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大的角落(上)
1 “蔡司”望远镜
去年秋天,因为我在国内的一位铁杆哥们要结婚,我屁颠屁颠地回国去了一趟。
说是结婚,其实算是梅开二度了。这哥们跟我曾经是患难兄弟,他的前妻是我的中学同学,然而他第一次结婚的时候,我却因为出差去了广州,没能赶上他的婚礼,十分遗憾。糟糕的是,可能这哥们把我的出差,看作是有意的回避了,因为我对我的这位女同学有些日子,曾经有过暧昧的念头。因此我跟这哥们之间的友谊,总觉得隔了点什么。这次我听说他再做冯妇的喜讯,便毫不犹豫地订了机票,飞了回去。大家一通热闹,情绪都很沸腾。我一连醉了三天,到第四天清醒过来的时候,不觉若有所失。
朋友的新婚妻子仪表不同凡响,落落大方,倒显出我的那位中学女同学的寒伧了。时间总是会淘汰掉很多人跟事物的。因此,我也没必要抽空替我的那位中学女同学唉声叹气了。她跟我的哥们离婚后,去了海南。本来我还想跟她见一面的,后来想想也就算了。这年头,真见了面还能聊什么呢?!而且为了见上她一面,说上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就跑到天涯海角去,在这年头肯定要被人看作是神经病的。尤其是,我还得掂量一下我的哥们的反应。他尽管和她的前妻掰了,但是他未必就乐意看到我跟我的女同学在一起的暧昧情景。
临走时,我的哥们忠告我:“兄弟,人生只有一次,说走就走。但是再婚却很有意思,有了比照,才有发现。实话告诉你,一个没有过离婚经历的男人是不成熟的!不信你也试试?”
我不敢试,也不想试。
我在国内前后共呆了一个月,顺便探亲访友。说是“呆”,其实无非是对我在国内的那段日子的坦白写照。这个“呆”既是短暂的逗留,又是发呆,莫名其妙的意思。
我已经有八年多没有回国了,虽然满目所触的景象,都已经有些陌生,但是我仍然从纷纭的变化中,闻到了种种熟悉而亲切的气息。这种气息,我在美国时,曾经多次通过虚拟的想象去刻意体验过。然而,通过记忆焕发起来的想象,就像是黑白电影一样,缺乏逼真的色彩,它们多少带着一种风干了的橘子的味道。只有回到国内,亲临其境时,再用劲地去吮吸那里的空气,然后才能从干巴巴的记忆的涩味中,感觉到一丝清凉的淡香。百闻不如一见,——眼睛有的时候的确也会有嗅觉的,信不信由你。
这一个多月中,我马不停蹄地跑了几个城市,走马观花一般,十个手指按跳蚤,终于对那些城市的特征,都没有留下什么刻骨铭心的印象,倒是因为心理上先入为主地优越的缘故,居高临下,反倒将各个城市的阴暗的方面,幸灾乐祸地Copy到了新的记忆中。
这让我的内心隐隐约约地感到羞愧与不安,因为我知道,多年不见的故旧朋友同学们之所以要慷慨解囊,各尽地主之谊,与我交欢,无非是想让我这个孤悬海外的新华侨,好好感受到他们身边突飞猛进的生活状况,和我分享他们这些年来的成就。他们的这种心情原是无可厚非的,人活在世上,除了吃喝玩乐之外,还得混出点面子来,不然的话,活着总像是欠缺了什么。但是,我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我跟故旧们的热情和意图,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对位,这让我们都有了一种错综复杂的失落感。
为了摆脱这种像夏天的疖子在身上发痒一样的不安情绪,我最后决定将剩下的几天时间,在南京逗留,也就是“呆”在南京。我之所以选择在南京打发最后的几天时光,是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我有着太多的与我关系密切的人,他们包括我的大学时的老师,同学,生锈了的、似是而非的情人,以及各种各样的朋友。另外,还有那些曾经让我失魂落魄的幽雅的景致。
我找了一家酒店住了下来。这是一家四星级酒店,叫“明皇”,金碧辉煌的,价钱也不算贵,靠近玄武湖。我的住房是在十八层,透过茶色的玻璃,凭窗眺望,可以望见不远处“鸡鸣寺”的药师佛塔,还有一片红黄翠间杂的枫林。我对我的住房相当的满意。略微不尽人意的是,这家酒店的对面,隔着一条宽阔的马路,横竖着好几幢像是同一个模子里造出来的公寓楼,十几层高,白色的瓷砖贴面,蓝色的铝合金玻璃窗,每家阳台上差不多都摆放着各色花木。阳台上那些晾着的色彩缤纷的衣裳,成了一道道让人眩目的风景。每次我站在窗口时,看到那些纷乱杂陈的旗帜,情绪便不免有些破败。
好在这些物什并不会成为我永久的风景,反正我在几天后就要离开这里了。眼不见为净,我的目光,更多的时候,是投向不远处的鸡鸣寺一带,然后开始回忆一些旧事。比如跟生锈了的情人,沿着湖边的古城墙,慢慢欣赏落日的情景。此时,记忆便充满了活力。
