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一瘦:去年的一次车祸

去年去ALASKA CRUISE。CRUISE完后,在SEATTLE租了一辆车。先去了温哥华,再返回SEATTLE。最后两天安排一天去MOUNTAIN RAINIER,一天去OLYMPIC NATIONAL PARK。本来是安排先去OLYMPIA NATIONAL PARK。但当天改主意去MOUNTAIN RAINIER。在离MOUNTAIN RAINIER PARK ENTRANCE还有2MILE 的地方发生车祸。在发生车祸前已经有预兆。经过是这样的。


在车祸前几分钟,我快要经过一个小镇时,有一辆车从一个停车场出来,司机光看对面的车辆。根本没看我这边就冲了出来。好在我看见了,但我也停不住了,只好鸣笛,他在我对面的LANE上停住。避免了一次事故。我一边开车一边骂。怎么马路杀手这么多。然后进入小镇,限速35MILE,而且不能超车。我前面有一俩F250皮卡。开的巨慢。没办法,只好跟着。过了小镇,限速55MILE。这F250 还是巨慢。道路是直道,我这边可以超车,对面车道没车,我后面也没车,F250 也没有打转向灯。100% SAFE TO PASS。所以我从左侧超车。我开的是DODGE MINIVAN。加速巨慢。但再给我半秒。我就超过了。但是出事了。F250突然左转。我根本没时间反应。等我反应过来,我的车已经冲到路边的沟里去了。




这是那个250



首先确认无人受伤,然后全部出来,远离车辆和道路。再用手机打911。没有手机信号。附近有住家听到声音出来看。帮我打了911。消防队先到。确认无人受伤。接我们去FIRE STATION。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和租车公司。


后来警察到了。给我开了一张罚单。理由是UNSAFE PASSING。我不服。F250不打转向灯,我怎么能预见他要左转。而且路边也没有路标指示有路口。F250要上的是一条土路。连路名都没有。警察说没有目击证人来证明对方没打灯。我不服可以出庭。我家离SEATTLE几千MILE。他知道我不会为这一张100刀的TICKET再花几百刀机票费来出庭。


后来保险公司打电话给我说MINIVAN TOTAL了。车底盘全撞坏了。AGENT 都不信我们没有受伤。因为车是冲到沟里,泥土缓冲了一下。所以人没事,车报废了。如果撞到树上或悬崖峭壁,就完蛋了。所以我觉得我很幸运。我还觉得是命中注定的事:


1。出事前有预兆


2。我本来租的是SEDAN,但取车时问我要不要MINIVAN。我个子高,一直是开大车。所以我马上就答应了。如果是SEDAN,我估计会被F250撞飞。但SEDAN的加速性能要好,所以我应该可以超过去。


3。如果我按原计划去OLYMPIC NATIONAL PATK,也应该可以躲开这次事故


我的保险公司是ALLSTATE。他们承担了绝大部分费用。我有200刀DEDUCTABLE。但我是用AMERiCAN EXPRESS 信用卡租的车。所以AMEX为我支付这200刀。ALLSTATE 有ACCIDENT FORGIVENESS。所以我的保费不涨。我需要付的只有170刀罚单。


另外回来后卖了一个DASHBOARD CAMCORDER。MOUNT到WINDSHIELD上。下次那个250再转向不打灯,我就有证据了。至今尚未出事,但已经有几次NEAR COLLISION。我经常碰到突然换LANE,左转抢行的。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