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释4:十诫的划分与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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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堡教理问答〉提要》简释4


十诫的划分与综述



      问
:十条诫命如何划分?

  答:划分为二块法版。正如第五与第六问所教导的那样,第一块法版包括前四诫,第二块法版包括后六诫。

 

 天主教认为第一块法版只包括三条诫命。他们把第一诫与第二诫合并在一起,就取消了第二诫。为了达到道德律十诫命所规定的数目,他们将第十诫分为两诫。

  如果要有任何证明来反对天主教的圣像崇拜,那就此处他们对上帝的律法扭曲。第二条诫命禁止崇拜任何形象,而天主教中则充满了这个偶像圣像。为了保存这个可怕的偶像崇拜时的圣像崇拜,他们甚至改变上帝的律法。当然,第一诫与第二诫确有不同之处,前者教导当敬拜谁,那就是独一的上帝,而不是任何偶像。第二条诫所教训的则是我们敬拜耶和华的方式,就是不可运用任何形象来敬拜上帝。

 另外,天主教如何解释自己把第十条洁明分为两条呢?第九条诫命是什么?第十条诫命又是什么呢?《出埃及记》二十章中关于第十条诫命的句子与《申命记》五章中的记载在次序有所不同,在《出埃及记》二十章17说:“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但在《申命记》五章21节中先提到的是“妻子”,然后再提及“房屋”。如果天主教主张:“第九诫命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就与《申命记》五章21节不合;如果他说第九条诫命是:“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就与《出埃及记》二十章章的记载相冲突。罗马天主教这样主张偶像崇拜真是瞎了眼睛!十诫第一版所包括的是四条诫命,不是三条诫命,第二版所包括的则是六条诫命。

 

 

 5:如何综述在第一版四条诫命中上帝对你的要求?

  答:“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2237-38)

 

 主耶稣用这几句话告诉我们,我们要用我们所有的官能来爱上帝,包括我们的意志和悟性。这对上帝的爱不在于言语上的爱,也不在于奴隶式的、法律性的约束,真正的爱不会叫我们的心远离上帝,而是要使我们爱戴祂超过世界上的一切所有,就是用我们的全人来爱上帝(1031)。这就是上帝在祂的律法中所要求的,是第一

一条,也是最大的诫命,因为顺服其它所有诫命都是从这条生发的。第二块法版则要求我们爱邻舍,这就是第六问所教导的。

 

 6:如何综述在第二版六条诫命中上帝对你的要求?

  答:“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2239-40)

 

 主耶稣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清楚说明到底谁是我们的邻舍。《路加福音》十章25节告诉我们,有一位律法师问主说:“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律法师问这个问题并非是出于圣洁的担忧,而是要试探耶稣。

 然后基督就教导他遵守上帝的律法。为了隐藏自己的尴尬,律法师就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于是,耶稣就讲到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这个比喻大家都熟悉。实际上,主用一种反问的方式来回答这位律法师:你去问那个落在强盗手中不幸的人,谁是他的邻舍。他能够说:那丝毫没动怜悯之心,匆匆走过去的祭司或利未人是他的邻舍吗?当然不是!他要回答:“那位撒玛利亚人,尽管是以色列的仇敌,却是我的邻舍。”主就对他说:你就照着行吧。就是你的仇敌甚至业不得不对你说:他是我的邻舍。我们应当把所有人视为我们的邻舍,因为上帝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1726)。上帝要求我们对所有的人都要有爱心,即使对我们的仇敌也当如此。祂要求我们爱人如己:那就是完全的爱,尽心的爱,为他们的幸福着想,就如保罗劝罗马的圣徒所说的那样:“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1210);“爱是不加害与人的”(罗1310)。

  这一条诫命与第一条诫命同样重要,因为经文中明说:“其次也相仿”;第二块法版与第一块法版同样重要。主并没有说:第一块法版是最大的诫命,乃是说伟大的。[1] 第二块法版与第一块法版一样,也是伟大的。上帝写在第二块法版上的要求并不比写在第一块法版上的要求低。

  我们不可轻看任何上帝的诫命中。凡在一条上跌倒的,就是犯了众条。上帝的公义要求我们完全顺服所有诫命,这个要求就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爱;对上帝、对邻舍都要有完全的爱,因为爱就成全了上帝的律法(1310)。这恰恰就是人在自然状态中不能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

 

 7:你能完全遵守这些律法吗?

  答:绝对不能。因为按照我的性情,我的倾向就是恨恶上帝和邻舍,并在思想、言语、行为上干犯上帝的诫命。

 

 真的这样吗?属血气的人真的这样败坏吗?不但恨恶上帝,也恨恶他的邻舍吗?我们真的爱我们的父母、兄弟、姊妹和儿女吗?甚至那些弃绝上帝的圣言,也不敬拜上帝的人,仍然对邻舍有发乎自然的爱。为什么说:按照我的性情,我的倾向是恨恶上帝和邻舍呢?这种说法的意思并不是:我在某种程度上喜爱这种恨恶;用“倾向”这个词是表明我们生命中有仇恨这种情结;由于我们在亚当里的堕落,在我们心灵的深处,我们不仅是可恨的,也彼此相恨。我们从乐园中没有带出来任何爱,带出来的只有仇恨。自然的感情并不是我们堕落的结果,而是来自上帝向全人类所显明的普通恩典。上帝把这种普遍恩典赐给全人类,目的就在于使世界延续下去,只到最后蒙上帝拣选的人都最终得救。《提要》中的答案合乎上帝的圣言。属血气的人心与上帝为敌,因为他们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7)。我们是恨恶上帝的人(130);我们是可恨的,又彼此相恨(33)

 

  因此,我们要守上帝的律法是绝对不可能的;守上帝的律法要求的是爱。尽管我们按照律法上所写的一切去做,甚至像那个富有的少年人,但是我们所做的一切仍然是在干犯上帝的律法,因为我们所付出的不是爱,而是恨。不管人能做什么:命上加命,令上加令;但他仍然不能爱他所恨的。我们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都干犯上帝的律法。按人的本性而言,永远也不能遵守上帝诫命,一条也不能,就是片刻也不能。哀哉!按照本性,我们处在何等可怕的境地啊!我们的罪恶与日俱增,罪上加罪,直到审判大日来临了。唯独耶稣基督通过祂主动和被动的顺服完美地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我们只有藉着耶稣基督与上帝和好,才能真正遵守上帝的律法。

 亲爱的读者,唯愿藉着上帝的律法,主找寻到我们;唯愿我们不依仗自己的义,因为我们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唯愿基督用祂的义为衣服给我们穿上,唯独基督的义才是上帝所悦纳的。正是为了这一目的,律法才是训蒙的师父,把我们领到基督的面前。



[1] 和合本翻译为“最大的诫命”,原文是“伟大的诫命”。--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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