我是在中午的时候入住这家酒店的。一切住宿手续就绪之后,我第一个想要去拜访的,是一位我一直崇敬的老军人。
老头姓林,他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入藏,59年参加了那场惊心动魄的戡乱。据他所说,当初他们的一个加强连,包括后来补充进去的战士,共在西藏留下了120多座坟墓。这显然是个不小的损失,也可以看出那次戡乱的惨烈。当初那些叛乱分子活学活用了毛泽东的游击战术,用来对付解放军。他们利用熟悉地理的优势,将游击战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甚至可以穿着白皮袄,长时间地埋伏在冰天雪地里,等到解放军经过的时候,突然放出冷枪,给戡乱部队造成了很大的杀伤。而战事一过,他们又消失在了普通的藏民群众中,让解放军防不胜防。解放军后来心也横了,扩大了打击对象的范围,藏民人口急剧下降。战争总是残酷的,圣人不得已而为之。
林叔说到这些往事时,深陷的眉眼间,便浸满了湿气。这使他的消瘦然而坚硬的脸颊看上去,就像渗着清水的岩石一样。
林叔现在已经离休了,住在军区附近的一个大院里。林叔的头发开始泛白了,人也憔悴了许多,只是那矍铄的眼神,依然让我想起好几年前他的威武的形象。不过,林叔的话也变得多了。他从五十多年前他参军的时候聊起,一直聊到如今成天老是跟他过不去的儿子。林叔的儿子三十来岁了,整日昏天黑地地在生意场上翻滚,居然忘记了那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夫妻俩人都不把生儿育女当回事,直把林叔的太太江姨给气得六神无主。林叔气愤地说,要是搁在五十年前,他早就一枪把他的逆子给蹦了。
林叔说这话时,满脸铁青,他的神情激愤,一点都不含糊。他的青筋鹘突的手向前戳点着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他的手上正紧握着一种无形的兵器,锋芒毕露。这种神态,只有久经沙场的职业军人才会具备的。
那天林叔兴致很好,谈兴正浓的时候,他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铁军呀,我要给你看一件东西。”
那时我也有些酒意了。在我的记忆中,林叔的稀罕物多了。像当年缴获的一把西藏奴隶主配用的残月藏刀,他自己缝制的牦牛皮衣等,不一而足。我曾经看过一张老头当年在西藏墨竹工卡时的黑白照片,照片上他身着藏人的翻毛皮袍子,腰间扎着大皮带,左手紧紧攥着那把残月藏刀,英气逼人。后来,我在把他和数十年后他的形象对比过之后,却只觉得时光的锋芒,比所有的刀刃更要锋利!曾经叱咤风云的林叔,终于也被时光给风干了。
林叔到他的书房里翻弄了一会儿,然后拿了一个橄榄绿的小木箱子出来。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军用木箱子,估计是战场上装弹药用的。唯一的突出之处,可能就是它的油漆斑驳的外壳了。我心想,除了出了什么大事之外,林叔为人处事从来都是不拘小节的,今天他这么正儿八经地把一个毫不起眼的旧箱子端出来,那里面装着的,定然是个稀世珍宝了。
林叔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木箱子,箱子里装的是一个硬实的、发黄的浅绿色筒状皮包,另外还有两个空弹盒,一把匕首。老头取出那个皮包,然后要我把那个皮包打开。
我慎重地打开皮包一看,包里装的是一付过时的军用望远镜,粗看之下,有些笨重感。在如今随处都可以买到精致的望远镜今天,林叔拿出来的这个宝贝,显然有些不合时宜了。我略微有些失望,不过我还是摆出一付兴致勃勃的样子,以免扫了他的兴头。林叔一下子就看出了我的神情,他问说:“无衣,你想知道这付望远镜的来历吗?”
我当然想知道它的来历,因为这付望远镜的背后,肯定隐藏着一段神秘的故事,不然的话,林叔也不会这么珍藏着它了。
林叔拿起望远镜,放在眼前,然后把脑袋从左向右摆动着,好像正在勘察远处的敌军阵地似的。他的嘴角轻轻翕动着,说:“这是一付德国造的‘蔡司’八倍望远镜,是62年对印自卫反击战时,我从一个被击毙的印军旅长身上缴获的。”
我愣了一下,忍不住问他说:“是印军的第六十二旅旅长辛格准将吗?”
“小子,你是怎么知道的?!”林叔拿下望远镜,看了我一眼。
“林叔,你忘了,我是个军事迷。被俘的是印军第七旅旅长达尔维准将,不会是他。”
林叔正要继续说下去,这时,到院子里跳健身操的江姨回来了。林叔忽然就像是受到了惊吓似的,慌忙将望远镜装进了皮包。江姨看到那个皮包,脸色有点不悦说:
“老头子,你又跟小卫唠叨那些老掉牙的事了?!你还嫌那些年折腾得不够?!”
