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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指南》117 血染地下室
李小曼跟林威,像是分头走进了一个迷宫,迂回曲折地周旋着,有时候走远了,却彼此看得见,有时候面对面,却又一下子错开,分头去找出口,却兜兜转转,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他们俩就在陶米和麦氏是否投资的话题上展开拉锯战,茶喝了一壶,点心吃完,林威还没得到自己需要的信息,李小曼也累得像用三八式步枪打了十个鬼子那么费劲儿。
最后林威乐了:“小曼你至于嘛!不过是打工,东家不打西家打。你说吧,柳丹红给你多少?我加百分之二十给你成不?”
李小曼内心有一刻的动摇。但是他这话是真是假?跟在麦奇文旁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她也知道,合同没有到眼皮底下签字画押的时候,任何的承诺都不算数,任何的尘埃都不算落定。
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这是谁啊这么及时?谢天谢地感谢党,感谢这个来电话的人,真是及时雨啊!
拿出来看,及时雨竟然是老妈,是提醒她早点回家,太晚了。
刚收了线,麦奇文的电话自香港过来,问她方便不方便,要跟她讨论剧情。
李小曼冲林威点头示意,站起来往卫生间走,边走边说:“我在外面,现在不方便讲话。”
麦奇文问:“你跟柳丹红在一起还是跟林威在一起?”
李小曼:“呃——”她也太料事如神了吧?以后要叫她麦诸葛还是麦巫婆?
麦奇文咄咄逼人:“是林威?”
李小曼:“呃——”
麦奇文气得说:“小曼,我话给你摆在这里,你总有一天要在他这里栽个大跟头。”她更无多言,挂了电话。
她已经无话可说。再说俩人可能要掰。
李小曼去了洗手间回来,跟林威说:“我要回家了。我还要赶本子。”
林威看看手表,无奈地说:“好吧,我送你回家。小曼,我跟你说的事儿,你考虑考虑。”
李小曼虚应着:“好的。”
林威结了帐,手护着李小曼的腰跟她一起往外走,乘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在地下停车场停车的人不多。天气渐渐变暖,外面的温度不算低,可是这地下室有点阴冷,再加上此时夜深人静,灯光惨淡,李小曼穿着高跟鞋,敲打着地面,感觉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本能地抱住双肩。
林威转头笑着问:“是不是冷?”他脱下自己的夹克,替她披在身上,顺势揽住他的肩膀,“这样好点没?”
李小曼刷的一下红了脸,身上由冷变热,出了一层细汗。
还未走到自己车停的位置,李小曼的第六感告诉她,情况似乎不对,她的头发竖了起来。她转头四处张望,只见两侧宽大的柱子后面分别有两个彪形大汉在向他们靠拢。
李小曼的一身细汉顿时化成冷汗,红脸变成了白脸,继而发出青色的光。
林威显然也意识到了危险。他左右一边观望一边寻找自己的车,一边问:“你们想干什么?”
那四个大汉一边冷冷地笑着,一边向他们靠近。其中一个貌似打头的人说:“干什么?没人警告过你们吗?别他妈揣着明白装糊涂。兄弟,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把明晃晃的砍刀,李小曼张开嘴想叫,喉咙却像被谁卡住了一般,怎么也发不出声来。
林威也看见了他们手中的刀,脸上变了颜色。他定了定神,冷静地说:“兄弟,咱们有话好好说。这犯法的事儿,咱们还是别干。你一时冲动不要紧,在里面关一辈子不合算,给多大的价钱都不合算——”
那人狞笑着打断他说:“你他妈别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你小子倒是不犯法,可做的那一件件事儿是他妈人干的事儿吗?法不收你天收你,老子替天行道!”
