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老总也不好当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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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老总也不好当 年终业绩没完成 老总带头跳运河

  目标营业额增长6个点,实际营业额增长5.5个点。没完成业绩目标,怎么办?

  根据公司制定的规则,老总带头剥光了跳进运河里。昨天的杭州运河边,发生了这么一起另类的“自虐式惩罚”。“受罚”的主角都是某网络公司的高层人员。

  领导跳河,员工看戏

  昨天下午1点半,在杭州西湖文化广场的运河边上,聚集着某网络公司的一批员工。不少人手上拿着毛毯、暖宝宝、绳子和救生圈。

  员工们一脸兴奋,接下来有好戏看了——4名公司领导要跳运河,因为公司去年的业绩没有达到预定目标。

  昨天,运河边的风特别大,而此时室外温度大概只有7~8℃,但当跳运河的4位主角来到现场时,现场气氛马上沸腾了。

  据现场一位该公司的女员工介绍,4位中有一位是该公司的老总,姓周。其他3位分别是不同部门的总监。

  “我们之前测量过水深的,今天也做好了充分的安全措施,除了救生圈,还会在他们腰上系上绳子,确保安全。同时也安排好了洗澡的地方,让他们从河里上来后马上能洗个热水澡。”

  第一个跳下水的是那位姓周的老总。他在岸边迅速地脱掉上衣,只剩下泳裤,可见是有备而来。岸上传来员工们一阵欢呼,拍掌大喊:“周总加油!”随即,他纵身一跃,跳进了运河,在里面象征性地划了几下水就准备上岸了。当他从水里站起来的时候,岸上传来一阵笑声:“原来运河这么浅啊,以后掉进去也不怕啦。”

  等周总一上岸,站在岸边等待的员工们一手拿毛毯,一手拿暖宝宝,把他包裹得严严实实。没想到,周总一转身又跳进了运河里。可能真的是太冷了,这次下水,他面露难色,立即上岸了。

  随后,其余3个总监也先后跳进了运河里,试了试运河水的温度。可能是他们仨年纪都比较轻,上岸以后光着膀子在原地转了好几圈,其中一位还大喊:“太爽了,太高兴了。”

  不过,后来的事情肯定出乎人们的意料了。原本以为围观的都是自己人,可没想到还是有围观的群众惊慌失措报了警。

  很快,一位穿着联防制服的大伯赶到现场。“不知道运河不能游泳啊,要游泳就去对面的游泳馆。”大伯很生气,人群不欢而散。

  老板说跳河是为树立威信

  “太冷了。”一上岸,周总就迸出这几个字,“脚刚踏进水里,就被冻麻了。第二次下去,完全没知觉了,所以我马上上岸了。第二次,我是代替另外一位总监跳的,他身体不太好,所以由我来跳。”

  为什么会制定这种惩罚措施?他说:“跳运河这个惩罚,是前年年底开会时突然想到的。那时候也是个大冷天,我们突然想到跳运河可以作为没有完成预期目标的惩罚。”

  没完成目标接受惩罚在这家公司早有先例,之前无非是跑楼梯之类的体力惩罚。

  “这次跳运河的都是我们公司总监级别以上的员工,我跟他们说,这种惩罚是自愿的,不跳也没关系。”周总说:“不过,既然已经做出了这样的承诺,而去年的确没有完成预期目标,当然就要兑现喽。这也是企业诚信的一部分,老板兑现承诺,才能在员工中树立威信。”

  据悉,这是一家类似阿里巴巴的平台销售网络公司。这样的行为能否对员工起到鼓舞作用,周总说:“我认为多多少少还是有作用的,可以给他们一点激励。”

  五花八门的另类惩罚有用么

  从当街自骂,到下跪爬行,再到大冬天跳运河。一些另类的惩罚越来越多地见诸于新闻媒体,走进我们的视野。昨天,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场指导师于丹秋认为,从实际来看,这些另类惩罚大多只是一种作秀形式。

  “另外,关于自愿一说,我还是有异议的。现在这个社会,工作越来越难找,别人都答应遵守这样的规定,你不答应,领导怎么想?要是真的达不到标准,别人都遵守了规定受了罚,你不愿意受罚,领导怎么想?所以说,在另类惩罚事件中,是没有什么自愿不自愿可说的。”

  而浙联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戴和平认为,现在社会上的另类惩罚越来越多,无论是否自愿,从道德层面上讲,他们都没必要这么做。而且,如果这些行为是受公司逼迫,那就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受罚员工完全可以要求公司赔礼道歉,甚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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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不好 大街上跪地爬行

  去年6月18日下午4点多,温州火车站前的大马路上,4个年轻人排成一线,在马路上着地爬行了近千米,耗时半个小时。周围的人怎么劝,他们都不肯起来,引起了大量群众围观及交通拥堵,还惊动了公安部门。

  4个年轻男人不肯透露工作单位,仅承认是当地某私企员工,因为没有完成销售目标,他们要兑现当初和公司的承诺。该公司内还有其他工作人员签订了不洗澡、不吃饭之类的自我惩罚保证。

  当时,围观人群中还有该公司专门派来的摄影师给4人“拍照留念”,并警示其他工作人员。

  完不成指标 32人暴走70公里

  2008年11月2日,杭州滨江某企业管理公司的两名领导带领手下员工组成了一支特殊的“远征队”,这支队伍大部分是公司的80后员工,都是因为没有完成当月员工自定个人指标而受罚的。

  这支队伍的起点在余杭双溪,终点在杭州滨江区伟业路,总长度大约有70公里。虽然公司领导反复强调,这都是员工自愿的“自我惩罚”,并非公司惩罚,而且在全过程中都配有后勤保障,完全是为了锻炼员工意志力,但不少员工在私底下还是对这次“长征”有些意见。

  声音

  以文化“治”企业还是虐待员工

  上网一搜,冬天跳河还不是最“劲爆”的,其他另类惩罚方式包括办公室裸奔、当街自骂、下跪爬行、暴走70公里等,花样百出,“创意”无穷。它兴起于IT业,风行于私企,进而成为一种个性化标签。

  “另类惩罚”这件事,玩得好叫做企业文化,玩不好就是虐待员工;玩得好叫做时尚,玩不好就是作秀。“另类惩罚”的真正精髓不是“另类”,而是惩罚,说到底,它仍然没有逃脱企业管理的范畴。公司绞尽脑汁搞“另类”,无非是想“向管理要效益”。

  换到员工的角度,什么样的惩罚是能够接受的?那就是,有正当理由,有制度依据,且不伤害尊严和健康。如果超出了这个度,那么,你玩过火了。

  企业文化分为两个层次。表层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的形象,深层的企业文化是价值观和企业精神。单位与员工的关系,是门学问,但看看各类“最佳雇主”评选,你会发现,无论国外国内,大公司小公司,也不论国企还是事业单位,无论是高管还是最底层的员工,一个人对他所工作的单位的期待是基本一致的:收入合理,赏罚分明,有开放的上升通道,能提供个人发展空间。员工对上司的期待也是基本一致的:公平、公正、敢负责、有担当。跳不跳河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每个职场中人都会本能地自问:拿这些薪水,干这些事,值吗?用人单位不妨也用这种思路经常自问一下:我支付的薪水和要求员工做的事,等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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