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野蛮人在欧洲——白日放歌须纵酒


每当心情愉快的时候,我就想唱歌。

我生长在一个田野山岭飘着歌声的地方。我的母语有将近十个音调,这使得我的家乡人对音韵和节奏有天生的敏锐;我的母语没有可书写的文字,这使得我的家乡人除了说话之外,只能用歌声来传情达意。

在我生长的环境里,我从来没有听过“唱歌跑调”这种说法。人们的嗓子可以有优劣之分,但无论是金嗓子还是公鸭嗓,把一首歌准确地唱出来,那是上至耄耋老翁、下至黄口小儿都能轻而易举做到的事。

我的父母、叔舅、七大姑八大姨,都能唱歌。有一些兴趣广泛的,还能无师自通地玩各种乐器。由于是无师自通,所以水平当然不会很精湛;但由于是无师自通,有这点水平也算不错了。我自己小时候没有学过什么乐器,没有学过乐理知识,到现在连五线谱都不识,但是喜欢唱歌。上高中时,是学校合唱队的领唱。音乐老师夸我的声音“像美好的璞玉,穿透力强”。如果我长得漂亮一点,学习差一点,也许就被老师们培育进音乐学院了。可惜我长得既不漂亮,学习也不算太差,所以他们最后还是决定让我上个正常大学。“唱歌嘛,以后就当作兴趣爱好吧”,我的教数学的班主任严肃地说。

由于我没有受过任何正式的声乐训练,吃老本的嗓子很容易被拉拢腐蚀。比如后来我就被流行歌曲给拉拢腐蚀了,尤其是粤语歌。粤语真是音韵节奏极强的语言,非常适合唱歌。好的粤语流行歌曲唱起来荡气回肠,引人忍不住地要去克服发音困难,把它学会。这样照猫画虎地唱了几年四不像的粤语歌之后,我的美好的璞玉变成了美好的石头,穿透力也无法再达到翻山越岭的强度,连KTV包房的墙壁都穿不透了。几年前我们高中同学聚会,一起去唱歌,胡乱地唱了几首之后,大家提议要重温我们当时合唱的曲目。一众发了福的中年男人和人老珠黄的中年女人热泪盈眶地盯着屏幕回忆我们的青春岁月,可惜我这个领唱在最高音时几乎嘎然而止,最后不得不站起来、仰脖抬头,才勉强唱了上去。须知高音得低头沉胸、气沉丹田地唱才是正道,我不得不仰脖抬头,俗称扯着嗓子,那就是说我已经很差劲了。

不过我因为不用声音来挣饭吃,所以也并不苦恼。唱歌图的就是个快活,我想怎么唱就怎么唱,想唱什么就唱什么。唱不了彭丽媛,我就唱徐小凤,总成了吧?(开玩笑而已。徐小凤的中低音其实是相当难唱的。)

等到认识了老鼐,我终于系统地见识了什么叫做唱歌跑调。有时候他跑调是如此古怪,以至于我以为他是故意乱唱的,于是生气地责怪他。老鼐很委屈,说:“我真的唱歌跑调!这是我爷爷的遗传!”

我本来还想训练他鹦鹉学舌地学几首粤语对唱情歌,回中国时可以到KTV去过瘾。可是后来我发现凭他精湛的跑调技艺,就算勉强把粤语歌词学会了,那曲调也绝对唱不准。于是我只好退而求其次,委屈求全,试图跟他唱法语歌,而且还专挑他喜欢的古典风格的,比如Offenbach的轻歌剧《美丽的海伦》。他倒是很高兴,这下也没有了歌词的阻碍,但还是义无反顾地跑调。我很气愤,说:“我们中国的歌,你唱不准也算了。你们西洋歌,中间这么多升半音、降半音,按理来说很适合你这种跑调嗓子唱啊,为什么你还是层出不穷、变幻不定地跑个不停呢?”老鼐说:“我也不知道啊。我对曲调的记忆力是很强的,自己唱的时候也以为唱的是同一个曲调。难道我耳朵里听到的,跟我嘴里唱出来的,竟然不是同一个曲调?”
一听这种问话,我心灰意冷,知道再多的努力也没有用了。
 
我女儿出生,我非常担心她遗传了爸爸的唱歌跑调。回我老家去,一说托宝猫的女儿竟然唱歌跑调,我这老脸往哪里搁啊。但是就现在看来,她学中国话字正腔圆,听音乐时也会准确地按拍击节,这已经是比较好的开始了。

我在法国很郁闷的一点,是不能肆无忌惮地大声唱歌,要唱也只能小声哼哼。我第一次到公婆的小山村里,早上起来看到窗外阳光灿烂,风景如画,忍不住心旷神怡,推开窗户就放声高歌。老鼐慌乱地跑过来说:“住口住口,邻居们听见了,以为怎么了呢。”我很惊讶,说:“最近的邻居也在三百米之外呢。再说,我又没撒泼哭叫,又不是骂人,我唱歌也不难听,并不影响村容嘛。”老鼐说:“不是这个问题。问题是人家不习惯,也没人唱歌。你这么一搞,太异类了。”
那一瞬间,我阴暗地认为:这全村人大概都是唱歌跑调的。否则怎么能在这样辽阔葱绿的草场上,根本没有唱歌的欲望呢?

