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朋路杂文诗歌集(四)

茹朋路杂文诗歌集(四)

我和狗都爱吃罐头


我爱吃豆豉鲮鱼罐头,铁道东边的一家商店卖的价钱比别处便宜几毛钱,所以我常去那家商店买。最近一天我又去了,依经验径直到货架前取下四罐。这时我看到旁边有一种以前未见过的罐头,商标图案呈花花绿绿的肉丁、果丁、土豆丁状,颇似源于北欧的廉价食品什锦炒饭。我很吃惊,这种炒饭十分油腻,因含干酪牛油味很浓,是不能凉吃的。但出于好奇,我顺手取了一罐,准备回家尝尝,看看是不是我又保守了。


交款时我才发现罐头上有两个字:狗食。“对不起,我去换一罐豆豉鲮鱼。”我对收银员说。


我是个爱狗的人,但不养狗,自然无须买狗食罐头。朋友的狗再可爱我也不会喂它罐头,否则万一把狗味馋了,对不起朋友。因为在许多方面狗有点像儿童。


由于差点吃了狗食,我就有资格谈谈养狗了。


近代狗文化(相应的还有马文化等)始于上世纪工业经济中期的欧美。那里初期资本积累已经完成,相对稳定的中产阶级也以形成,较为广泛的近代文化科学教育取代了狭隘的小市民思想。这时狗的地位已不仅是人类在生产(狩猎、放牧等),工作(侦察、通讯等)及生活(看家、拉撬、导盲等)方面的工具,更不是封建贵族的象征,而是家庭的一员(不一定是为了摆脱主人的孤独),也是社会有序生活的参与者。狗也要有户籍,也要进行免疫、也要纳税,并且不能乱叫,不侵犯他人,还要参与救护等公益活动。这些都体现了近代家庭的文明程度,也出现了From a dog one can see his home(见狗知主)这句话。


如今这些地区已经进入了工业经济后期,狗的生活又变了,不但吃罐头,还有礼服、专用厕所,还要进行美容、见人礼仪训练,还可以参加运动会、杂技表演,甚至还可以主演电影。这种狗主演的电影没有人的表演,情节幽默,绝无色情、暴力的场面。


至于军犬、警犬、极地雪橇犬及高智慧表演犬则是犬中的精英,不但体质好,长得精神,还要能吃苦耐劳,肯学习。这里着重谈谈军犬。军犬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是众所周知的,在军事史上早就有为立功军犬树碑的记载。


上世纪70年代初,我国北部边境形势紧张。我听一位戍边军官对我讲,为了避免对方破译我们的无线电信号,当时在边防线上传递信息就靠军犬。我方的一条能向5个哨所传递信息的军犬被对方全方位连发击毙了,战士们非常伤心,挥泪掩埋了它,并向那个小坟头敬礼。这是我们人类高度文明的表现——应该尊重的就要尊重,不论被尊重的是人还是狗,虽然后者的成就并不在于它发挥了优良的兽性。


抱拳礼畅想曲


春节放假期间,我独自一人到厂区散步。当我从办公楼东侧的藤萝架下转出来时,广宽兄正好出楼门口,此时我俩相距十来米,但不约而同地抱拳致礼,并遥相问候。


事后我对他说:“广宽,今天你我抱拳行礼一事突然激发了我,打算写篇小文,不过文中要点你的名字,如何?”“可以啊!”


我与广宽经常见面,不仅每次必打招呼,而且有时还谈点“正经事”,但打个哈哈,开个玩笑是一次都不会少的。不过,今天我在此文中是一本正经的,绝不开玩笑。


我严肃地指出:应当废除国际通行的握手礼,以我国的抱拳礼取而代之。


握手礼的来源是大多数人都公认的。中世纪的欧洲骑马成风,那些戴着手套,握着利剑,一身戎装的骑士威风了好几个世纪,形成了一个高级社会阶层。不过,这些人并不是见人便杀的。当他们遇到并不打算兵戎相见的人时,则先将剑插入鞘内,以示不动武。但还怕诚意不够,于是脱下手套(手套必不可少的,一则防磨手,二则防手滑),表示我即使拔剑也还有个再戴手套的准备时间。但还恐怕对方不相信我的友好诚意,干脆伸手相握,这样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剑了。


其实,天下有识之士早就看出这种礼节的毛病了。


手是人体接触杂物最多的部位,尤其是右手。医学告诉我们,您拿了一张肮脏的钞票,马上就要沾上千万个细菌。所以,从卫生角度看,握手前应当先洗手,而且应当握一次,洗一次,握一次,洗一次,如此循环下去才对。


另外,如上所述,握手源于“我不杀你”。这道理本身就讲不通。为什么不互相打杀才算友好呢?难道不友好的人就该刺他一剑吗?


