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用身体写作”一个说法

想要忘记的是爱,不能忘记的也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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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身体写作,似乎是当下的一个热门话题。那些所谓的用身体写作的女性,凭借这些带有情色描述的类似自传体小说,一下子脱颖而出,摇身一变,成为作家。而对于她们赖于成名的方式--用身体写作,她们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包括那些用身体写作的男作家,也对此持有异议,强烈要求给个说法。

那到底这些作家是如何看待“用身体写作”的?又要求给予什么样的说法呢?

请看一下他们的发言:

九丹(《乌鸦》,《女人床》作者):
 
什么叫身体写作?是指跟男人睡觉之后把跟男人睡觉的事情写出来,然后又通过跟另一些叫做编辑的男人睡觉的方式把它发表出来? 这是不是叫做用身体写作? 如果你们所说的用身体写作是指这样的一种东西的话,那么,我告诉你们,不是,绝对不是。

但是,如果说用身体写作是指用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生命去经历生活,体验生活,然后把这种最本质最真实的东西用文学的手段表现出来,那么我是。

不过,现在还有人来这样问我以及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双方都显得有些愚蠢。

至于我在这部作品中的性描写,我不想多说,读者看了自有想法。有行家看过我的初稿之后曾劝我把一些性描写删掉,他说这样的作品不是《罗丽塔》,不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是一部严肃、意义深刻的作品,不需要靠这个来招揽读者。我觉得他说得不对,因为我没有靠性来取悦读者。性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我无法回避。

张抗抗(《情爱画廊》作者):

身体写作不见得就是一个坏词,由男性来传达对女性身体的描写与观赏好像是正常的,为什么现在由女性自己来表达就不可以了呢?我认为只有女性最能了解自己,身体本身就是物质,气味与声音都必须得由身体感受来产生反应,否则就是抽象的人。所以不能简单地否定这种写作,应该是理直气壮地来肯定。

身体又怎么样写作呢?走到极端时身体没有感觉就变成直接出售了,那当然不行,等于没有生命直接把肉体出卖了,没有了艺术性,思想与情感就不值得提倡了。

关于用身体写作,几位知名的男作家,也就他们作品中对性的描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针对新作《青狐》,王蒙说道:

我在《青狐》里头有一些和性有关的叙述和描写,这个和“身体写作”是不一样的,毋宁说是我对“身体写作”的一种嘲弄和颠覆,是对身体写作的穿透与戏弄,我写这些东西是对人的性的要求、性的苦闷、性的生活的表现,但是也有对人不能做自己欲望的主人的惋惜和嘲笑。读者认真看完以后,很多地方会看到我对“身体写作”和现在性泛滥描写的鞭挞。当然关于性描写也不能一概而论。

针对旧作《废都》,贾平凹说道:

在当时,写到了性,为什么写性,一是塑造人物的需要,庄之蝶为了解脱自己,他要寻找女人。二是从写法上考虑,全书四十多万字都是日常生活,写到吃饭可以写四五页,写喝茶可以写三四页,白天的烦事都写了,晚上的事总不能一笔不写呀,这就必然牵涉到了性。在写性的过程中,实写一部分后,就没有再写了,因为我也得考虑国情嘛,只是觉得稍微多写一点罢了。而将未写出的一部分以框框替代。后来稿子给了出版社,他们又删了一部分。实际上,现在书上括号内的删去多少多少字数已不准确了。十年来,好多人都问这个问题,今天就如实交待了。

关于《沙床》葛红兵说道:

关于《沙床》是“情色小说”的说法完全是出于误解,是这个世界对我最大的误解。如果要我说《沙床》的主题的话,它有两个:情色和死亡。从这个意义上说《沙床》是一本情色小说,但更是一本关于“死亡”的小说。而它的核心是身体,存在就是身体。20世纪中国思想史的失败是背叛人的身体,试图从“文化”上“立人”的失败。“文革”就是一个极端,可惜,“文革”后,我们还没有醒悟,新时期中国知识分子追求“大写的人”,其实路子还是一样。我想做的就是放逐那个“人”,我愿意我的笔触始源于身体,也回到身体,它永远也不要离开身体半步。五四文化首先就从情、性开始,郁达夫、丁玲都曾为此孜孜以求过。其实我已经有所妥协,在任何场合,我都不用“性解放”这个词,我避免用这种在大众心目中带有道德倾向的词,我会用“性实验”。

关于《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慕容雪村说道:

我的小说贴近生活,但这生活不是我的生活,小说表达的是我面对生活的感受——对人生、对生活的质疑。生活中,我是一个很本色的人。目前,我没有女友,处在“零感情生活”状态。对感情,我看穿了。我经常一个人呆在家里读书、上网。我喜欢宗教尤其是佛学,喜欢“红粉骷髅”、“千红为灰”之类的禅语和感觉。试想,把时空拉近,最美的容颜也终将成骷髅。情爱之后,终究也不是人的终极之乐。

对色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性解放也不是性泛滥。在文学的维多利亚时期,色情小说成为反传统、反禁忌的重要力量。我的小说,从来不描写性器官、性现场。遇到“性”,我总会用幽默的语言,例如比喻成比赛现场进行转移。不管话剧还是文学,都不能靠“性”吸引人,文学的力量来自对读者心灵的碰撞。

看完以上几位名作家为“用身体写作”做的辩解,你觉得应该给个什么说法呢?是同意还是反对?

本人刚开博客不久,之前从未发表过任何文章,当然算不上什么作家。但说到这个问题时,虽然我也同意九丹的说法“性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无法回避的。”但不同意贾平凹说的“写到吃饭可以写四五页,写喝茶可以写三四页,白天的烦事都写了,晚上的事总不能一笔不写呀。”照他的逻辑,生活中的点滴都要写进书里,那是不是屙屎放屁也要一并写进去了?

其实,关于文学作品中性的描写,不是不可以。但我更加同意慕容雪村说的“不管话剧还是文学,都不能靠“性”吸引人,文学的力量来自对读者心灵的碰撞。”这才应该是写作的真谛。无论是否作家,我们写出来的东西都要对社会负责,要引导人们积极向上,而不能只是以揭露社会阴暗面和生活写实为目的。

不知有多少人同意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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