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义无双的道格先生

忠义无双的道格先生

我从小怕狗,原因是小时后被狗咬过。多年来,只要是狗,我一向敬而远之。我想,遇见狗,躲着走、绕着走都不失为明智的选择,可是每隔十二年一次的狗年,躲不但不是上策,而且也不是办法。话说回来,我虽然多年来怕狗,但是对狗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每每想起一些有关狗的事情来,甚至还会感动一番呢。

谈恋爱的时候,常常携着女友到郊外踏青。那时我在部队军体拳正练得炉火纯青,冲拳踢腿呼呼生风,一套拳脚下来大气不喘。我于是不止一次地假想着能遇到拦路抢劫的歹徒或者以强欺弱的恶人,我不但会借着惩恶扬善的机会在女友面前小露一手,也为罗曼蒂克增添些传奇色彩。然而假想的场面到底没有出现,让我做梦也不会想到的是有一次竟然和一群狼狗狭路相逢。当时,我们只注意了天上的风筝,等发觉周围有了动静时,十几条猛犬时已如大兵压境一般在几步之内。我和女友一只只扫视着不知从哪儿窜出的狼狗,而狼狗也长长地伸着舌头、呼呼地喘着粗气打量着我俩。我相信,只要我俩转身向会跑,就一定会成为群狗赛跑的对手,后果自然可想而知。一阵头皮发麻后,我强装镇静地对女友说:别骇怕,有我呢。然后挽着手走向狗阵,这群狼狗却自觉地向路的左右两厢分开,于是在路的中间让出一条道来,我们小心翼翼地从这让出的道路走过,紧张的气氛真不亚于趟雷区,我几乎感觉到狗嘴哈出的热气,事后女友对我说,那条大黄狗伸着长舌添她手背时,她的血液都快凝固了。但是,直到我们穿过狗群,也没有一只狗发起进攻。就在我缓神之际,这群狗又簇拥着向前奔去,身后扬起了马队踏过一样的灰尘…… 时隔多年,回想那次经历,后怕之余,从狗对人的“秋毫无犯”中,确实也涌起了一丝惬意和敬意。虽说我照样怕狗,对狗的认识也因此有所改变。我想:既然做人要有做人的原则,做狗当然也有做狗的尺码。只要是狗,起码的一点就是会咬人,不会咬人的狗,充其量也只能算宠物或玩偶而已。会咬人而又不是不分场合地咬人,不是不管青红皂白的咬人,不是不论好人坏人的咬人,这样就算得上一条好狗。狗能做到这一步,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比某些做人而丧失了原则和立场的人还有高贵呢。我们说大隐隐于市,在西郊就住着这样一位隐士。他豢养了两条一母同胞的德国黑贝,其母为某养犬名家的掌上明珠,其父系刑警队屡立战功而今已经退役的警犬。每次到朋友家做客,我总是站在远处驻足观赏。两条狗背上皮毛乌黑闪亮,前高后低曲线流畅,头虽不大却凶相毕生。尤其是一声长啸真好比虎吼雷鸣。不过熟悉的人都知道,它们在客人面前一向表现的温顺驯服。这位隐士最喜欢呼朋唤友,要么把酒论盏,谈今论古,要么摆开楚河汉界,杀他个天昏地暗酣畅淋漓。每一次有人来,两条狗静如懂事的孩子,动如温顺的绵羊,你来在院子,它们躲进窝棚,你进了客厅,它们横卧院子。即使你扯它们的尾巴、揪它们的耳朵,也会摆出懒洋洋的样子不理不睬。隐士常常开玩笑说:老虎再打盹也是老虎。你别看他蔫了吧唧的,关键的时候比一帮子打手都管用。他最爱乡人讲述的有两件关于黑贝的事。第一件说的是两个胆大妄为的窃贼,趁着风高星稀的夜晚,翻过院墙,一前一后跳进他家院子,黑影在墙头一闪的时候,两条警觉的黑贝已紧紧盯上,只是两条黑贝在他们行窃之前始终不动声色,任凭他们把朋友家藏的珍品、字画一件件装进包内。就在他们背包准备原路返回时,两条黑贝突然像两道黑色的闪电猛扑上去,两个窃贼被扑得四脚朝天,翻身爬起想跑,却被黑贝一步步逼向墙角,直到天明,人赃俱获。另一件事是说他家附近的一群走黑道的人物,有一次来他家要收取“保护费”,人还没到,话已撂得很响:“把钱准备好啥事都没有,不然的话把你家踏成平地。”等到了门前,却没一个人赶往进闯,两条瞪着虎目圆睁的黑贝早已一左一右蹲在门前等候多时。为首的黑脸汉刚向前迈出一步,两条狗几乎同时跃起,黑脸汉子手忙脚乱地退到乱砖中,直摔得满地找牙,而其他人只好作鸟兽状散。煤会讲完这两件故事,这位隐士总是意犹未尽意犹未进的总结一句:猫是奸臣,狗是忠良吗?我之所以爱狗,就是因为它让人看到了“忠义”的影子,要说狗是忠义的化身,并不夸张。