还有,只有在很近的距离内才握得到手,二米之外行使不通,这就不能广示友好。


握手礼的这三大弊端,抱拳礼完全没有。


比如,在见到广宽之前,我在藤萝树下玩过土,但土中的细菌绝对传不到他手上,我关心朋友的健康。


其次,我与广宽从来不存在互刺一剑的念头(除非我变成野蛮人,视友为敌,但他也不会置我于死地)。而且彼此从不警惕,何必一定握手?


第三,我们相距十几米,我又行动迟缓,但这一抱拳就全消除了时间、空间距离。


于是,我今天突然大彻大悟,我非提倡抱拳礼不可。我希望大家推举我出席联合国大会,在会上我只提一条建议:以联合国名义,在全世界废除握手礼,实行抱拳礼。


由于联合国是文明人的组织,我相信这议案是会通过的。不过,鉴于人们改变数百年积习之艰难,我打算先办个抱拳训练班,不,干脆叫“抱拳礼大学”,请广宽为专职教授,他很内行,他告诉我,拳位应达鼻尖。我回家一想,这点很重要,如果只在肚子部位抱拳,那么,拜的次数越多,越像兔爷捣蒜,虽然您是极为友好的。至于校址,先设在北区,等以后前来习礼的各国人士多时,再建分校。


在这里有必要申明,我提倡抱拳礼并不是由于我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中国人,而是由于我认为,哪种礼节最科学,没有副作用,我就提倡它。


不过,人是不可一日无礼的,所以,在抱拳礼成为全球法定礼节之前,还是请施行握手礼。


我爱唱歌


我爱唱歌,爱了60多年,今后还会爱下去。如今每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还活着时,便会躺在床上哼上几句。妻子、女儿见多不怪,知道我是在报喜:我又看到了白天!


记得上大学不久,一天我去吃午饭,走到食堂门口,正赶上扩音器里播放《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我立即站住了。听,听,我现在是在什么地方?这里是清华园么?不,眼前是一片大草原。“茹朋路,你发什么愣?吃饭啦!”一个同学唤醒了我。“等一等,最后结尾应该是高八度拖长,轻声。”这位同学也爱好音乐,但只搞器乐。听我一说,他也驻足听了起来。


我荣获“右派”封号后,要干重体力劳动。即使在干活时,我也没忘记唱歌。当我边干活边唱《桑塔露琪娅》时,心中真有随微波起伏,随清风荡漾的感觉,而那些“左”君们则把脸绷的紧紧的,量他们也没有胆量与我合唱。


两年后,我从“正牌右派”降格为“副牌右派”(官方语言叫“摘帽右派”),我工作的单位是中央部属科技部门。这时,我参加了合唱团,还对外演出过。由于当时全国闹饥荒,人吃不饱,革命干劲就差了,这时需要的是鼓舞士气,我们唱的都是那些斗志昂扬的歌曲。在鼓舞别人之前首先鼓舞了我自己。


“文革”中我有幸未被划入什么“敌矛”(敌我矛盾)或“人矛”(人民内部矛盾)之列,所以还是可以自由歌唱的。那时在食堂吃饭前要对着某人肖像唱革命歌曲。由于我当时的嗓音比现在高,而且唱得很认真,大家都认为我唱得不错,后来还让我教大家唱。


80年代中期,当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我的入党转正问题时,当时的党委杜书记批评我:“你怎么能在办公室内想唱就唱!声音还那么大,人家其他同志有意见。”开始我还有点接受不了:“党章里也没规定不许唱歌,谁有意见也没用!”后来又一想,人家说的有道理,共产党员要替别人着想,别说我这个“二把刀”唱歌的,就算是国家一级歌唱家如果总是冷不丁地在您耳边来上一嗓子,您烦不烦?更何况人家正在计算结构受力条件。所以,我就忍了一段时间,其难受程度如戒烟差不多。后来又犯瘾了,直到今天,只不过不在办公室里唱了,有时也扰民,所以今后还要注意时间地点。


