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练练瑜伽,反正是加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对任何不合理的人和事都可以采取阿Q精神的。前几天写的买房帖,房本已经是我们的名字,银行也已放贷,但原来的房主玩失踪,不交钥匙及不交之前的物业费,打电话,发短信都不回,老公定在16日回美,进不去新家,除了买的时候看了不到20分钟,至今没进去过。物业不给换锁,称要等之前的物业费结清才行,原来的房主一会说自己在外地,一会说自己在国外,原来说最快可以在15日回来,现在又说最快18日回来,而那时我老公已经回美了。我们真不知怎么办了,真是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按照合同,她应该在过户当日交钥匙和结清物业费,我们一再退让,我老公还催着银行提前三天放贷给她,希望她将心比心,最后证明是很傻很天真。一气之下,想按合同告她,律师说,胜算90%,但赔偿金却不要指望了。我们都不是想要生事之人,特别是人在海外,不想牵扯太多精力。有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真冷,特别是中国,为什么有些人做的事,即使是损人不利己,他们还是要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