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金融业存在两大问题。第一是无度地加强金融监管,第二是商业银行严重地信息披露不足。
先说第一个问题。美国之所以发生金融危机,当然与过去30年不断放松金融监管有关,但这是不是可以成为“过度监管”的理由?其实,中国“过度监管”的倾向十分严重,注意:我说的是“倾向”十分严重。比如银行业监管,从去年开始,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存贷比等各个方向层层加码,加了一大轮;然后又查,查房地产贷款、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这还不够,现在又开始新一轮拨备覆盖率的加码。
如此下去不知道哪天算一站。更重要的是,银行的风险银行自己不知道,必须依靠银监会考量,银监会就今天一个这样的想法,明天一个那样的想法,而每一个想法都对市场构成了巨大的影响,国有大银行上市的时候,市盈率20倍,现在都被降到8倍了,多少市值灰飞烟灭?这是多大的监管成本?可没人对这件事负责。这实在是个极大的怪胎,信贷市场和股票市场无所适从。
证券监管也一样,深交所居然要打击概念炒作,甚至监管到1万股的持仓,这真是受累了,照这样的监管,恐怕监管队伍将扩大到100万人。现在就是这样,监管部门的人数越来越庞大,该管的事越来越多,而管好的事却越来越少。
为什么会出现监管越来越难,监管成本越来越高,可越来越管不住的情况?关键有五: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我们说第二个问题。为什么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总是要比我们从公开资料中所见到的风险状况高得多?这是银监会在夸大风险?还是商业银行隐瞒风险?我们当然不会怀疑银监会所掌握的情况,更不会怀疑它的评估能力。所以,我们一定会怀疑商业银行隐瞒风险,至少是商业银行、尤其是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
如果不是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为什么连证券公司的银行业分析师都看不出银行居然存在那么大的系统性风险?所以,请商业银行充分披露风险,如果商业银行披露风险不足,银监会也应当把你们所掌握的情况披露出来。
银监会必须知道,银行监管不仅仅是银行业的问题,它关系到所有银行储蓄客户的资产安全,关系到中国股票市场的安全,更关系到千千万万股民利益的安全。所以,你们有义务对全社会说清楚,这也是巴塞尔新协议的精神实质。
再此,我们郑重地要求银监会系统而全面地披露中国银行业风险,系统而全面地告知国人银监会将通过怎样的手段防范这样的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