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Tolera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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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个头条新闻是瑞士通过国民表决,禁止在其境内修造带顶的穆斯林教堂。

瑞士这个国家从政治制度来讲民主化相当高,他们那里动不动就举行全名投票表决——投票表决所耗人力物力,花费不小,也是国家小而富足才负担得起——据说他们的部长都是一党一个,在朝党其实形同虚设,并没有能力做出什么有实际效用的大决策。这次全民投票的结果是百分之57,7的公民反对在瑞士修盖带顶的穆斯林教堂。这个结果一出来,让欧洲人到处一片尖叫。

其实,如果欧洲其他国家比如德国,法国和英国,如果具有跟瑞士相同的政治体系,对于同样的决定结果绝不会比瑞士相差太多,就更不要说奥地利这样本来就很排外的国家了。

“Toleranz”是欧洲人经常挂在嘴上的一个词,事实是:Toleranz的出现,就意味着社会本身的非tolerant。它是一个所谓的“正义和希望”之词,属于这类词汇的还有比如民主,公理甚至正义和希望本身。欧洲人向来以自己的Toleranz为骄傲,他们的政治和主流社会确实是相对宽容和开放的。瑞士头条只说明一件事情:主流虽然占领了社会的话语权,却仍然只属于少数。愚昧,偏执,自闭,自私和恐惧,这才是属于大多数人的品行。

娅米 发表评论于
“就是就是!” (用四川话念。:) )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综合起来就是说:民主其实就是少数人以大多数人的名义做了决定,然后大多数人还以为是自己的决定

呵呵,看来还是当骗子吃得开
娅米 发表评论于
接着你们俩的话题, “民主选举难道不是遵从大多数人的决定吗?” 问题是大多数通常都是被少数人愚弄的。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回复荻花的评论:
呵呵,你这话有道理。不过仔细想想有点矛盾:民主制度的一个主要形式不是民主选举吗?民主选举难道不是遵从大多数人的决定吗?
荻花 发表评论于
其实民主的根本不是在遵从大多数人的意见,而是有机制保护少数人的权利。一个公平的国家机构不会盲目从众,而是要均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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