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十八章一至廿一节
1耶和华对摩西说: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3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4你们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5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
6『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7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不可露她的下体。8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9你的姐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10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11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体。12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13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14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15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她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体。16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17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他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他孙女,或是外孙女,露她们的下体,他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18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他的姐妹作对头,露她的下体。
19『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她的下体,与她亲近。20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21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也不可亵渎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华。』
埃及是一个外邦民族。在摩西的时代,那民族崇拜八十多个不同的神灵。这些神灵当中,有些是人性暴力的表征,有些是民族排他主义、或权力欲的表现,其他乃是单纯性欲的崇拜。这也是古代希腊人对他们神灵的想法。有些学派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宣称,可以说人常常按他自己的形像,创造出肖乎他自己的神灵。结果许多存心探索的青年,在学校里听了这样的教训,便以鄙视的态度离弃一切宗教。另一方面,旧约却完全反对这些理论。圣经说永生的上帝按他的形像造人(创一26),而不是人按自己的形像造神。结果便是好像利未记所坚决主张的,如果人与上帝保持团契,他便真正活着。这字并非叙述人人共有的、单纯是呼吸的事;它指的是那从永生的上帝而来的丰盛生命,它并不是渺小人类的形像。
我们已经看到,第一至十六章主要是论及人与上帝的关系,其实,人本来是应当爱上帝的。如今在第六节我们开始知道人应当爱邻舍如同自己。事实上,本书读起来好像祭司在安息日使用的一篇预备好的讲章!
从家庭开始,人要对他的家人尊敬。他们不是他自私情欲与暴力的对象,有如以色列人在埃及所见的情形。虽然这张单子似乎包括了延伸家庭集团里一切可能的关系,我们却要记得,以色列全会众是被视为上帝的家,因而是神圣的家庭。撒母耳下十三章十二节显示出,这特殊的妥拉早在王朝开始时期便已被澈底领悟。暗嫩贪恋他的同父异母妹妹他妈。他哀求道:『我妹妹,你来与我同寝。』她回答道:『我哥哥,不要玷辱我,以色列人中不当这样行。』我们从此可见,『圣洁』一词的基本意思如何在平民心中根深蒂固。我们从这故事知道,触犯他玛的圣洁怎么会是得罪上帝和得罪人。注意『不洁』与『亵渎』两字都与『造成不敬虔』有关。
在耶路撒冷西南城墙底下有一个名叫妥非或欣嫩子(TOpheth,Hinnom,后一名字是一个人名,这人可能是这财产的原来主人)的峡谷,是这城市的垃圾弃置与焚毁之处。因为垃圾那么多,这火似乎永不止息。希伯来语的谷字是ga。到新约时代,这『永』火之地已经称作ge,henna,这后半个字乃是希腊文的欣嫩(Hinnom)一名的拼法。这焚烧之地实际是在圣城的城墙对面,它并非离阿撒泻勒的住处很远。于是它成了上帝永恒审判的象征。注意:这审判并非指向埃及人,或者后来到了新约时代指向罗马人,而是指向圣城本身。以赛亚书九章十八至十九节及十章十六至十七节充分利用这强有力的意象。因此当我们知道,在圣经里,虽然人人都必受审判,因为人人都是罪人;但是上帝审判的火(如果你喜欢,可以称为地狱之火),并非指向世上的异教国家,却是指向他自己的圣民(摩三1--2)时,我们会感到震惊。