“哪儿的话。我是想把这付望远镜送给小卫呢。”林叔一见到江姨,就像是小学生遇见了严厉的班主任似的,换了一个人。
林叔这话完全出乎我的意外!而且,我根本就没有理由接受这个不同一般的礼物。因为这毕竟是两代人之间的事。然而江姨却说了:“你这破宝贝早该送人了,免得我看了来气!”
林叔唯唯。我明白林叔今天肯定是意犹未竟,心里还有一些不吐不快的话要跟我说,只不过有江姨在场,这些话他又不好出口了。这更勾发起了我的好奇心。但是,一直到我离开林叔他们家的时候,林叔再也没有提起过有关这付望远镜的故事。他是个沉得住气的人。
我走的时候,带走了那付“蔡司”望远镜。林叔送我来到大院门口,说:“铁军,这次我本来应该好好地跟你喝几杯的,不过我已经戒酒快一年了。你离开南京之前,给我来个电话,我们再好好聊聊。”以前每个周末,我都会伙同两三个同学朋友跑到林叔家吃饭,那时他酒量甚豪,一瓶白酒下肚,跟没事似的,没想到现在却戒酒了。
我想再问他几句望远镜的故事,但是看到他此时对解说的兴趣已经不大,也就算了。
2 身穿淡蓝色服饰的女人
我回到“明皇”酒店的时候,天色早已黑了。下午从林叔家出来后,独自一人在小饭店里喝多了点,脑袋有点发胀,因此我想早点歇息,因为明天还要出去跟几个大学时的同学聚会,另外还要去拜访一下从前的导师。
我在拉上窗帘的时候,无意中瞥了正对面的那幢公寓楼一眼。我的目光马上就被一个透明的窗口给吸引住了。
那幢公寓楼共是十八层高,它的外观结构,差不多都是左边一个阳台,再配上右边一个铝合金蓝色玻璃窗的房间,那房间一般都是主卧室,也有少许作为书室的。我瞥见的那户人家,也位于十八层楼,也就是顶楼,它的朝着酒店这边的主室,似乎很像个书室。在我注意到那个房间的时候,那里正打开荧光灯,因此房间里人物的行动,一览无遗。当然,我的匆匆的一瞥,并不能看清房间里面确切的内容。我只是因为没有看到房间里有一张床,因此就想当然地把它视为是一个书室了。
这些景象,其实都不能引起我的注意。让我分神的是那个房间里,有一个淡蓝色的女人在那里晃动着。可能我是因为酒精起到了作用,我的视觉也迟钝了。因此确切地说,那应该是一个身穿淡蓝色服饰的女人,正在毫无顾忌地卸妆。
我下意识地想到了林叔送给我的望远镜,我想,趁着这个机会,我不是正好可以调试一下那个印度辛格旅长留下的宝贝古董吗?!
我马上拿出那付8X30的德国老式“蔡司”,正将镜头对准那个上半身已经变成一团淡橙色的女人时,她的房间的灯光突然灭了。我的视野顿时漆黑一片。然而这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这里顺便解释一下,好奇心并不等同于窥隐癖。好奇心是获得知识的动因,而窥隐癖却是一种心理痼疾。我这人对什么都好奇,但是没有窥阴的不良习惯。
我把望远镜放在茶几上,带着满脑子蓝色的遗憾上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时,已经十点多了。远处建筑工地上传来的机械撞击的轰响,把我睡懒觉的兴致全都给敲打得支离破碎了。
我记起来,昨天我已经跟一些同学约好,中午大家要聚在一起吃顿饭。此时时间还早。我打开电视,刚换了两个频道,我的视觉就支撑不住了。我慌忙将电视关上了。
然后我拉开了窗帘。今天天气不错,阳光在四处的玻璃窗上流淌着,不时地折射出橙色的光芒。我不经意地又朝对面公寓楼十八层的那个房间瞄了一眼,那里已经空无一人。于是我猜想,那个房间的主人,一定是个忙碌的独身女性白领。她昼出晚归,生活有序,但是生活的内容,可能并没有太多的乐趣。当然了,这一切只是我的想象,也可以说是好奇心的延伸。
我出于好奇,忍不住又拿起望远镜,朝对面窥望着。我发现,这付望远镜尽管是老旧的产品了,但是它却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高清晰度。我甚至连对面那个房间窗户的铝合金格子上的螺丝都看得一清二楚,更不用说房间里的物什了。我发现,房间的正中间原来有一张栗色的床,只是这张床的颜色,跟地板上的栗木,还有四周用栗木板装璜的墙壁融成了一体,因此昨晚上我并没有看清。看来房间的主人还是个对色调很有兴趣的人,如果说不是很有研究的话。
那蓝色女人房间里的布局,其实十分的简单。除了那张大床外,就是靠窗的一盆榕树盆景,还有墙上的两幅油画了。这种简洁的布局,更加证实了我的判断:这的确是一个很有生活情调的、独身的,然而个性孤高的女人。
我将镜头略微抬高一点,远处鸡鸣寺一带的风光,登时尽收眼底。那些醉人的枫叶,在镜头中尤其出色。我还看到了药师佛塔第六层上,有一对男女似乎正在亲密地接吻。他们的情状,让我想起了自己当年曾经在这方面肆无忌惮的故事。不过,在忌戒情色的佛家的地盘上如此冲动,也该算是一种罪愆吧?!