林威那时一边说一边要掏手机,一边伺机寻找去路,说是迟那时快,领头的那个大汉一使眼色,冲过来飞起一脚先踢了林威的手机,再抡起砍刀像他砍了过来。
林威往后就躲,那一刀砍在他身边的汽车上,发出一声巨响。
李小曼因为陶米的警告,一开始以为这些人是冲她来的,吓傻了,吓得干张着嘴说不出话来,眼睁睁等着砍刀将自己碎尸万段,血溅当场。
那一刻,她没想到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人民伟大的党,她没想到慈祥的父母自己花开了但是没有结果的人生,她什么都没想,甚至连怎么逃生都没想,大脑一片空白。
可是当她看到那几个人冲向林威,在林威身边的车上砍出刀痕,她终于做出了反应,尖叫一声冲过去:“你们干什么?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她话音刚落,就被人一把揪住,一个人把她推着靠在一辆 SUV 上,另外一个人按住她的另外一只手,腾出一只手来甩了她一记耳光:“臭娘们,你给我老实点,否则连你也砍。”接着他翻手又甩了一记,呵斥:“这一记是让你长点记性,别拿着别人的警告不当回事。”
东北大汉的手有多重?李小曼嘴角霎时间流出鲜血,沉重得张不开来。
那边两个大汉继续挥刀狂砍林威。人家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威平日酒肉过度,缺乏锻炼,身子不那么灵活,一个避不及,左边手臂靠肩膀的地方挨了一刀,砍入骨头,他痛得大叫了一声,捂住伤口倒在一辆车上,顺着车子滑坐在地。
那个领头靠近他,用力地踢他一脚,蹲下来,拿刀在他脸上一划,笑道:“兄弟,在你脸上留个记号,看你下次还怎么凭着一张小白脸坑人。”
说着他站起来手一挥,说:“撤!”
几个人分别跑向不同的出口,消失得无影无踪。
血流如注,顺着胳膊流在地上,林威痛昏了过去。
李小曼的胳膊被他们强摁在车上,酸痛无比。她冲向林威,口齿不清地哭叫:“林威,林威,你醒醒,你怎么样了?”
林威没有声音,胳膊上脸上的伤口不断地流血。
李小曼呜呜地哭着,叫着,忽然想起要报警,连忙拿起手机拨 110 。拨通了,她地址又说不清楚。这时有人自上面下来取车,看到这种场面,也吓坏了,帮她把地址讲清楚。
等警车救护车的时候,帮她报警的人提醒她:“你是不是该帮他止血?”
李小曼赶紧自包里找出指甲钳,将林威的夹克剪出一条小口,撕开来给他绑住伤口。那血不断地流出来,李小曼沾了一手一身,她一急,又哭了起来。
她再次拿出手机,先拨周孟春。她本能地第一个想起来的人是周孟春。可是周孟春的手机没人接。
她抖抖嗦嗦地再拨陆泉,一下子就接通,她对着手机歇斯底里地叫:“陆泉,你快过来。我,我,这里要死人了——”
警车和救护车同时赶到,李小曼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林威失血过多,先输血再处理伤口。
警察找李小曼了解情况,录口供。李小曼一五一十,说不清楚,精神处于崩溃状态,不住地说了哭,哭了说,谁也不知道她说些什么。
她忽然呕吐,把晚上喝的茶吃的点心全吐了出来,然后不停地冒虚汗,在警察面前倒了下去。
护士冲过来把她架到急诊室的病床,医生过来检查了一下,开盐水葡萄糖安神药给她吊瓶。
陆泉赶到医院的时候,李小曼已经在病床上睡着了。她不知道林威在急救室里的安危,她也不知道陆泉赶到现场,再从现场警察嘴里知道她所在的医院,心急火燎地赶过来,差点出了车祸。
她什么都不知道,睡着了。
终于出事了。他在现场看到一地的血,还以为是李小曼被人砍了,差点疯掉。当他赶到医院,得知被砍的是林威而不是李小曼,顿时松了口气,靠在墙上喘息不已。
现在他坐在床头,握住她没打吊针的那一只手,看着她肿起的双颊,又一次痛心无比。他警告过她,她不听。他那么喜欢她,奋不顾身地追在她后面,可是她嫌他幼稚。这倒好,她所喜欢的成熟男人,给她带来了什么样的无妄之灾啊!
他为什么不早生几年呢?他早生几年,她还会嫌她幼稚?
