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就对什么是法律就没能理解,没有什么办法理解教授的法律概念,就歇了.自己写点理解失败后的体会吧.法律就是定义了一个标准的1.如同数学中的1.为什么要这个1呢?就是为了做加法,1+1=2.就是这样的简单,小学生都会的,最简单的数学问题。但一旦被教授当法律来讲解,玄虚的让所有人糊涂,非人的兴奋。来个应用题检验和说明一下。160cm的人能当领导。我们就测量,找到一个,又找到一个,好1+1=2,结果有了。答案对吗?聪明点都会问.比靠背小九九回答的人强,我喜欢。实际测量的结果是160cm一个,另一个是160.05cm.我说不对了,现在答案应该是1。有人反对,差不多就行了,答案是2。法律的难堪出现了,法律不能阻止别人如何理解它自己,却能随便被人用。这可咋整?不管人们如何想,法律在中国如雪片般飞出,解释连着解释,修正连着修正,永远都不完善,永远在制定法律的道路上飞奔。教授们嗨的不行,小老百姓们根本不知道以后和已经出来的法律条文中规定他们,一动就是错。上访都可以当封建行为来批判。纷争之后就有了政党,都说是自己是对的。都是按宪法做事,结果满世界杀人的都能按法律解释成无罪。法律成了最不能被开玩笑的神圣器物,杀了你白杀,你还开法律的玩笑,真是开玩笑。具体说我,警察来了,我就觉得法律来了,严肃认真。警察走了,我就人为法律走了。但也不敢放肆,怕他又回来。相对来说对社会危害不大。法律不能阻止随便被用,本身还僵化,被教条使用,能不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