这时,我忽然想到,林叔为什么要把这付很有可能惹事生非的望远镜送给我呢?像这种珍贵的战利品,他应该送到军事博物馆去展览才对。难道他仅仅是想让我多浏览一下时下国内诸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的微妙之处吗?我推测,他的用意肯定不会是这样的。因为林叔是个很有个性和想法的人。林叔送我这付望远镜,定然有着某种深刻的内涵。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是个敏感的人。
中午我们同学的聚会,订在鼓楼附近的一个规模壮观的海鲜酒家,是由一个名叫任志的老同学召集的。席间包括我,一共来了十一个人,五女六男。
这种性别结构,给我们的饭局,增添了诸多的乐趣。好多年不见了,大家都打着哈哈,互相打听着近况,反而将我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给撂在了一边。多年不见,从前男女同学之间的那种拘谨与微薄的自尊心已经荡然无存。男同学们肆无忌惮地用时下流行的荤话调戏着女同学,女同学们也都半推半就的,一个个夸张地笑着,花枝乱颤,——尽管都是快要凋谢的黄花了。我发现,羞耻度跟年龄是成正比的:人们年龄越大,脸皮也越厚,对性情也更不想多加遮掩了。我想,人本来就应该是这样活过来的。男女性态隔离是不可逾越的人生经历,就跟生老病死一样。
然后,女同学们很快就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地,不知说些什么。酒菜上来后,气氛淡了一些,大家的嘴巴都在忙着,说话也含糊了。
当初读研究生时,任志跟我是上下床铺,我们对对方的诸多不良习惯,都是心领神会的。现在任志正在一家省级媒体集团做大头目,八面威风,是这个城市里有数的一个名人,年薪上百万,出手自然阔绰。任志是在我去美国之后结的婚,他的老婆也是我们大学的,不过不在一个系,是医学院的,叫封月。据我所知,在任志结婚前,他的身边总是不乏女人的。当初我们班上有好几位女生私下里都想嫁给他。而任志在我的心目中,始终是个不起眼的角色,也不知道我的那些女同学到底看上他什么了!倘若搁在现在还好解释,他功成名就了,自然身边美女如云。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总有着一大堆的女人,这也是事业成功后的回报之一。可那时他什么也不是,除了一张病歪歪的小白脸。
任志问起我这两天住在哪里?我告诉了他那家酒店的名字。他忽然间就愣了一下,随即猛地喝了一杯酒:“哥们,你怎么住到那地方去了?!你还不如住到我的新家里来呢。我在紫金山那边刚购买了一套上好的别墅,一应设备都有,正空置着,你不是可以住到那里去吗?我再给你一把车钥匙,这两天你随便跑。”
接着,他重重地拍拍我的肩膀:“不过,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是怕心理不平衡。”
“哥们,你腐败了,难道还要让我跟你一起腐败吗?!”我笑了笑。
“也是。我们上学的时候都穷怕了,不过过得还算开心。哪像现在,想要的都得到了,可就是还觉得缺了点什么。而所缺的这东西才是最要命的!我算是混糊涂了。”
我笑着端起酒杯说:“哥们,冲着你这话,我干了这杯。”
一个女同学笑着问任志说:“任志,今天你干嘛不把你夫人带出来啊?”
任志的脸色忽然有点难看了,不过他随即就笑着说:“今天不是说好了是我们同学聚会吗,我带个黄脸婆出来干什么呀?!”
“什么黄脸婆呀?!谁不知道你夫人是大美人呵!”那个女同学满口的酸味。
任志举起酒杯:“不提这事,喝酒喝酒,大家喝酒。”
3 休克
酒宴散了之后,任志开车陪着我去咱们的老学校逛了一圈。老学校变化得厉害,我差不多都认不出来了。环绕着学校周围的,是触目惊心的商业气氛。倘若没有校门口上那四个校名大字,根本就看不出这里是座驰名国内外的大学。校园里的有些学生,基本上跟街头上的小杆子,小姐们没有什么区别。我觉得,学校“活泼”是活泼了很多,但是“严肃”的气氛已经看不到了。
在车上,我忽然想起酒席上那位女同学的话,便问任志说:“今天封月怎么没来?我以为会见上她一面的。”
任志冷笑一声,说:“哥们,我不瞒你,我跟她的关系,已经休克一段时间了!我们这些同学估计也都听到些风声了。不然,我干嘛还要另外在紫金山那边买房子?这年头,狡兔三窟啊!”