如果这次被砍的人是她,那又会怎么样?她有几条命可以拿来冒这种险?这女人傻起来真是没治!
一群娱记已经闻风而动,聚集在现场,继而有些人转而跟进医院。因为当时的地下停车场有娱乐圈的人在,大家都兴奋地谈论着这件事。
李小曼终于要成名了,在《潮起潮落》还没开拍,甚至剧本都没写好的时候。
鱼头烤玉米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所谓的八十后是也哈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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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蛤蟆功,你很小吧?香港翁美玲版的射雕英雄传。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那国内茶吧进步了。以后回国好好泡泡。
在国内要找无烟的饭馆,只能是宾馆里的餐厅,否则基本找不到。
鱼头烤玉米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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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母性泛滥起来,门板挡不住
这是事实 可怕的事实= =
国内的公众场合最烦人的就是随便抽烟,非常不适应地说
真的是超讨厌 完全无法接受吃饭的时候旁桌还有抽烟的 经常还是西装革履对面坐两个漂亮MM的大抽特抽 我要是那MM 我早走人了
我小时候暑假回姥姥家 跟两个表姐披了床单在床上演戏 人家演白娘子 我演法海 还练蛤蟆功= = 小时候真是一点都像女娃。。。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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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茶吧是那种在装饰得很中国的包房里表演茶道加品茶的那种,可以点一些零食,没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国内的公共场合吸烟是非常讨厌的一种现象,找无烟的酒店房间更是难度重重,特别是在小一点的城市。最受不了的还有随地吐痰,包括一些打扮很时尚的女士。原以为北京奥运后国人会文明很多。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糊里糊涂ya没头脑的评论:
:DDD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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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这种性格,旁边有个人稍微比她气场强点就把她盖过去。
555~~~
糊里糊涂ya没头脑 发表评论于
小说精彩,跟贴也很精彩。
哈哈
全方位 发表评论于
蜜瓜也不是写不好小曼这种人,我觉得前半部分就很好,后来麦奇文出场多了,跟蜜瓜的气场一拍即合,在小曼的部分就用功少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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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腐败呀,呵呵
国内有一阵流行一种茶馆,就是多少钱进去随意吃啥的,小吃零食都有。里面乌烟瘴气的,我不喜欢。
估计花雨说的茶吧不是这种。国内的公众场合最烦人的就是随便抽烟,非常不适应地说。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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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吃也无可无不可。人家请好的我也喜欢,不吃也无所谓,不会挖空心思想吃。
天天喝绿豆粥也行,呵呵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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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大概娱乐太少,电影又太呆板,而古装戏的服装花花绿绿的,确实会比较吸引小女孩。我小时候也喜欢把自己全身缠满了丝巾来又跳又唱的不亦乐乎。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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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又跟不上时代了,fb是啥啊?怎么几天就出来新词啊?
另外,又出了什么茶道吗?这俺是一点都不知道。现在就知道广东人的喝早茶,下午茶什么的,倒还觉得在西雅图喝的比回广州喝的更精致些。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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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得不太专业. 俺减了差不多十磅。不怕有人骂我假洋鬼子,其实中餐也就那么回事,没人家说的那么悬。最喜欢的一个餐馆还是家素食馆,我们两个在美国可是无肉不欢的。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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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在旧金山见过。国内娱乐那叫一个日新月异,下次人家没准就不兴洗这洗那的了。很喜欢国内的茶吧。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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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很邪门,迷古装戏迷得一塌糊涂。上初中历史考一百分,长长的水袖功不可没。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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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一定是在村头看戏给看的。。。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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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雨MM,我原以为你们夫妇同心其利断金,怎么也会比俺更硬朗新潮一点的,咳咳,居然连门都没敢进,听听就吓气馁了,唉。。。
你知道不,美国这边也有洗脚带按摩的,你们不去试,以后可就不是落下一步两步那么远了,哈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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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别说哈,小时候俺就把枕巾搭在胳膊上,头发上插朵花咿咿呀呀地唱,至于唱的啥,那真是天知道了。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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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景绝配?”
