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客刚给我发了EMAIL。 我们的LEASE十一月要重签。她要求能否今年不签,而改成MONTH TO MONTH。因为她几个月前丢了工作,还要求我减掉$150月租。她是很好的房客,且也不想搬。如果她实在撑不住了,会给我提前两个月的通知,我好重新找人。我的出租房是CO-OP,找新人很烦的,要通过CO-OP的委员会同意。一个程序要走个把月。我想还是同意她的要求吧。上帝保佑她早点找到固定的长工。她原来在SONY工作了8-9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