我不好意思再打听下去了。这次回来,这些话听得多了,都怕成了反面教材了。
随后,我们俩又酒气熏天地转到我们导师家,瞎侃了一通,慷慨激昂地戳点了一番政治与学术的负面现状,结果被为人严谨的导师臭骂了一顿。
那些天南京天气闷热,导师家里又不开空调,师母拿了两把蒲扇给我和任志,我们把房间扇得差不多都要摇晃起来了。导师使用的则是一把扇面上自题的“千江有水千江月”折扇,字体洒脱,挥动起来,直让人觉得清爽。导师用折扇指点着任志说:“你看,无衣倒也罢了,他是海外游子,分不清东西南北,你任志现在好歹也算是个人物了,怎么还像当初读书时候的样子,放浪形骸?!嗯!”
这话说的我们俩都大为没趣,任志的脑袋一下子就蔫了半截。他嘟囔着说:“老师,其实我平时并不是这个样子的。这事都赖无衣。”
我说是啊,这事全赖我。
从导师家出来,已经是晚上了。我想回酒店去,任志问我,晚上他能不能跟我呆在一起,好好跟我聊聊天?我想了想就同意了。我之所以犹豫了一下,是因为潜意识里,莫名其妙地忽然涌上了酒店对面那个蓝色的独身女人的形影。于是我们到附近的超市,买了一大堆的啤酒,矿泉水,干点,果蔬,香烟等。结账的时候,任志差点跟收账的女人吵了起来,原因是那女人一边算账,一边用手掌在鼻孔前扇着,还低声说了一句:“伊怪(腻味)!”
任志正要发火,我忙把他拉走了。
在酒店的电梯里,我跟任志说:“哥们,我说你不会是个同志吧?谁不知道当初你太太封月可是咱们学校里的一朵花,你跟她谈恋爱的时候,多少人恨不得把你给揍得鼻青脸肿呢。你倒好,怎么说休克就休克了?!这不鲜花插到了那个什么Shit上了吗?!”
任志叹了口气,说:“算了!当初我也以为她是个乖巧懂事的女人呢。你的眼光可能看差了。她算什么鲜花?!只不过是自我感觉特别好罢了。”
我们到了我住的房间,任志将鞋子一蹬,就四仰八叉地摆倒在床上了。他的这幅赖样子,跟当初我们同宿舍时没什么差别。那时,因为他是在我的上铺,嫌爬上爬下的麻烦,因此我的床铺,白天时几乎就成了他的落脚之处了。为这事我们没少吵过。
我来到窗前,按了一下热水器,想要泡两杯咖啡醒酒。这时,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对面的房间,那里是黑漆漆的一片。房间的女主人显然还没有回来。我的心里便有些失落。
“老卫,你是不是偷偷在观察酒店正对面的那个公寓啊?!”没想到,任志突然笑着问我。
“什么公寓?”我吃了一惊,就像想要躲着抽烟,却猛然被老婆拍了一下肩膀。不过我很快就镇静下来。
任志指着窗口茶几上的“蔡司”望远镜说:“我的住处也有一付望远镜。现在这玩艺儿,很多住在大公寓区高层上的人家都有,不约而同似的。不过我没想到,你住旅店也随身带着这个!行呀你,算是无聊到家了。”
“你别瞎猜,这望远镜可是林叔送给我的。”
他仰坐起来,点着一支烟:“算了吧,林叔会送望远镜给你偷窥啊?无衣,告诉我实话,你是不是心里还有封月?”
“有又怎么样?”
“那就是了!我说呢,你小子怎么住到这房间来了!”
我就像后脑勺突然间被人敲了一下,猝不及防,有点晕。我慌不择言地说:“你这话什么意思?!难道对面那公寓的主人就是封月?!”
不过,这话一出口,我就觉得自己的回答有多愚蠢、多尴尬了。我一时之间说不上话来,只是用手指点着对面的房子。任志倒是不以为意,他笑着说:“你不知道吧?你正对面的那套公寓,一共有一百四十平方,三年前我可是花了六十多万买下的。不过,我跟封月的关系休克之后,这套房子就归她了。你是不是觉得我跟她之间的事有点奇怪?!”
听到他的最后一句话,我终于得以从窘境中摆脱了出来。
“是有点奇怪。我原先并不知道你们之间多了‘休克’这层关节,知道之后,也就不觉得奇怪了。我想没有谁比我更了解你的,包括封月!没想到这事会这么巧,也怪不得晚上你要上我这里来了。看来你还是像以前那样疑神疑鬼的。你的望远镜没有随身带着,可是却深藏在心里!”我笑着说。
“我说,你别想多了。我晚上上你这来,没有其它的意思,就是想跟你多呆一会。我们毕竟有七年时间没在一起搅混了。你看我现在处在要害地位,在外人看来,好像是很有成就的样子,但是那是另外一个我。而且我渐渐地也已经适应了这种角色。真正的我应该像是刚才在超市柜台前的那付鸟样。现在有点成就了,不过我还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妈的,没人在身边的时候,我老是在思考自己到底缺了什么,可最后总是越来越糊涂了。”
我不想听他这种在我看来只是无病呻吟的抱怨,谁知道其中是不是还带着些许的快感呢。我感兴趣的是他和封月“休克”的事。
“你真的爱过封月吗?”
