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一个小名就马大哈, 丢三落四,一天瞎忙。这不我这今天上午约了一个台湾客户商谈投资房的项目,约好在一个星巴客见面,也没问地址,因为客户比较重要,今天还弄一套小西服,穿上了laday gaga的skyhigh的高跟鞋,再收拾收拾,就快晚了。
赶快走人呢,结果上了车,一查starbucks, 蹦出一个,也没有往下看,连滚带爬的开车就走,结果,到了之后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地下停车场,停了车呼哧带喘的上了楼,一看是crown plaza, 这一打听,还真有这么一个starbucks, 我赶快冲进去,东张西望,没有看到人,赶快下楼,跟礼宾处的人一打听,另外一个startbucks 在五角大楼那边,我听了这个晕呢,我都已经晚了, 去取车吧,还得走十分中, 我正犹豫怎么办呢,人家crown plaza 的礼宾处的同学急了,说别担心,我们开车送你过去, 我一听,吓了一跳, 我不认识他们呢,怎么这么热心呢,不管怎么说了,人家叫了酒店的一个车,就一路把我送到五角大楼那边的starbucks. 到了地方,还没有等我下车,司机一路小跑,过来给我把门打开,我都不好意思了,兜里就1块钱美金,都不好意思给人家。
我在车里就琢磨,为什么呢? 我不是酒店的客人? 我也不是什么冰冰之类的? 为什么会这么热情呢。
想了半天,我终于想通了,可能是美国也有雷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