后来,中外交流越来越民间化,在一次在某学院举办的圣诞节晚会上,我用英语与七八个国家级的老师们合唱《友谊地久天长》,歌毕,一位与我并肩拉手唱歌的洋老太太地我说:“请问先生尊姓大名”(Excuse me, but could tell me your name?)这在现代英语中是非常客气的问句。由此可见,歌唱可以引发共鸣,可以引起互相之间的好感。


北新总部的内部环境非常好,有草有树,我经常在草坪前、绿树下唱歌。前两年有一天,我正在北新中路的树下唱歌,一位前来求职的小伙子路过我身旁,驻足听了起来,一直听我唱完。我们随便交谈了几句,过后我就把这事忘了。后来他又见到了我:“您还认识我么?去年您在这里唱歌••••••”哦,这一下想了起来。这时他已经是北新人了。


这倒引起了我的遐想:如果唱歌能使人驻足北新的话,那么我们北新的同仁倒不妨都学学唱歌,利用唱歌宣传我们的文化理念,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北新的事业,扩大北新的影响。


当然,唱歌不一定能有像我所说的那么大作用,但它毕竟对人类社会只有好处,而没有一点坏处,我们何乐而不为呢?人要学会能歌善舞,世界上的发达民族都是敢唱敢跳的。这是人体资源的文明利用。目前许多青年人还是很喜欢唱歌跳舞的,但还不够普及。我真希望未来的年轻人都是唱歌跳舞的能手,那时我们的国家将是一个欢乐的海洋。


关于初期现象


22年前,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从极“左”思潮的羁绊中解放出来,金钱从此不再被看成罪恶之源,于是,人们便开始努力追求了。首先获得的人,自然觉得光彩些。这就好比赛跑一样,跑在前面的人感觉到后面有人追就要更快地跑,而后面的人眼看自己被甩在了后面也不甘心,就拼命去追,于是人们就都动了起来,最后,连不想跑的人也不得不跑。所以说,先行者有功。


当时北京昌平有个小伙子,他有个亲戚在县里当个什么官,手中有点权。那时我国正对中东某个非常有钱但国际上没有人认为它是发达社会的国家进行援建,需要劳务,这个小伙子便走了亲戚的后门,出国做劳务去了。


两年后他回来了。有一天我偶然去他家,他把从国外带回来的“八大件”展示给我看,有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可能还有个电熨斗。他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四姐夫(这是乡亲们对我的称呼,只因为我妻子在家中排行老四,其实我们并没有亲戚关系),你们当工程师的有么?”当然,我知道他指的是“八大件”。“没有,我祝贺你!”我这样讲并非出于应付,而是一片真心,因为我既没有自卑感,也不嫉妒人家,这点可指天为誓。我为他高兴的理由是:第一,这是人家血汗钱换来的;第二,他所去的国家气候十分恶劣,他有胆量去那里赚外国人的钱,而且自己拿的是小头,大头外汇归国家所有;第三,他是农民中的先进分子,思想上不保守;第四,他坦率,不隐藏自己的感情;第五,他没有拿我当外人,一言击中我的不足之处,这才叫朋友。我自愧的是,他这几条我都不具备。


下面所叙述的这件事也是改革开放初期笔者亲身经历。有一位女士是南京人,长得很漂亮,嫁给了一位印尼归侨。此归侨毕业于国内某音乐学院。当时,夫妇二人工资总计90余元,外加演出补贴十几元,上有退休的老工人父亲和没有工作的母亲,下有一正在上学的女儿。一开放,这位归侨便去了香港,专教富家子女弹钢琴,很快就致了富,把妻女接到香港去住了。这一天,是她回来探亲后又返回香港,许多亲朋好友都到车站为她送行。当然笔者也在场。当女士进入软卧车厢后,她的妹妹急急忙忙地跑到车窗口:“阿姐!阿姐!娘怕你路上饿,叫你带上这包点心。”“谁要这东西!这里有餐车,拿回去!”妹妹不知所措,看着旁边的S君:“这••••••”“你回去告诉伯母,就说火车经开走了。”