任志的眼睛越过窗口,望着茫茫的夜空:“我想我真的爱过她的。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没有感觉了。或许是因为整天在那个圈子里混着,见到的漂亮女人多了,都是那么回事,以至于把对女人的本能反应,都给弄得迟钝了!这就像上餐馆吃饭一样,本来你最喜欢吃的菜是大闸蟹,但是后来你吃多了龙虾,石斑鱼之类的海鲜,便觉得所有的海鲜的味道,其实都相差不远了。这时,你可能连你自己都搞不清楚,你到底最喜欢的是哪一种海鲜了。”
我笑着说:“你这比喻虽然有点粗俗,但听起来还有点道理。不过,我还是觉得你亏待了封月。你总不会以为我是早知道了那是你们原先的爱巢,然后才住到这家旅馆来的吧?!”
任志喝了一口酒,眯着眼睛笑着说:“有点嫌疑。我看你小子一直就没有放弃过对封月的妄想。在学校时,有些日子我老是提心吊胆的,怕封月会突然投入你的怀抱。我不想隐瞒你,她对你其实也是很有好感的。不过现在我可以放心了。因为我已经不把她当回事了。哥们,你知道,当一个人不把另一个人当回事的时候,他就自由了!你看,我现在就已经自由了!嘿嘿。”
我听任志说到封月曾经对我也有过好感时,心头突然一热。而这话出自任志之口,对我来说弥足珍贵,它刚好印证了当初我的良好的自我感觉,这多少也算是对我当初倾心于封月的微妙的补偿了。我说:“哥们,有一点我始终弄不明白,封月当初到底看上了你哪一点的呢?!我对封月还算有点了解,她是个很有个性的女人。她要是瞧上哪个男人,那个男人肯定是异常出众的。可你呢?我的意思是,当初的你?那个一年到头从来不叠被子的你?”
任志红红的眼睛挤成一团,他得意地说:“妙处难与君说!”
喝了一会酒,我问任志,他跟封月之间到底为什么休克了?这是我最感兴趣的事,其中不排除我对他们分手的恶性因素的关注。因为不管怎么说,我好歹跟我的这位最好的朋友,无形中也曾经做过情敌,尽管这事他在几分钟前才正式坦白出来。
“老兄,不瞒你说,我当初当真曾经为她发狂过,我跟她结婚,也是出于真心的。可是俩人呆在一起两三年后,互相间的了解多了,激情也就淡了,就像老吃大闸蟹,吃到后来就没什么味道了。再加上刚才我跟你说的那个什么呀,那个海鲜的比喻,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你又不是不知道,封月她在感情上,比我还要疯狂的。我现在工作上都忙得淌血了,哪里还有当初的那种闲情逸致?!可她就是放不过我,时不时地要搅闹一番。”任志叹了口气。
“封月到底在什么地方放不过你了?你小子是不是在外面又蓄了一个?!你不是说你在紫金山那边有套别墅吗?还狡兔三窟的。”
“封月也有那套别墅的钥匙呢!我现在只好另谋出路了。”
凭着我对任志的了解,我相信他说的应该是实话。不过,封月真的变得那么可怕了吗?我的好奇心又加重了。
我们俩人又喝了一通酒,都是醉意沉沉地了。于是任志开始改变了话题,破口大骂起共产党来,好像他自己不是共产党员似的。我记得,任志在我们临毕业的前一年,就已经光荣地加入共产党了,倘若没有这张党票,他的前途也不会像如今这般灿烂的。当初为了入党,他跟系里的每个学生党员搞得就像是亲兄弟似的,老师们就更不用说了。然而,现在骂共产党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时尚,不但在海外是如此,在国内更是如此。骂人很多时候比歌功颂德更能引起群众的共鸣。即便你是个令人发指的贪官污吏,只要你骂上一通共产党,你的肮脏的心理也会得到平衡了。而文人们但凡一沾染上政治,他们的灵魂也便出现了诸种古怪的病症。真正的文人是不能从政的,从政的文人大都是半桶水。
任志当然还不是这种人,因为没有谁比我更了解他了。任志在89年夏天时,曾经是个激进而浪漫的诗人兼斗士,我至今对他在我们校门口挥舞着一面蓝红白相间的某大国旗帜的形象,仍然记忆犹新。但是毕业三年后,他却加入了共产党,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现代派官僚。作为一个激情万端的诗人的任志,我理解他的选择,就像当初他在89年时热火朝天的表现一样。我一直认为,革命跟政治是不能等同的。革命就像谈恋爱,即便失恋,也仍然充满了诗意。然而,政治却像是赤裸裸的性关系,只能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
但是,我对现在的任志,不知道该用哪种标准去评判他。他已经面目全非了。为了他所谓的事业,他居然把曾经是我们梦中情人的封月都给冻结了。在我看来,仅凭这一点,他就罪该万死,尽管他摆出了那么多的理由为自己开脱。这是我那天晚上喝高了时的真实想法。
4 任志的鸡肋
大约十点多的时候,我发现,对面的封月终于回来了,她的卧室一下子通亮起来。我的酒意也清醒了一大半,甚至开始有点精神抖擞起来了。因为我一直在留心着她的公寓,因此她的房间灯光一亮起来的时候,我马上就推了低垂着脑袋的任志一把。
