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如他》——第十一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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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后不久,按照中国人的习俗,要回娘家的。戴蒙艰难地请了五天的假期,由于他所在的事务所正处成长期,正是需要员工拼命的时候,戴蒙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奖金并不多拿,我抱怨了几次,并不为钱,至少上司应该考虑到新婚多放几天假期嘛;这次更是小气,在戴蒙自动扣除下半年两个双休日后那位抠门的上司才悭吝地给他五天假期,我气不打一处来,扬言要投诉,戴蒙左劝右劝,总算没败坏了我见父母的兴致。

第二日早上我早早起床,做好了早餐叫戴蒙起床,他答应着好,翻了翻身,又打起呼噜来,我收拾好行李再去叫他,他起先还嗯两声,后来不管我多么用力推他,竟一动不动,双眼紧闭。我知道他劳累,只好自己先吃了早餐,瞧着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地靠向十点,才不得不又一次喊他起床。

“对不起,”他半坐起身撸撸额头上的发,挤吧挤吧眼睛说:“这些天有点累,总睡不醒。”

“那就再睡一会儿。”我给他掖掖被子,拉着他的手,他听话地闭上眼。确是繁忙的缘故,细细想来,这几天我和戴蒙当真没有认真聊过天、看过彼此,现在忽然有了时间,我细细地瞧着他,他眼睛深陷,眉骨下头的皮肤黯淡,黑眼圈严重,骨瘦如柴的模样。

我的脸一抖,鼻子酸酸的。

我的脑海中时刻盘旋着婆婆的话,“如果不是你,戴蒙在瑞士会是一位出色的建筑设计师”,我伸手摸摸戴蒙的大眼袋,心想,如果不是我,戴蒙一定不会这么劳累,轻轻松松就能过上好日子,轻轻松松就能负担起这个家。

我心里打定了一个主意。

万事俱备,只待东风。

 

戴蒙睡到晌午才起身,精神恍惚,身子懒散,吃了少许鸡汤蘸烙馍,勉强打起精神,这才启程去大连。

太太见到我俩自是格外高兴,戴蒙两手分别搂住爸妈,我给拍照,透过镜头,我第一次看见太太如此不顾皱纹地豪爽地笑,她一定是由衷地欢欣。

“怎么晚上才到家?你妈以为你们中午到,天不亮就去农贸市场买菜张罗了一大桌子饭,可不是白欢喜一场!”

我还没说话,戴蒙先解释道:“对不起,妈,我睡懒觉耽误了时间,该打该打。”

太太亲昵挎着女婿的胳膊,笑骂着他贫嘴,“不过,晚饭我可是不大费周章做了,只好请你小俩口吃中午的剩饭!”

戴蒙冲我挤眉弄眼,我会意,两人一起点头哈腰齐声说:“只要是妈做的饭,都好吃!”

太太乐得合不拢嘴,出机场时,我偷偷跟那位先生嘀咕,“没看出来呀。”

他一脸疑惑,“到底怎么了?”

“真没看出来,”我郑重地点着头,“什么时候学地油腔滑调的?还是本色演出呀?”

“本色。”他倒不谦虚,竟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本来就很会讨长辈开心。”

我乜他一眼,没搭话。心里却泛起嘀咕,“还不是近朱者赤,结婚前何曾见他幽长辈一默,他可从来不是个讨人喜欢的晚辈。”

太太果然用心,上午的菜完完整整地剩在冰箱里,把30L的冰箱塞得严丝合缝,我跟戴蒙饱餐一顿,饥饿让他显得格外狼吞虎咽,太太的嘴巴算是闭不上了,要么在夸赞戴蒙,要么就是傻笑。

先生碰碰我的胳膊肘,眼皮挑向妈妈,说:“忽然发现你妈年轻了五岁。”

我赞同地点头,“何止是五岁?”