回家的路上S告诉我,这对夫妇还是很孝敬二老的,女士之所以这样说可能是由于当时在场的人很多••••••


以上所讲述的两个故事,本人把它们统称为“初期现象”。


我这个人从来不嫉妒,也不羡慕任何人(但景仰伟人,敬佩英雄及致力于事业的人),相反,我希望别人有点成功自豪感,甚至对我示傲,因为这比一个社会中人人自轻自贱强多了。我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因为社会生活本来就应该是丰富多彩的,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按照一种方式生活,整个社会将变得多么枯燥乏味!不过,我以为人生的目的之一是要追求物质与精神的高水平统一。我也从来不相信人类的物质发达与素质提高会自然地统一。“衣食足而后君子。”这句话当然是唯物的,不过,“君子”是教育出来的,不是吃出来的。其实,自我教育并不一定要花钱。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难道看见三个人走路就要付款么?大约在6年前,一位英国女教师在北京讲授欧洲史课程时说,她认为孔子这句话很有道理,还补充了一句:Learn the positive from the negative part of history (从反面中学习正面的东西。这是历史的一部分)。现在我也要补充一句:“Not the reverse (不是相反)。出于礼貌,我当时没有对她说。


在本文中我谈的都是别人的“初期现象”,并没有谈及我自己的初期现象,我是故意这么做的,也没有人规定,写文章必须谈论自己。难道读者会不宽容我么?其实,只要有新事物出现就不可避免地会有初期现象,谁也摆脱不掉。也正因为如此,人生才丰富多彩,值得一活,尽管曲折。


聚餐


本人已经进入垂暮之年,当年的同窗自然也都老了,但值得欣慰的是,现在还活着的与我相识60年的老同学大都身体健康,行动自如,这倒使我这个行动不便的同学占了许多便宜。我占的便宜是多方面的,有的不便公开讲,但今天谈的是可以公开的——聚餐上的便宜。


上次同学们在我这寒舍聚会时,我对女同学S说:“我想吃俄式家常饭。”“这好办。”她说。我当时的想法是,由我备好材料,由她担任厨师,我给她打下手,同时也向她学学如何做俄餐。


今年春节她打来电话:“茹朋路,通知你,初五上午10点,我们两口子(S和L)以及F、Z、Q三位同学到你那里聚餐。”“需要我准备什么?”“不用,我一切都准备好了。”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又分别给F、Z、Q打了电话:“你知道么?S叫你初五来我这里吃俄餐。”“知道了,我们先商量好了才通知你的。”“你们不要带任何礼物来。”F及Z答应不带,但Q说:“我本人什么也不给你带,不过,几个月前贵州的Y同学来京时给你带来了干牛肉,并叮嘱餐一定交到你手里。”“那当然可以。”


幸好我家还能凑出几副刀叉,吃西餐嘛,还是不宜用筷子的。不过,饮料总是要准备的。我立即想到了格瓦斯(俄罗斯特有的一种传统汽水)。我到天客隆去买,不料售货小姐根本不知道格瓦斯是什么。“俄国汽水?没听说过。”我当然知道,城里大的洋杂货店里肯定能够买到,无奈我没有这份体力,只得买了没有任何民族风味的雪碧。我的这些同学没有一个喝酒的,甚至连可口可乐都不喝。上次聚会准备的可乐就没有人动,最后这些玩意全都便宜了我女儿。


初五那天,S及L夫妇提着两个大兜子来了,进门后一件一件地打开,有素沙拉、罗松汤、土豆泥、洋火腿(bacon)、酸黄瓜、奶酪、黑面包,还有几样小吃。S把我妻子叫到厨房,告诉她煮罗松汤时先下紫萝卜,依次是土豆片、洋白菜及洋葱,最后将番茄酱炒一下放进去。S还指点她如何煎火腿。操作过程中S还不时到厨房进行质量监督,以保证完全按照程序操作。


不一会儿,菜齐了,各自举刀叉。


妻子负责上菜,即将每道菜端到每人面前,由其自选。其中有一道小吃是油炸花生米,我未取。S盯着我说:“这是他(指其丈夫L)亲自炸的。”我立即说:“那我吃,我吃。”她知道我最爱吃素沙拉,便用手势示意我多取,这倒正合我意。我不知道一片面包上到底抹多厚的奶酪才算正规,我说:“S,给我抹一片。”她照办了。于是我学会了。今天的主人本来就应当是S,我们大家,包括S的丈夫L,只能算是客。


