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经学原理传习录》
在改革宗神学中,教会和国家的职分“有所不同”(distinguished),但决非“截然分开”(seperated)。[1]
(1) 教会是国家的守望者—教会勇敢地传讲上帝的真道,塑造人民的道德品格,使人民能够在政治领域中勇敢、正直、智慧、坚韧地尽自己当尽的本分;同时,教会也会同过宣讲上帝的话语,斥责国家行政和法律中不合乎上帝的旨意的事,使得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恶症能够尽快得到纠正。特别是在道德劝化方面,这是国家不可以也不能够做到的,因此国家应当坚定地支持教会传讲真理,道化民风的工作,谦卑地接受教会的警戒和提醒。只有那些道德卑劣,见识短浅,权欲熏心,自高自大,想扮演救世主角色的残暴政客,才会竭力反对教会在这些方面所从事的工作。
(2) 国家是教会的守望者—国家应当保护耶稣基督的教会,抑制各种偶像崇拜,这是宗教改革时期路德、慈运利和加尔文一致的看法。因此,著名的《威斯敏斯德信条》明确规定:“国家官员不可僭取讲道,施行圣礼,或执掌天国钥匙之权;然而他却有权,也是他的本分,维持教会的合一与和平,保守上帝真理的纯洁和完整,压制一切亵渎和异端,阻止或改革崇拜和法规的一切弊端,并正当地确立、执行并遵守上帝的典章。为求促进这些目的,他有权召集教会会议,列席其间,并使所规定的合乎上帝的意旨。”后来很多改革宗神学家反对这样的规定。他们最大的担心就是:“一旦国家被授予用政治权力参与属灵领域的事务的权力,如果执政者不再把自己视为是基督徒,却仍然抓住这种权力不放,教会怎能保护自己呢?”[2]其实,提出这样的问题也很幼稚。如果执政者不再把自己视为基督徒,并且还要执意干预教会,那就说明教会已经丧失了自己在社会中的影响,已经被边缘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教会并不认可执政者参与教会的权力,执政者仍有可能肆意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操纵教会。在苏联、中国和铁幕下的东欧各国的教会中部正是这样的情况吗?因此,关键不是把国家执政者完全挡在门外,关键是教会始终要传讲真道,是基督徒始终在社会中处于中坚性的地位,即使偶然有信仰不正的执政官干政,也不敢肆无忌惮地对教会事务横加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