任志搓揉着发红的眼睛,像被什么东西牵扯着一样,摇摇晃晃地来到窗前。他先探头探脑地朝对面封月的房间,也就是他的房子张望了一会,随后拿起我放在茶几上的那付德国“蔡司”望远镜,就开始研究起封月的行动举止。他全神贯注的样子,让我很难相信眼前的他,就是方才还对封月满口怨言的那个任志。
我跟任志有着同样的焦灼的心理。集体犯罪很容易消除某些个人胆怯的心理,并且会产生出异常招展的作用。此时,我肆无忌惮地站在任志身旁,我的胆量得到了壮实。我隐约地看到,今天封月穿的是一套黑色的套装。其它的内容,我就看不清楚了。我急着想把任志手里的望远镜夺过来,但是我克制着自己不能这么做,不然的话,我的脆弱的欲望,就会像鸡蛋摔到石板上一样。
任志紧紧地把握着望远镜,唯恐漏掉什么细节似的。这时他的酒意,已经醒了一半,他挺立着身子,拿着望远镜的姿态,相当的潇洒,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前线指挥员似的。他一丝不苟的样子,让我对他方才说过的话,打了折扣。
“哥们,你不知道,这娘们这两年虽然把我给害苦了,可我不知道怎么的,还是不时地会想着她!”任志一边看着,一边说。
我看着任志来劲的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方才在听他叙述他们俩感情裂痕时产生的隐隐约约的快感,溶解了一半。
“其实,封月现在对你来说更像是鸡肋,而不是大闸蟹。”
当初在大学时,我也曾追求过封月,只不过手段比较隐晦含蓄,不像任志那样明目张胆、欲死欲活、鱼死网破的样子。就像任志刚才揭穿的事实一样,我曾经是他潜在的危险的情敌。不过话说回来,我跟封月之间的暧昧关系还好只是暗流,不然的话,我跟任志的友谊肯定要崩溃的。在友谊与爱情之间,我选择了前者。因为我知道,相比之下,友谊的副作用更少,而爱情则要承担风险。比如,倘若我花上九牛二虎之力,跟任志像发情的动物一样争抢着去追封月,拳脚交加,最后我却以失败者的形象出局,那就意味着,我不但得不到封月的爱情,我跟任志之间不足盈握的友谊也将维持不下去了。当初,我跟任志可谓臭味相投,平时形影不离,大碗喝酒,大快吃肉,轮套穿衣服,论包吸香烟,就像一对同志。当然实质上并非如此,我们之间的关系仅限于粗糙纯朴的友谊,而没有任何越轨行为,否则我们也不会因为封月而暗地里咬牙切齿了。所以我对封月的爱慕,只能深藏在心里,有时趁着任志喝高的时候,旁敲侧击地从他含糊的嘴里,抠出一些封月的行踪和想法。我期望着封月有朝一日会突然走到我的面前,跟我说,她真正爱的其实是我,而不是跟我同床异梦的任志。
我的这些想法,跟我们两人现在泡在酒杯里的那些坦诚的话,是截然不同的。我想,后来我之所以跑到美国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愿意看到他们俩人在一起如鱼得水的幸福样子。那种痛苦,倘若不是身体力行过的人,是很难体会到的。我用另一种方式,默默地思念着封月。这种爱,有那么几年时间,就像沉入了海底一般,现在又突然浮上海面了。爱情有时就是冲动的同义词,它远没有婚姻来的理智。很多男女之所以在婚后才发现撞错了门,以至于痛不欲生,就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像鱼钻进了鱼彀,进得去却出不来了。
眼下,封月居然成了搁在我们眼皮底下的囚笼中的一只猎物!我的心里不知怎么的就有点难受。或许,这只是我在为自己难受吧。此时,我恨不得一把夺过任志手里的望远镜,然后再狠狠地抽他一个巴掌。他的故作潇洒的姿态,十足的一付始乱终弃的花少爷的派头,这口气我实在咽不下去。
任志放下望远镜,慢慢地坐回到床上,点着一支烟,叹了口气说:“看来有人死了。”
“谁死了?”我吓了一跳。
“我也不知道。但是肯定是有人死了,而且可能还是跟封月她很亲近的人,不然的话,封月她是不会穿这身黑色的套装出去的。这套服装是前年她父亲去世的时候,我陪她去买的,法国的牌子。在葬礼上,她穿的就是这套衣服。后来她的一个中学的女老师去世了,她穿的也是这套衣服,那位老师跟她关系非常密切,就像是她的母亲一样,——她的母亲在她上初中时就去世了。但是有一次她单位的一个头目死了,她却没有穿这身衣服。”
“你要不要给她打个电话,问一下,顺便安慰她几句?”我的潜意识里,其实是想通过任志打给封月的电话,多了解一点她的近况,尤其是她的那套黑色服装是为谁而穿的。
任志想了想,说算了。
我拿起望远镜,仔细瞭望着封月的房间。准确地说,我是在扫瞄着封月的一举一动,我太想了解她了。我看到她换下了那身黑色的套装,小心地把它用一个塑料袋套好,然后挂到与墙壁同颜色的壁橱里。
我想起我跟任志刚才关于他们俩“休克”的谈话,于是便问任志说:“哥们,那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你们的关系休克了呢?我的意思是,促使你们激情淡化的动因?”