我自50年代中期就常去当时的莫斯科餐厅,现在是去不了啦,也没有兴趣了。如与那雪花大厅相比,我这斗室只能算个窝棚。不过,若论这顿俄餐的气氛,却是在其它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论味道也绝对不差。我之所以说它味道不差是有一定道理的。S、L和F都在莫斯科上过5年大学,以后又经常往返于北京、莫斯科之间,Z和Q也曾经在国外进修、讲学,他们在对俄餐的品尝、鉴别方面应该说是具有一定水平的,可这次他们连汤都喝光了。


我们这几个老头、老太太吃、喝、笑、唱,但也谈及个人及老同学的喜与悲。在我们的老同学中有两位留苏同学在“文革”中遭了厄运,一位跳了楼,另一位上了吊;F则被当作特务关入土牢一年半,后来又被派往乌克兰。大家毫无顾忌地想说就说,想笑就笑,说到高兴处互相拥抱,说到悲哀处心心一同。就这样,我们在说笑和回忆中不知不觉地过了五个小时。连我自己也感到奇怪:我是凭着什么力量坚持下来的?这大概就是精神力量吧!


送他们走的时候,我的眼睛有点湿润了,但并没有落泪,因为我知道,只要我活着,相见并不难,一则他(她)们身体都很好,二则,北京市并不太大。


这次,我又占了便宜,但没有学到手艺,至今仍不知怎么拌俄式沙拉。当然,杂牌的沙拉还是会拌的。看来,我只能停留在这个水平上了。


日本法西斯统治下的童年小忆


我今年62周岁,从4到12岁整整八年生活在日本人统治下的北京西单一带。现将几件童年时代经历过的小事忠实地写出来,以纪念抗战胜利五十周年。


收尸车


我上学必须经西单路口。每年冬天早上,经常看到冻饿而死的人卧倒在路口以西的路上(现西单剧场附近)。日本人用旧卡车装上黑铁皮,改装成一种外形近似于今日冷冻车的闷罐子车来收捡尸体,或三五具一二具不等。我们同学们到校后常说:今天又有收尸车了。


棒子面


同班同学中近80%(我是其中之一)常年所带的午饭是玉米面窝头。有个姓闻的同学,他的窝头内夹有大葱根,以充菜用。谁带糖窝头便算上品了,老师也要尝一口。奇怪的是,年仅十岁的同学们没有取笑更穷的同学的。看来,社会大环境对少年的生活观念有极大影响。


吸毒馆


西单路口东北角有一家鸦片烟馆。我们好奇,几个同学进去看过(儿童禁止入内),但见十数人作弓虾状卧于统辅上,一人一灯一枪,烟云缭绕。


狼狗群


在今民族宫附近原有一个大宅门,日本人在此对中国人施酷刑。但每日上学必经此凶宅。门内有军犬数条,其型硕大,有时突然窜出来直扑我们。狗是用长铁链拴住的,所以未闻有同学受害。放狗目的乃惊吓儿童作为法西斯取乐,也许为训狗。


语文课


二年级语文张老师,年四十开外,一日上课忽泪流满面,说:东三省丢了,东四省也丢了(包括热河),华北也丢了••••••当时整个教室非常安静,绝无见老师失态而窃语失笑等。要知道当时我们才只有九岁。那时日本教官已驻入学校,张教师旋即不见了,一位女老师来上课了。


日语课


按日本习惯,每上课时全体起立,弓身用日语呼“老师你好”,日文发音是:森赛欧哈优苟砸依玛斯。我们谐其音大呼:孙子,我哈腰,狗咂你妈吃!日本鬼子见学生如此认真学习,大喜,连称:优路西达内(很好)。


传染病


不只一次地出现这种情况,放学回家,见到某户的两侧扣用一条草绳拦住行人,户内满地石灰,发出浓浓刺鼻的石碳酸味。于是便知道此户人家得了传染病,且病人亡矣。


街坊老王,人力车夫,病倒后尚未断气,即被拖到永定门外埋“尸”消毒。其实,他死于贫困并非传染病。


高桥诊所


某日下学与同学结伴而行,一同学不小心跌了一跤,身上带的玻璃瓶(装水用)碎了,扎的他膝盖鲜血直流。我等忙将其扶入锦什坊街路西一家小医院。医院整洁异常,一身着白衣的老者当即消毒包扎。当他开口时我们方知进了日本医院,老者说:放心吧,他没事的,钱的不要不要的。出门后回头一看,牌子上写着高桥诊所。