吃完晚饭,我去洗碗,戴蒙陪苏先生看球,先生是AC米兰的忠实球迷,戴蒙亦表示他偏爱AC米兰,不过他的话我可不信,里头多半夹杂着讨好的成分,太太在我身边削哈密瓜。

“提提就是有福气,戴蒙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那得感谢开明的父母,能接受外国女婿。”

“做父母的不就是盼望着儿女能幸幸福福嘛,既然洋人能给你幸福,我们有什么好反对的;不过,你爸妈也算是有见识的人啦……”太太唠唠叨叨,更年期的女人,可以谅解。客厅一隅传来两个成熟男人厚实的笑,我跟太太一个对视,两个人都不经意间地笑了。

太太切了一盘子哈密瓜端出去,又给我喂了一块最大的、蘸满白糖的,“谢谢妈!”没过一会儿,她返回厨房,嘴巴里嚼着一片瓜的残缺的尸体,说:“前不久我从孤儿院拿到一封寄给你的信,从瑞士寄过来的,可能是你的亲生父母。”

她的话淡淡的,我听出一丝丝紧张,我粲然一笑,抚了抚她的臂膀,说:“等我刷完碗之后再看吧。”

“好,好吧。”太太看看我,走了,走得不远,转头不确定地又瞄了我一眼,终于慢慢踱出厨房,轻轻关上被烟熏得黄一片黑一片的玻璃门。

我看了看窗外倒挂的银钩子,埋头只是刷碗,听着哗啦啦的水声,思绪来不及在脑海中驰骋。

晚上戴蒙洗澡的时候,我拆开太太刚拿给我的信。泛黄的信封——

“很早之前寄到孤儿院,不过他们前天才给我。”

“怎么回事?”

“好像是信掉在传达室的桌子缝儿里,藏了许多年,前段日子孤儿院不是整修吗,就看见你的信,电话打到老家,又转到我手机,才算是拿到信。”

日期是十九年前,我六岁。

信漂洋过海,整整寄了两个月。

信上的地址是瑞士因特拉肯。

我抽出薄薄的信纸,颤颤巍巍的手竟毫无力气,我知道我在害怕,在恐惧。二十五年转眼翻去,父母这两个全世界最亲昵的称号用在先生和苏太太身上已经成为习惯,虽明知是养父母,却并不想刻意去寻亲,想要一辈子安于现状,守好两位可爱的养父母便好,谁知忽然地,竟收到亲生父母给的遗信。

我举起信纸,对着白炽灯看了又看,黑墨水的字迹不过七八行,写得松松垮垮,从字形看,大概是法文。我床边的木抽屉里收集着亲生母亲给的另两封信,据太太说,一封是我一岁时她寄到孤儿院的;另一封大概晚些,我已经开始上小学,家也从乡村搬到大连市区,信上的地址便是上边提到的,因特拉肯。而隔了十九年后,我又收到那个女人的信,我竟不能自已地颤抖。

她会写什么?

是告诉我她心里多么爱我,希望我原谅她,还是信里写着她的电话号码,要我打给她以慰思念?

抑或干脆是劝我安安心心呆在养父母身边忘掉她?

我踌躇不定,只好原模原样把信装好,塞进木抽屉。戴蒙洗完澡,鬅松着头发进屋,他一眼看出我的烦闷,并不问,只是坐到我旁边,搂着我的肩膀,说:“把头靠过来。”

我偏偏头,靠上他的肩,心里瞬间踏实了不少。

“如果你想说话,我会仔细听;如果你不想说,我陪着你。”他说得轻轻的,好像我是荷叶上的露珠,脆弱地不小心便会坠落摔个粉身碎骨。

我靠了一会儿后,拿了毛巾,一声不吭进了浴室,在客厅看见太太,她一脸担忧,我俏皮地冲她吐吐舌头,她回笑,但看出,她更加焦虑了。

我飞快冲了个凉水澡,冰凉的水刺激地毛孔急剧收缩,皮肤上隆起一个个鸡皮疙瘩,我边擦头发边进了屋,太太这才算稍稍松口气,她本以为我会躲在浴室里至少用一个钟头去疗伤,然而,我始终是个理智的人,并非多愁善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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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嘿,第二部的重心终于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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