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不敢许这样的诺。不是因为“君子之交淡如水”,是因为害怕关键时刻没了电。你的故事让偶想起一件类似事件:
曾经有个同事说不上是朋友,在被LG施暴之后(其夫为小三逼其离婚未遂愤而动手)她打电话回家、给朋友。。。那刻奇怪的是都没人接听,整个世界如同弃她而去,而她也只想弃世界而去之时,不知为何她拨通了偶的电话,俺好不容易劝她来俺家住了几天。(后来她说俺真是她的救命稻草---其实她看心理医生看了很长时间了我们都不知道,只能说很多国内的心理医生真的很垃圾,完全不具备行医资格。。。)偶看不得她被欺负成这样,根据她提供的小三的电话住址,找了几个人高马大的学生冒充同事的弟弟和朋友“拜访”了小三一下,也没怎样,不过黑的怕更黑的,小三同志从此从墨黑的江湖自觉地消失了。她老公联系不上那女银、以为自己被弃,后来日子就这么过下来了,他们的生活当然也就过日子而已了---反正她不想离婚。
唉,这世道多搞笑,当年他图的大概只是女方家的背景,人家老爹下台不久就变了脸,世态炎凉啊!其实俺不光看不起甚至还有些同情那男的---一个昂藏七尺的男人何苦作践自己成权和利的奴隶涅?可怜啊!(俺不是侠女,也不爱黑社会,真是不知怎么帮她没有办法的办法而已。)
唉,又是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