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法律与说谎
台湾的媒体已经就扁案作了无数次的讨论。在收看的过程中,对台湾的司法界的现状也了解了一二,其中不乏让人意外之处。最让我意外的是台湾的法律允许被告说谎。
记得台湾媒体的某“名嘴”不只一次说过:根据台湾的法律被告有说谎的权利。这各其它国家的法律很不相同。比如说,美国的法律是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说谎是会受到惩罚的。中国古代就更是如此,官员口头禅之一就是:贱民不打不招。
如果说台湾法律给予被告说谎的权利,那么,一般人当然也有说谎的权利。在台湾的生活中,台湾人是否会充分利用这种权利呢?孔子说人无信不立。社会的正常而有序的运作是以诚信为基础的。如果说谎在台湾是家常便饭的话,那可是糟糕得很。
也许,自诩法界大人物的名嘴只是信口胡言?
LevelII 发表评论于
在电视上说被告有说谎权力的不止一人,记得刘益宏就这样说过。
QQ周末开心!
虔谦 发表评论于
名嘴是谁?我新闻看得很不连贯了。真是这样,是很糟糕!
来问候大漠,周末快乐!
LevelII 发表评论于
根据名嘴的评论,说谎是被告的权利,露底也没什么风险。也许,这只是扁案审理中的特殊现象。
yijibang 发表评论于
我想法律不应该明白的指出可以说谎。说谎是要冒险的。找到了证据,说谎不就露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