估计大家都是被你的李小曼给气的,觉得也就小景跟她相配。
小景妈为什么会看上李小曼?也是因为她觉得小曼就配她们家小景,其他更优秀的女孩他们也不敢高攀或高攀不上。替你挖掘一下人物内心世界哈。:p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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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所以说让你这急性子来写慢性子就是写不好,你没好好挖掘人家的内心世界。
以前那些戏文,靠唱啊唱的展现角色的内心世界,蜜瓜你这粗线条地描写人家慢性子,还不如让李小曼站台上唱一段戏文来得痛快,李小曼不急不缓的性子,正适合老时代,到了现代社会要么被别人远远甩在后面,要么被淘汰,是不大可能成功的。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全方位的评论:
让我把心理活动写个好几章,呃,不如让歹徒拿刀砍了我算了。。。
:DDD
全方位 发表评论于
慢性子的当主角也没有什么不好,何况还有一些急性子的在旁边调剂。主要是小曼跟蜜瓜本身性格差太远,就很不好把握。其实慢性子的人之所以慢,是有很多原因的,有的就是天资低,反应迟钝,有的是考虑得太细致,行动力就差了,有的是太谨慎,不多话也不多做。慢性子的人一般心理活动特别丰富,小曼这方面没表现出来,让人搞不懂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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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母性泛滥起来,门板挡不住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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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景绝配?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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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的性子都怪她妈,她老人家年轻时代的完美主义让小曼备受压力,消极抵抗。。。
心灵泉 发表评论于
惊险
鱼头烤玉米 发表评论于
唉 看小曼哭 可别让她对林伟心生怜悯才好。。。关键时刻 该清醒了瓦~~
网乐 发表评论于
总算有点让人紧张的喘不过气的了!
同意小曼配小井,绝配!
她跟周太牵强,跟那个陆没好.
不同意雪狐用什么地方人来定义,看过很厉害的上海女人和很温柔的山东妞呢.
花花FB去啦~~~真幸福~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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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啦,想想要用别人用过的脚盆还是算了。:)还有人要请我们洗澡来着,但听说洗完后要穿着浴袍吃饭也把我们吓着了。我们确实不是一般的土。:)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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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雨MM你回来啦。好一段不见,怪想你的。
对了,你跟你老公有没去洗脚?:DDD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雨夜昙花的评论:
李小曼不象是典型的山东女人,山东女人应该都比较爽快吧,象李小曼这样的,估计她妈妈这典型的山东女人每天看着都要背过气去。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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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你乐死我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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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争取以后多出几集彩:DD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别提了,野外求生装备虽然没用上,但人家下次准备带一些马路求生设备。鉴于国内在斑马线上过马路都得战战兢兢,在人行道上走路还有人在身后按喇叭,人家准备下次在中国过马路时吹高音哨子,外加一垒球棒以对抗近身车辆。:))
其实总的感觉还不错了,好多事都是第一次。人家很享受自己的明星待遇,对回美后没人注意他特别不习惯。
laoloulou 发表评论于
这集写得出彩,等着看下文。小曼为情痴傻,情有可原。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对了,MM,你老公那套野外求生装备用上没?
