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毛泽东为什么不同意出版英共的《毛泽东选集》英译本?
1953年1月19日,外文出版社起草了《对于〈毛泽东选集〉英语本出版的初步意见》上报中宣部,当时的副部长胡乔木阅后转报“毛泽东著作出版委员会主任”刘少奇审批。同年2月19日,刘少奇批示同意。5月25日,中国国际书店与英共领导的劳伦斯出版公司签订在英国出版《毛泽东选集》英文本的协议。协议议定,中国国际书店将《毛泽东选集》的正式英译本在英国出版与发行的全部权利赋予劳伦斯出版公司,《毛泽东选集》英译本卷数及各卷内容与莫斯科外国书籍出版社出版的俄文版保持一致。所有权三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仍归中方。
1954年3月29日,英国共产党总书记波立特给中共中央来信,提出他们在翻译时,准备将《毛泽东选集》第二卷《战争和战略问题》一文的第一、第二两节删去。英方并附来了劳伦斯出版社负责人摩里斯·柯恩佛斯的信,信中说明了需要删节的理由。其后,波立特再次写信给我党中央,解释理由:这两段文章主张采取武装革命,不符合英共“走向社会主义之路”的纲领,英国的法律禁止一切公开出版物出现推翻政府的言论,同时,如果此英译本在美国出版和发行,亦有可能使美共受到美国政府的迫害。
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请示刘少奇后替中央起草了给波立特的复信稿,认为可以同意波立特的意见。这封复信稿送中央审阅时,受到毛泽东的批评:“陆定一同志:中宣部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同意英国党的错误提议———应当注意。”毛泽东还指出波立特“提问不妥”,我方同意对方意见“回答不妥”,并“退王稼祥同志照办”。
8月中旬,由王稼祥任部长的中央对外联络部重新替中央起草了复波立特的信,明确表示:我们不能同意在《毛泽东选集》英译本中把《战争和战略问题》头两节删去的提议,“因为毛泽东同志在该文件中所说到的原则,是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并不因为国际形势的变化,而须要作什么修正。而且《毛泽东选集》已经出版俄文版及其他外国文版,都没有作什么修改。至于《毛泽东选集》英译本在美国出版发行的困难问题,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出版能在美国发行的选集,某些文章或演说如被美国反动法律禁止出版时,可不包括在选集内,但是《毛泽东选集》美国版的目录事先应当征得作者的同意。”这封复信经毛泽东审阅后于8月23日发出。
1955年5月,毛泽东会见英共领导人波立特,与他当面探讨过这个问题。但劳伦斯出版公司1956年竟然在未经过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出版了第一版英译本《毛泽东选集》,删除了这两节。我方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对方恢复被删改的内容,遭到对方的拒绝。1959年,英国方面提出要签订第二版的合同,我方坚持要求恢复被删改的内容,如果不恢复,我方将收回版权,不准备在英国出版。但英共方面仍不让步。最后,我方未授权劳伦斯出版公司翻译第二版《毛泽东选集》英译本。
毛泽东著作英译本遭删改,震动是相当大的。1960年,胡乔木作为负责处理翻译毛泽东著作的领导人在给外交部情报司的文件中,给出了处理此类事件的原则。
(《档案春秋》杂志2009年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