烧当铺


学校以西约200米处有一小开阔地,日本人建了一座二层小楼,通体纯白,在灰矮的小胡同群中颇为显眼。这是一家当铺,还兼放高利贷。楼建成后一连三次失火,终未开业。某日闻救火车声,休息时前往观看救火。记得一消防队员手执水龙头漫地而射并与围观群众笑谈。孤楼失火,无以殃及,幸哉。


偶得ABC


题解:ABC在英语中代表“初步”、“入门”等,比如:The ABC of English——英语入门。


[A]小Y是我大学同学的女儿,事父甚孝,毕业于某经贸大学,供职于英国一家老牌银行在京分行,现年不到30岁。这家银行直接受伦敦指挥。在行里她月薪不算高,只有5000元。小Y已婚,有私人汽车及普通房产。


一天,我给她打电话,索要他父亲在《上海滩》杂志上发表的特约连载文章。交谈中她说“叔叔,您能给我找个教英语的工作吗?”“你想弃商从学,将来当教授?”“不想当,也不够资格。”“那么,是因为人事关系不顺心,不习惯洋人那套制度,还是太累?”“都不是。外企中同事关系很简单,老牌银行运作非常规范。”“那你到底为么要换工作?”“我就是爱教孩子英语,你不用想别的。您怎么和我爸爸一样?”“换了工作你就连5000元也挣不到了。”“我知道。”


既然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就认真地为她找门路了。目前我国学英语成风,但能学到实战能力英语水平的并不多。语言学界一致认为,少年时代是学外语的最佳时期。教孩子学英语的乐趣我是略知一二的,虽然对某些人我只说这是为了赚钱。其实,当年凭外语这点手艺赚点洋钱,我还是能做到的。只不过年纪大了,不愿意一辈子听别人派活。我自选教小孩英语,听到他们洋文朗朗,自己似乎也回到了童年。纯粹是一种享受——Simplicity is enjoyment。


后来我把小Y这事告诉了我的那位同学,他说:“朋路,你千万别管这毛丫头的事,她净胡闹!”


既然父女相左,我就不便多管了。再说,我根本分不清谁对谁错。若干年前,在一次私家聚会上,一位英国历史教授说:“现在人工作绝大多数是为了过日子,而不是为了兴趣。”“您的工作呢?”我问。“一言难尽。哦,上帝的安排吧!”他一笑。


我绝对不是说人在非自选兴趣工作中不会产生兴趣。恰恰相反,不仅可以产生兴趣,完全可以干出一番事业来。人往高处走,行行出状元。但这是另一个话题了。


[B]十年前我在外文报刊上读到了这样一条短消息:美国一对夫妻生了一个男婴,这小东西身体健壮,但双足各有四趾,即小趾不明显。这对夫妻认为是个畸形儿,于是求医做手术以期恢复五趾。美国外科发达,绝对可行。


不过这件事被两位遗传学家知道了,他们急忙向这对夫妻道喜:“恭喜!恭喜!”夫妻不解地问:“您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早就想过,人类的小趾早晚要退化掉,但没想到在我们有生之年就出现了。”“我们是怕孩子将来比别人跑得慢。”“不会的,您的儿子即使将来不比别人跑得快,也绝不会更慢。”


一般而言,美国人科学水平较高,但也没有高到人人是科学家的水平。美国人思想开放,但也没有开放到愿意将儿子当作科学预见验证物的程度。所以,原文并没有报道这对夫妻当即接受了科学家的看法。至于以后是否接受了,或者坚持做了手术,就不得而知了。


30年前在大草原上,我有幸看到过数百匹马奔腾,那震撼人心的场面令我至今记忆犹新。现行的大学生物系课本《普通动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上说,马的祖先——5400万年前的始马是前肢四趾,后肢三趾。现代马是一趾。这完全符合1809年科学进化论创始者——法国人拉马克在其《动物哲学》一书中提出的和一定律——用进废退。


如果这两位科学家是正确的话,那么,人类成为四趾动物至少也是几百万年以后的事情了。到那时,五趾人就是化石了。


我并不是说只有科学家才能分辨出畸形与正常。我们这些普通人都有一定的科学常识,足以分辨日常生活中的畸形与正常。但只有科学家才能说出道理来,我们往往只能看到表面现象。


