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卷,大手笔(4-1):道助肉身

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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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中阐明了基本真理;从第二章开始,作者转向具体阐述“道”对肉身的建立与成全。让我们先看第二章的第一大部分(
vv.2:1-11)。

这十一节圣经的核心主题是成全神的诫命。神的诫命是神与人关系和人生命的根基,建立人必须从成全诫命开始。我们要注意,使徒约翰在这里是如何定义神的诫命的。显然,这里所说的诫命绝不是旧约的具体律法条文,更不是犹太教传统中的仪文规条;而是爱神与爱人这样两条最大的诫命。这样的定义意在强调爱是诫命的精髓,主耶稣称之为律法和先知书的总纲(《马太福音》
22:37-40)。

两条诫命将这里的十一节经文分为结构完全相同、逻辑平行的两部分:第一部分(
vv.2:1-6)是爱神,第二部分(vv.2:7-11)是爱人或爱弟兄;每一部分都分别包括引子(vv.2:1-2vv.2:7-8)和主题(vv.2:3-6vv.2:9-11)。表一中列出这两部分在结构上的具体对应关系。从中我们可以看见,引子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正是这引子,将成全诫命建立在“道成肉身”的根基之上!也就是说,道成肉身是成全神诫命的根本。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约翰强调两条最大的诫命而不是具体的律法条文:机械地守规条靠的是肉身的死行,不可能真正成全律法;而诫命不折不扣的成全要靠在耶稣基督里的爱,所以耶稣说“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马太福音》5:17)。也就是说,约翰要强调的是,耶稣基督是我们胜过罪、守全律法的动力和帮助。这是上述写作方式向着神方面的功用;从护教的一面讲,两条诫命正好击中诺斯底主义最主要的特征,即不守神的诫命和不爱弟兄。

我们先仔细看看两部分中引子的重要性。第一节经文“我小子们哪,我将这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表明成全神诫命是第一章中所述基要真理的总的功用。这里的“犯罪”通指各种违背神律法的罪,既包括那种不可赦免的否认基本真理的罪,也包括一般性的罪。接着,话锋一转“若有人犯罪…也为普天下人的罪”,站在道成肉身的基本立足点上,为罪人指出一条大道。原则上,这里说的罪还是通指,因此基督的救恩是为“普天下”人预备的救恩,甚至对那些传播诺斯底主义的假教师也敞开着大门;但是,他们必须悔改,彻底抛弃谬误,归向基督。同样地,第七节经文用“旧命令”把遵守神诫命首先表明出来,接着又一转,以“是一条新命令”归到道成肉身的基本真理上
---“真光已经照耀”,就是指道成肉身的启示,因为基督是真光(《约翰福音》1:9)。

当我们牢牢地站在这个的基本立足点上,我们就从心志中与罪决裂,无论是爱神和爱弟兄就是水到渠成的了。所以,在主题部分(
vv.2:3-6vv.2:9-11),约翰用“实在是完全的”、“就该照主所行的去行”、“没有绊跌的理由”等完全的肯定以及“真理不在他心里”、“还在黑暗里”、“不知道往哪里去”、“瞎眼”等绝对的否定,从正反两方面把我们生命的方向卡死把住。

总之,“道”进入肉身,就能建立、成全肉身,叫人不犯罪。

表一. 两部分经文 vv. 2:1-6  vv. 2:7-11平行结构关系的标志词与主题

 

vv. 2:1-6

vv. 2:7-11





我小子们哪

我将这话写给你们

叫你们不犯罪

若有人犯罪…”

 义者耶稣基督

亲爱的弟兄啊

我写给你们的

旧命令

“…一条新命令

 真光已经照耀




 

 爱神

 

 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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