有一次在中国,我们在小院里晒太阳。一个邻居阿姨来找我妈妈,刚进门就高声叫我妈妈的名字,热情地打招呼。老鼐从他的书上抬起眼,小声对我说:“这个人跟妈妈只隔着不到十米的距离,为什么说话的架势就好像她们位于一块广阔田野的两端似的?”我说:“你放心,她并不是怕妈妈听不见,而是习惯了这样热情地说话。你大概没见过我们这里的人面对面,互相之间还像相隔崇山峻岭一般,高声对唱。你们法国人,互相之间说话几近窃窃私语,怎么能明白这种酣畅淋漓!”

的确,在法国,老鼐总是提醒我:“嘘,别那么大声。”有时候我说话正意气风发、滔滔不绝之际,被他这样一打岔,相当地无名火起。昨天晚上去看芭蕾,有很多熟悉的曲子。中场休息时我不自禁地哼唱起刚听到的《胡桃夹子》,老鼐说:“嘘!咱们是在公众场合!”我惊问:“我干嘛啦?我又不评价演员、又不胡说八道,而且是在休息时段,又没影响别人。在一场音乐会的间歇唱歌,这不是很合时宜么?”老鼐说:“你没发现么?根本没人唱歌!我宁愿你胡说八道……”


NND,生活在这个全民唱歌跑调、所以没人敢开口唱歌的国家里,叫我如何不憋闷!(这个应该不是事实啊,就是我借以撒气的一个假想而已。)

要我不唱歌,干脆让我别吃饭好了。生命不歇,唱歌不止。谁敢阻挡我唱歌,我就先作金刚狮子吼,震聋他再说。

佳黎 发表评论于
哈哈 看到了这篇,忽然想到前几天,我回到家,在地里收获了人生第一次的豆角,高兴起来,唱起来了山路十八弯,正唱得高兴,不仅吸引了家里的老老少少,一直与我不睦的房客从二楼施施然传下话来,我正在打电话,请你控制下自己。你大爷的,我又不知道你在二楼打电话,而且,你可以去你的房间打啊,那才是chez toi,好吗?
林卡 发表评论于
有没有教女儿说你的母语?十种音调的语言,真让人好奇、向往啊,又无法想象。
鹈鹕 发表评论于
好文,真有意思:-)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kaoyao的评论:

哈哈,好说!等我先唱完歌,我一定乖乖伏法
kaoyao 发表评论于
白日放歌须纵酒- Sorry sir, you are under arrest for the charge of drunk in the public.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WienFan的评论:

鼐字读nai,第四声。很容易错认作“鼎”字,呵呵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非常好吃懒做的评论:

谢谢你捧场呀。你如果给我介绍一家出版社,我一定出!哈哈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忘记你忘记我的评论:

小声报告,我就没跑过调……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娅米的评论:

谢谢娅米言简意赅的总结!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那不跑调的人,是不是就永远学不会摇滚了?难怪我只能走悠缓抒情路线呀……
WienFan 发表评论于
"昨天晚上去看芭蕾,有很多熟悉的曲子。中场休息时我不自禁地哼唱起刚听到的《胡桃夹子》"--- 共勉共勉, 呵呵。。。

请问"鼐"怎么念哪?
非常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不好意思,修改一下:“我们”改成“我怎么”,“自己”改成“最近”。
非常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哎呀,我们以前没注意到你的文章呢?真好看!虽然我自己特忙,基本戒了文学城,可还是忍不住偷偷看了几篇你的博文。剩下的bookmark下来,留着一个月以后忙完了再慢慢欣赏吧。
想没想过出书呀?
忘记你忘记我 发表评论于
哈哈哈,跑吧跑吧,唱歌在乐趣在于唱,至于跑调嘛,谁没跑过啊。

娅米 发表评论于
全部都看了,总结一句告诉你,好可爱的托宝猫!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小拖宝,sorry,小托宝,难道不知道为什么摇滚出于西方?都是跑调跑出来滴
卡卡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applaud的评论:

没办法,我胆小啊。在网上,贬低自己可以往死里贬低,但是称赞自己或者贬低别人要很小心才行,不能高估所有人的幽默感:)

振聋发聩,那不是歌,那是狮子吼!
applaud 发表评论于
哈哈,看你这篇文章里的(),我忍不住肆无忌惮的大笑。不用那么严谨啦,比如我,就属于喜欢故意找茬的。你大概要一句一括才行。

好了,现在我除了期待弯弯的大眼睛,瀑布般的黑发,昂贵的红丝裙,还有振聋发聩的歌喉了。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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