任志沉默了一下,说:“说起来其实很简单,因为她是个彻头彻尾的自恋癖,谁都很难跟她进行真正的交流的!自恋癖你知道吗?就是理想的自我跟心理封闭的结合。这些人以自我为中心,很少去考虑别人的想法,自以为是。我发现,很多长相不错的女人都有自恋癖。封月她是那种忍受不了枯燥无味的生活的女人,这本来并不是坏事,但是她却有点极端了,到了最后,她除了固执地满足自己的生活趣味之外,根本不能接受外来的生活方式了。我无法满足她的的花样百出的、古怪的欲念。我想如果换上你跟她在一起,你也无法忍受她的种种出其不意的欲念的。”
任志这番话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实在很难将“自恋癖”这个有损人格的贬义词,跟我印象中清雅孤高的封月形象联系起来。在我的记忆中,封月一直是个性情开放,充满自信,甚至有点趾高气扬,然而又不乏孩子气的活泼女人。她顶多是孤芳自赏罢了,但是这又关碍别人家什么事呢?!我想,任志这话肯定是有意在贬损封月了。
我一边把玩着望远镜,唯恐漏掉对面的一个细节,一边跟任志说:“哥们,你对封月是不是已经没有自信了,无法切近她的心理,因此敬而远之?!实际上,你的自我退怯更有可能让你产生别人家有自我封闭症状的错觉。”
听到我的这句话,任志像是被戳到了哪根敏感的神经,哗啦一下子就从床上蹦跳起来,高声说道:“嘿,你说清楚了,谁没有自信了?!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性感,啊?!”
这最后一句话是以前我们常用的口头禅。我笑了起来,任志也笑了。他站到我的身边,凑近我的视野,说:“你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接下来她就要开始擦拭房间了。她会花上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将她的房间整理得一尘不染。然后泡上一杯咖啡,接着是洗澡,洗完澡把咖啡喝了,才上床睡觉。”
“你瞎扯,睡觉前喝咖啡合适吗?”我有些疑惑了。
“鬼知道她那是什么习惯呢。她居然说上床前不喝咖啡,睡觉时容易走神,而且每次我们来那事的时候,她都要让我喝一杯咖啡。你看这算什么话!这难道不是自恋吗?!”
“我也喜欢在睡觉前喝点啤酒的。不过我从来不在睡觉前洗澡的,怕身上发痒。”
“我也是。”
我想起了从前任志在我们宿舍邋遢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任志也跟着笑了。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多年以前。
没想到,正如任志说的,对面公寓里的封月果然开始清理起房间来了。在清晰的望远镜中,她的动作显得非常的细腻,而且有点陶醉,就像一个采蘑菇的小姑娘。任志说:“你都看到了,她的确有洁癖。”
我的心情略微受到了破坏,这倒不是因为看到了封月正在清理房间,而是顾虑任志的话有可能是事实。我说:“洁癖跟自恋癖还不是一回事的。封月的确是爱干净的,当初我就注意到,她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衣服,虽然她的衣服不多。我感到困惑的是,像她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女人,怎么就跟着你了?!因为当初你一直是不修边幅的。”
“哥们,你可能在国外呆的时间长了,接触的女人相对来说还算比较单一。但是现如今国内的女人的心理,就像是无底洞,你根本无法揣摩。你说,作为一个女人,什么才算是干净的呢?!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任志冷笑着躺倒在床上。
我坦白说,这话我回答不上来,也不想去探究,因为女人对我来说,真的就像是个无底洞。既然是无底洞,那么又何必深陷其中呢?!
“我认为,只有心理上干净的女人,才是纯粹的!这你不懂。至少你现在不懂!”任志叹了口气。
我不想再跟任志就这事纠缠下去了,他这人似乎有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钻牛角尖的韧劲,不然的话,当初他跟封月的爱情,很有可能成为泡影。我这时的兴趣,差不多全都投入到我的望远镜的视域中了,因此对任志的这些话,并没有细细去加以咀嚼。在望远镜中,封月慢条斯理地收拾好了她的房间,我还看到她花工夫泡了一杯咖啡,我看到她低头搅动咖啡时,她的兰花指微微翘起,像是在操作一道艺术性很强的程序。这一切,都没有跑出任志的预言。按照任志的说法,接下来她该上卫生间洗澡了。
然而,接下来我看到的却是,封月从窗口橱柜下面,拿出了一付望远镜。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关掉了她房间的大灯,只有床头边上的橘黄色的灯光,还在亮着。然后,封月就把持着望远镜,朝我们这边张望了。她在窗口的模糊的剪影,让我思维中的时空印象,顿时膨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