迦南人的一个可憎的礼拜仪式,乃是他们在仪式中把婴儿丢进火里去荣耀他们的神灵,崇拜他们的摩洛神(意思正是『王』—参看申十八10)。这些婴儿是男是女,或者甚或是流产的胎儿,我们不知道。可能是最后一类,因为这一节经文(21节)夹在其他两节论及性的经文之间。但是任何方法的凶杀都亵渎这赐人生命的以色列上帝。我们从列王记下十七章十七节及耶利米书卅二章卅五节,知道以色列人显然时时都模仿这种可怖作法。
同性恋
利未记十八章廿二至三十节
22『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23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
24『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25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26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这一切可憎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不可行。27(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地就玷污了。)28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29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可增的一件事,必从民中剪除。30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这里提到的还有两种可憎恶的习俗,两者显然在迦南的原居民中实行着。其一是同性恋的活动,另一则是与兽交合。对于这种行为的惩罚乃是从圣洁上帝的圣民团契中革除出去。
由于同性恋今日在整个基督教世界中乃是一个使人烦恼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耶稣为他的时代和他的门徒解释摩西律法的作法。因此以下乃是对于我们今天如何解释和运用摩西律法的『附注』。
耶稣现实地回顾旧约。他没有从启示的层面去看它。他也绝不采取现代的看法,以为人随便打开圣经指着其中的某一节,便盯着它宣称你当下读到的字句正正是上帝给你的声音。它们可能在你生命中的那一时候,自然大声对你说话,但是那是另一问题。事实上人们惯于断章取义,使用单独的经文,因为他们活在人们未以历史眼光去看圣经之前,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圣经是一件历史文献,同时也是圣经。例如,人们惯于把『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出廿二18;标准修订本用『女巫』)看作与耶稣从创世记二章廿四节引用来的一节,『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同等,只是因为二者都在圣经中出现。结果是人所共知的悲剧,古怪的老妇如何窜改故事,说她们如何在花园深处碰上魔鬼,或者想像她们能以由看掌而预言一个人的未来,被处大刑或者在村上的池子淹死。我们要注意,这事发生在老妇身上,是因为出埃及记这节经文只提及女人,不过,我们知道,头脑简单的老年男人正如老妇人一样。
然而,耶稣并未这样研究旧约,我们应好好向他学习。而且,我们如今能以证明他对创世记开头十一章的信仰,并不是视为『历史』。我们今天知道那十一章的材料非常古老。其内容显然是在很少有人能读能写,而且无论如何没有一点可供书写的材料时,用口头传授下来的。但是后来大约在主前九五O年,所罗门统治的时候,有人把古代的资料(基本上是我们在创二至十一章所见到的内容)书写下来,成为文件。尤有进者,他的作法显示出惊人的天才,或者像我们可能要加上的,或者如同耶稣所清楚相信的,是圣灵默示的。他没有拱着历史,他拱着神学。以便使他的神学去向受过教育和未受教育的,各文化与各时代的人(今天我们想像各种类型,如中国人,非洲的布西门族人,与澳洲的原住民)都能理解他的神学,他把那神学写作一系列的图画。耶稣在要用图画表达他的信息时,他引用创世记表达真理,讲说上帝的道。结果各文化各时代的人都能把握他所说的,毫无困难,因为他用比喻讲解——而未受教育的人觉得难以领悟保罗简洁的推理。
但是摩西的律法却不同。耶稣相信上帝赐下律法给摩西,是配合那时代以色列人的教育,他们需要指导。就是今天,小孩子也需要,并且知道规矩和法则;但当他们长大成人时,便像保罗说的,应当放弃吃他们母亲的奶而吃干粮。耶稣便因此能以说及摩西的律法,甚至十诫(参看太五27;可二27),这些诫命只暂时适用,那就是说,只适用于上帝的『儿子』以色列在成长的时期。最后耶稣还要加上:『只是我告诉你们……』的话。
以眼还眼
我们可以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作为耶稣对摩西律法看法的一个例子。拒绝基督教信仰的人嘲笑圣经中竟然有这条『律法』。他们取笑基督徒竟会接受这样的格言,作为来自慈爱上帝的观念。但是如果我们的反对者有学者风度的话,并且愿意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圣经,他们便会承认,按照这节经文所表示,古(和今)人在社会道德上的进步是惊人的。