[C]10年前我体检,一位女大夫摸着我的脖子说:“你有个肿瘤。”“多大?”“2cm。”“是良性的还是恶性的?”“良性的,不过有癌变的可能。”“百分比是多少?”“百分之二。”“癌变要多长时间?”“20年。”“谢谢。”“你做不做手术?”“不做。”


这笔帐我是这样算的:我当年60岁,就算我属于那百分之二,但还要等上20年,即我在80岁时才能得上这种癌,可是我从来就没想过能活到80岁。


我是学过结构力学的,这门科学中有条“等强度原理”,即一个结构中,任何一个部位破坏,整个结构就破坏了,其它部位再强也没有用。这个脖子并不是我整个身体最薄弱的部位。


但是我绝对不是提倡有病不治,更不是反对长寿。我也绝对不爱那瘤子。如果20岁时发现这危险的家伙,我一定割掉它。不,50也割!可怕的是,至今我弄不清这家伙是怎么长出来的,反正不是娘胎带来的。


其愤也乐


十三年前,某日我来到办公室(14号楼)上班,正准备翻译那些似乎永远译不完的德文资料。忽然领导找我:老茹,准备一些必要的有关我厂石膏板标准及吊挂件资料,马上到北京饭店去谈判。


我们一行四人立即乘一辆老旧的卧车直开北京饭店。后得知这次会谈是要拍板定案的,我们做不了主,于是挂电话请主管厂长到会,司机立即回厂接人。


长期等待的时候出了个小难题。大厅西侧是一张张整洁的小方桌,但我们不敢去坐,因为一坐下就有服务小姐上前伺候,我们花不起这钱。于是大家只好挤坐在过厅的长椅上。


港商四十余岁,带着他那娇滴滴的、二十岁上下的“妹妹”(实乃出差夫人)从楼上住房下来了,我们握手寒喧。


少顷主管厂长到,我们立即起立,毕恭毕敬向他致意,一付下级对上级尊畏之态。其实我们心里明白,这主要是为了提高我们堂堂国营大厂的领导形象,给对手看看,私下再开玩笑不迟。


谈判在崇文饭店11层会议室举行。共四方:A方(请恕我不敢直言其名),港商,施工单位及我厂。议题:某特级饭店(请恕我不敢直言其名)内装修石膏板供应,吊挂配件供应及施工问题。


总投资140万美元,我厂供应石膏板70万美元,已由厂内其他部门议定,无庸再议。但还有70万美元的吊挂件,是我厂与港商必争之地。


主管厂长力主由我厂组织供应,港商力争,商战马上升温。不料在高温中,A方居然说出:我这可不是打哈哈!你们能保证及时供货吗?你们那玩意又粗又重!后又加上一句:你们那些高参们(显然是指我们四人)有什么高招能保证饭店的工期及质量!


这种粗俗的言语使我们怒发冲冠,心中十分厌恶,几欲发作,终强压下去了。我厂毕竟年轻、立足未稳,不可因小失大。这愤怒与其说是争不到70万美元,勿宁说是推迟了我厂加速制造配件的良机。谈判无结果。


中午没有招待餐,我们在崇内大街上花了块八毛钱吃了顿饭。


下午会上,港商说:今天是星期五,明天是星期六,我飞返香港,一周内将样品空寄到你们厂。


于是定了案。我们默默的回了厂。


一周后我们果然收到了样品,比我们试制的产品精细轻巧,品种齐全。


这样一件小插曲似乎到此结束了。


但十几年后,我退出了竞技舞台,每天看到我厂蒸蒸日上的情景时,总要回首历历琐事。想起这年小事时,心中总有种甜滋滋的感觉。这大概正如古人云:“为业而愤,其怒也乐;为私而歌,其曲也悲。为公而战,其败也荣;为己而争,其胜也辱”的原因吧。


人贵在知己错


这个题目看起来有点教训人的味道。其实,我绝无此等胆量,也根本无此想法,谈的不过是我自身诸多错误中的一则。由于想不出恰当的字眼,才起了这个名大于实的题目。


我没有受过规范的汉字训练。大学学的是工程技术,根本没有语文课。中、小学上的都是典型的重理轻文(但不轻外文)的学校。这种学历对我写文稿带来了极大的不利,表现出来的便是提笔就出错。


首先是错别字多,其次是病句多,其三是段落不明,最后是全文欠妥。


读者会问:既然如此,你写的东西根本不合格,那为什么本报还登过你的几篇呢?


