没事可做时,她就会平静而温和的看着他,眼神中同时散发出一种母性的温柔和女性的妩媚。当然,后来他们在一起时更多的时间她则是腻在他的怀里。向红最喜欢把头枕在他的左臂上,整个身子紧紧地贴着他,像个赖在妈妈怀里的小姑娘一样,秋想到这里,心里不由自主地泛起一股柔情来可。这点柔情刚刚冒出头,随即就被自己的另一种想法给浇了一盆冷水,她从不絮絮叨叨地盘问自己,大概是没有这方面的兴趣吧,反正她有自己的男人,还是一个腰缠万贯的阔佬,哪里用得着搞清自己的状况,反正她也不想嫁给他,一个挣的钱仅够维持日常生活的光棍。
这种情绪一冒头,他心里的火更大了,看看身边这个不知何时已经停止说话的女人,气不打一处来,可是又不能对她发火泄愤,她虽然从打扮到举止都俗的到家,可她却是无辜的。冲女人发火,那也不是他的风格。秋一直在心底里认为自己属于一个真正的男人,有那么一点绅士的意思,无论挣钱多少,无论婚姻状态怎样,他不会让自己堕落到一个小阿三的水平。
红尘,红尘,你这个臭娘们,你这个只知道钱的势力女人,你TMD纯粹是玩弄男人,纯粹是满足自己的淫欲。秋只能在内心里这样痛快地大骂向红一场。好歹总算把这个Grace糊弄走以后,秋一个人在街上盲目地开着车,在心里骂着向红,头脑里却空空洞洞,不知道自己该向何处去,有好几次,在十字路口发呆时,都引发了后边汽车的喇叭声。骂了几遍以后,他却悲哀地发现,自己想说的竟然是,红尘,你这个臭娘们,你在哪儿?你在哪里?我想见到你。
而此时的向红,正在温哥华岛上,以一颗濒临于崩溃的绝望交织着痛苦的心,在漠视着大自然无与伦比的美景。他们一家三口正在一个叫做Little Qualicum Falls的景区峡谷中。加拿大的几乎所有的自然公园,无论是省级的还是国家级的,无论是哪个季节,总能给人以美的震撼和感动,尤其是温哥华岛上的自然野景,更是处处山水、步步仙境。向红是一个既喜山又乐水的人,所以每一次的出行对她来说都无疑于是眼睛和心灵的大餐,可是今天,任它是何等迷人、何等幽静美妙之处,却都不能引起她一丝一毫的共鸣。
度日如年的在岛上住了一天,第二天不到中午,他们就匆匆返回码头,登上了开往温哥华的轮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