耶稣处理这节经文,没有说:『你们必须相信它,遵行它,因为它是在圣经里的。』却指示听者回到创世记去,回到上帝心中对于人的真相的启示去。我们在创世记第四章读到该隐杀了他的兄弟亚伯。该隐是普通人的典型,因为他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换句话说,是我们所知男性与女性的人类的组合物。但是人类(男或女)使事情坏得变本加厉,比他们更甚(参看创六5与可七20--23,当时耶稣用主后三十年所了解的词句道出同一事情)。该隐有一个后裔(当他出现时邪恶已经『滚雪球般』迅速增大)名叫拉麦(创四23--24)。虽然创世记三章廿四节有上帝坚决的『话』,拉麦却有两个妻子,因此他拒绝了他能够知道或了解慈爱、同情与完全奉献的意义的机会。他对他们大叫:『我杀了一个人,只因他拳击我下巴』(我们可以这样说)。『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在这方面,摩西的律法对人类作了显著的贡献。我们可以看到,今天复仇心重的团体或个人的行径一如拉麦所夸说的。我们可以想到美国的黑手党,近东种族与家族之间世代迅增的复仇,冤冤相报,绝无了期。我们可以回忆有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南斯拉夫的党争,一方会宣布,『如果你杀害人质或囚犯之一,我们便以杀害你们十人报复。』但是摩西的律法对这一切都说『不』。一还一,一眼还一眼,一牙还一牙,一命还一命。
如今我们转到耶稣对这事所说的话。意识到摩西的律法是暂时性的,耶稣首先指出这一点。关于利未记十九章十八节所说黄金律的第二部分,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的仇敌。……』你的邻舍作为仇敌去恨他,是在你不爱他时才表现出来。为这样的无爱和审判的法律可参见出廿一章十五节,廿二章十八节等处,也在我们所已论及的利未记十八章廿二至三十节见之。报仇太容易被人借着自以为义而视为公正所掩饰。
但是,耶稣有一个新办法。他走到摩西律法背后,引用圣经开场白的绝对的话(创一至十一章)。我们在那里读到『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我们在开场白读到,人类的悖逆使他与『园中的生命树』断绝了,而且上帝要把他逐出园外,进入无法无天之处。然后上帝要在『入口』外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把守生命树的通路』(真是形像的神学!)我们从该隐的事上看到,既然人因他自己的自由意志断绝自己与上帝的团契,遵行律法便不会把他再带回上帝那里,因为律法只能管理人现在必须在园外过的那种生活。
那么这样看来,律法当然是上帝慈爱的恩赐。但是人在园外所需要的,不是律法而是救主,一位能以手拉着他,把他从现在的所在地领他经过发火焰的剑,进到园中与上帝同在,享受他和平,美丽的生活。人不能用自己的鞋带把自己拖上去。人不能由他自己的头脑去计画便建造出完美的社会。到目前为止,人类每一个帝国终归粉碎。人不能自救。上帝使人走出园外,因此惟有上帝能把他再带回来园里。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十一节强有力地宣告这点:『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耶稣』的名字便是『耶和华是救主』的意思。不能有两位救主。因此保罗写道:『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9)或是带世人(不只是个人!)回到『天起了凉风,上帝在园中行走』,寻找与他所创造的人类的团契中(创三 8)。
耶稣与律法
拉麦象征人性的实况与人在园外生活的样子。拉麦贪求七十七倍的报复。『一报还一报』,因此可能在主前一○○○年是行得通的,而且那『律法』诚然对人性的贪求支配、暴力、仇恨与报复是一个显著的拘束。但是耶稣宣告一个新时代,一个与他同时出现的时代。他宣布:『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睑,连左睑也转过来由他打』(太五38--39)。惟有他心中具有这样的一种对令人讨厌的人的爱心,而只有这种爱心才能希望开始回到上帝园子去的旅程。
对于上帝要求我们在面对暴力时的这种全新的理解,耶稣在给彼得解释时,便指示他回到拉麦的夸言:七十七倍。摩西对此问题提出一对一。彼得提议饶恕侮辱七次,以为已经把摩西律法推前一大步了(参见太十八21--22)。耶稣对这自鸣得意的话(彼得在这话里,自觉可喜地表示那么多的自制和愿意赦免的能力)却回答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耶稣如此说,是把那刻上『七七』的钱币翻过来,让我们看看它的背面。耶稣不摧毁七十七次,他『重造七十七次』,因为赦免创造了你所赦免的人的生命。他得到往前去的新机会,新希望,与新力量。换句话说,随便你喜欢,七十七次或七十个七次(钦定本),这数字描述那洗心革面的人的行动。照彼得所提议的,赦免七次就够,表示彼得自我控制和自信心的品格有多高尚。但是无限地赦免敌人(有如七十七次这数目所表示的),却显示出一个人现在有了一种新的品性,一种甚至自认不可能有的忍受辱侮的性质。他如今能以怜
悯、同情与慈爱对待那曾经得罪他的人。
在这种亢长的『附注』的光照下,现在回到我们当前的一节经文,看看基督徒今天对于同性恋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他如今是『在基督里的新人』,并与同性恋的『问题』无关了。他把这个是否会使人得疾病,或有遗传性,或任何其他的病患的『问题』留给医界;他也把同性恋的行为的合法与否留给法律界。这是因为基督徒现在能从完全新的见解去看同性恋者。他不像摩西那样看他;却把他当作一个人,上帝所爱的人类灵魂。因此,基督徒只能用一个办法处理个别的同性恋者,而那办法符合基督自己的慈爱。因为现在他只知道一个律法,爱的律法:怜悯的、赦免的律法,和基督对他所表示的创造的爱。
也许这个关于现代基督徒如何处理我们在利未记十八章廿二节所见到的那个命令的讨论,将指导我们如何去处理本章其他一切命令,特别是那些有关性变态的命令。所有这些都反映出崇拜性变态的神灵的人未经检讨的道路(24--25节)。但是以色列人现在知道以色列的上帝对于他的百姓所要求的,就是他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我是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