我们常常会为历史上英雄们惊天动地的“忠义”故事而扼腕感慨,其实仔细想想,狗的“忠义”也足以让我们大加褒扬。就忠义而言,狗类和人类也存在着本质的不同。人的“忠义”缘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后天的教化,而狗的“忠义”则完全是一种天性。在我们的生活中,阳奉阴讳、背信弃义的事实有发生,而我们听到的关于狗对主人的忠义矢志不移的故事也不在少数。我有一位邻居因各种原由不打算要他的狗了,就把狗弃于荒野,他刚回到家门口,狗已先它一步进了院子,如此反复了三五次,他于是蒙上狗的两眼,驱车拉到沣峪口,然后把狗放到深不见底的山沟里。三天之后的深夜,他听到了抓挠门环的声音,一位来了不速之客,睡眼惺忪地打开了院门,眼前的情景让他惊呆了:被他丢弃到山谷的狗,正双眼含泪地望着他,借着半掩着的房门透出的灯光,他看到了狗身上的累累伤痕、粘在皮毛上血笳,在狗抬腿越过门槛时,还有骨折了的前腿。他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这条狗在在星夜兼程中冲破了一次次袭击和遭逢的撕咬争斗场面。他把狗紧紧地揽在怀里。这件事很长时间成了邻里之间议论的焦点,他们甚至有人把这段事和“千里走单骑”相媲美。

有一位老农,领着他的“板凳”狗到麦地里锄草。微风吹过,麦子掀起层层绿浪,他弯着腰一根根锄去夹杂其中的野草,“板凳”时而追逐着低处飞行的麻雀,时而一头扎进绿油油的麦田打滚嬉戏。他脱去了身上的褂子,“板凳”卧在放褂子的大青石旁,看守着褂子。也许是一天的农活的确让他累的不可开销,天麻麻黑他回家时,竟然忘了大青石上还放着褂子呢,卧在大青石旁的“板凳”汪、汪、汪地叫着提醒他,他往腰里别着铁铲、扛起装满杂草的担笼,头也没顾上回地呵斥了一句:别闹了,天都黑了,赶紧往回走。他回家了,“板凳”没有回,板凳在替他看守着褂子。直到第二天,他已经忘记了褂子的事,以为“板凳”又到外边野去了,而“板凳”依旧卧在大青石旁,守护着他的褂子。再到后来,他甚至以为“板凳”不是被偷狗的贼杀了,就是误踩了猎人埋下的雷管。而此时“板凳”怕他的褂子被骤起的风刮跑,跳下了大青石旁卧倒褂子上。金黄的季节到来了,他握着镰刀提着担笼去收割,在麦地旁,一眼看到“板凳”的尸首和压在“板凳”身下的褂子,顿时明白了一切,他踉跄到大青石前,失声痛哭……“这狗也太笨了,怎么不知道回去叫主人呢。”千万不要有这样的想法,假如真是这样的话,诸如《老人与海》中的悲壮恐怕就要重写。

我被狗咬伤的事发生在我上小学的时候,而那时咬伤我的狗也没过周岁,在狗的年龄里它也许算是“孩提”时代。我从门口走过时,它晃着尾巴一幅天真可爱的模样,我根本没有想到这狗还会咬人,它从我身前转到身后,突然转过身在我小腿上顽皮的咬了一口。腿上的疤痕,成了我日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情结。直到今天在回忆这段往事,我想,也许那条可爱的小狗当时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咬人了。

感念狗的忠义,我相信今后我不再怕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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