:DDD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这次人物太多,所以都不突出。而且,慢性子温吞吞的性格不出彩,不适合做主角。
下次吸取教训,绝不写慢性子了。这种性格做个配角插科打诨还差不多。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雨夜昙花的评论:
原来如此,怪不得如此侠义心肠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嘿嘿,MM你还是快人快语,别把温油滴MM们吓着。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9斤的评论:
天哪,你们一个比一个精彩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雨夜昙花的评论:
刚回来,在啃后院结的酸苹果,给你最后一段乐得,差点呛鼻子里去。
哈哈~~~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走了快一个月,回来没补课倒也还跟得上情节,这部小说进展有点太慢了哈,不太象蜜瓜以往的风格。小说还没写完,咱先瞎评一个:人物越写越多,但个性都不太吸引人,尤其是两个主要人物;情节不能说不戏剧,但总觉得和人物的性格、经历不太相符;至于题目,更有点挂那啥卖那啥之嫌。
xx写手不是说被人质问小说不真实的时候就说是真人真事,不信去问生活;被人刨根问底的时候就说是编的,小说又不是纪实文学。写小人物是不太容易出彩。太戏剧化了会被人说不真实,不戏剧化又太平淡了。俺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过蜜瓜的文字功力是有目共睹的。
雨夜昙花 发表评论于
嘻嘻 加一句 俺是山东MM呢
雨夜昙花 发表评论于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嘻嘻姐姐 我没有看过什么琼瑶的小说呢 除了还珠格格
只是瓜姐的小说明显的女主角是小曼,男主角是周孟春。按照常规也是这两个成一对的,其他的角色明显着墨不多。小曼和那个陆泉搭,也明显不符合小曼的价值观了吧。陆泉在整个小说里面有点贾宝玉的调调呢,很弱的男人特点,真不会是山东女人喜欢的。
平怡 发表评论于
喜欢最后那句,“李小曼终于要成名了”。~O~ ~O~ 一语道出娱乐圈的悲哀,靠绯闻而不是本事成名。
雨夜昙花有很好的想象力,还是等等蜜瓜给我们惊喜吧!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雨夜昙花的评论:
你把淘米想象得太好,把李小曼想象得太重要了。淘米能混出今天这样的江湖地位,不是靠婆婆妈妈的慈悲心善心赢来的。
我看妹妹受琼瑶阿姨影响太深了,这整个设想都是她老人家那些看得人直起鸡皮疙瘩的老套路。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回复9斤的评论:
对,不赞成小曼配周孟春,他俩性格不合适,不明白周帅哥怎会喜欢上小曼的,这情节整个很牵强。而且花和夜宵送了那么久,小曼丝毫都没感觉没领情,太伤人心,周帅哥尚有自尊心的话,不该再对小曼报有幻想。陈红叶蛮好的,快人快语至少比小曼更配也是磨叽不堪的周孟春。一般来说,性格互补的男女生活在一起更容易和谐幸福。
让小曼跟陆泉算了,这俩其实挺般配的,一个恋姐情深,一个痴愚顽固,在一起一定和谐互补,各得其所,会是段好因缘。
9斤 发表评论于
well, 这个教训也够大了,不过这个傻纽会不会吸取教训还很难说。
周孟春是个憨厚的好孩子,其实配叶红挺好的,老婆活泼一点,生活也有点乐趣。要是跟小曼成一对,一个憨,一个傻,还不要憋死。
其实小曼也就配小井了,或者真找一语言不通的老外,反正她一向话不多,正好天天埋头写作。
雨夜昙花 发表评论于
这个。。这个写得忒逼真。。
俺还以为自己真猜对了呢 呜呜 瓜姐忽悠俺
继续猜
接下来林威吓怕了
自己找陶米求饶
淘米呢 已经认清他的嘴脸
但还是故意与他周旋 让小曼看清楚
从此两个女人成了好朋友哈哈
而周傻哥呢 因为小曼出事 终于勇敢示爱了
哇 他和小曼那咖啡包子培养出来的友情终于在MMJJ中得到伟大的升华
一年后 一个周小曼诞生 表现出妈妈的优良传统 走出肚皮的过程还是个一丝不苟的慢啊 麦总终于晕菜了 遗传啊
哈哈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哎呀,妈呀!太逼真了! 读着都像看电影儿一般...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rosez/christianlily 的评论:
你们现在下这结论为时过早。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香雪帘栊的评论:
她都吓出心理障碍了。
christianlily 发表评论于
那个淘米好象不赖哦,怎么没有象不少国妇人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专找第三者开打而不是“自己的男人”?嗯,她比较开明。赞淘米一个。哈哈。
christianlily 发表评论于
这小曼有点儿不大象21世纪在咱大首都(又是娱乐圈)混饭吃的弄潮儿,傻的,没有话去形容她了。不好意思有点儿刻薄哈,希望小曼海涵。
rosez 发表评论于
Oh, 蜜瓜, You are so nice to 小曼, and the TaoMi is not too bad.
香雪帘栊 发表评论于
sf?
可怜的小曼。。。何苦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