这是报社编辑们给我做了嫁衣裳。人家拿到我的手稿后逐字核对,逐句斟酌,逐段分析,最后全文处理。


我屡出文字错误,其原因有四。


第一、老师教给我的就是错的。我少年时,教育体制没有现在这么统一,教师来自五湖四海,本身各有师承,于是,很可能我的错误来自我的师爷师奶,甚至祖师。这是时代所限,不能责怪古人或老人。没有他们,我连犯文字错误的机会都不会有,因为我已是文盲。岂止是文盲,说不定还会干出什么蠢事、浑事,甚至干脆就是一个徒具人形的野蛮动物。


第二、懒。我对自己的遣词用字是产生过怀疑的,而且手头上总是放着一本新华字典,可一犯懒便不去查,认为反正有编辑把关。让别人给我干事,认为理所当然,这是懒而贪。


第三、急于求成。文稿写完了,本应放几天再投出去才是,我又不像战地记者,完全可以趁这几天推敲一番,修改一下。人家大文豪有时要改几遍甚至几十遍,相比之下我这小文又算什么。可我性急,书就便投。投后果然自觉有错误,比如“卿卿多多”,我写成“唧唧多多”,这属错字,又比如“于是我请求(电车)司机开门下车”,而我的原文是“于是我请求司机开门,让我下车”,这属病句。但稿已投出便没有胆量去报社更正了。因为如果人家根本不准备录用我的文章,我去更正岂不自讨没趣。


第四、自己乱学出来的错,随大流的错,或者自以为是而造出来的错。这种错最可怕,很不容易改正,因为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此乃人生之忌也。编辑纠正我的大概主要是这种错。


不管是哪种错,反正编辑都给我改了,于是我非常感谢,也曾向他(她)们面谢,而人家只是轻声地说一句:这是我们的工作。


可是,作为“错误源”的我又该如何想呢?总不能这么长此下去吧。我应当从改错者的角度看看,犯错者的我。


我当然不能保证今后文字上不再出错。可我要做到,或者说尽力做到知错在先,知错必改,下不为例。我非常佩服知己错的人,要向他们学习,所以取题“人贵在知己错”。这当然是大题小作,但我说的全是心里话,如果言不由衷,天打五雷轰,因为我又错了,属于品德上的错,这比文字之错大多啦!


谢纠正我者


哑巴不会犯语言错误,文盲不会犯文字错误,但鄙人尚识得几行文字,又未因病致哑,所以有可能犯这两方面的错误,再加之鄙人爱乱说乱写,就更增加了犯错误的概率。而听者、读者中不乏行家里手,于是经常纠正我,我对此非常感激。因为这说明,第一、人家还肯理睬我,第二,我还有资格向人家学习,虽然指望我有多么大的进步是不可能了。


某日我与医院的陈大夫谈话,我想表达的意思是,一个人本来还有能力为社会干点小事,但因怕身体出事,便放弃了。我说了一句:“真是力不从心啊!”陈大夫马上纠正我:“不对,这叫心不从力。”显然,是我词不达意了。


有一次我对宋总说,员工要有团队精神,员工对企业要有依附感,宋总立即纠正我:“应当说归属感。”细一琢磨,宋总纠正的有道理,如果照我的说法办企业,不仅团结不了员工,而且又变成大锅饭了。


我有一名同学是著名的核物理学家。我对他说:“你死后,北大可能会给你立个铜像,希望刻上我的下列话:此君在原子核内钻了一辈子,但外面社会是什么样子就不清楚了。”后来我和王总(鸿禧)说起这件事,他说:“你这话太罗嗦了,应当说:此人原子核内知之甚详,原子核外不甚了了。”我立即采纳了他的意见。


有一次我与一位女工程师谈及人类起源及人类作为一个物种的寿命问题,她听罢说:“你这是五、六十年代的观点了。你应该看看××书、××论文,那里面有许多新观点。”我哑口无言。这时我才感到自己在知识方面的老化,需要不断“充电”。


孩子们也在不断地纠正我。有一次我给他们讲zebra一词,我在黑板上写了“班马”两字,孩子们瞪大了眼睛笑道:“什么?上下班骑的马?”小小孩子手中这条又细又软的鞭子,抽得我心里暖洋洋的。从小孩子这种求真、求实精神看到了我们民族的希望。请相信,未来我们的民族必将有高度的科学文化。当然,在文字方面纠正我最多的还是集团报社的诸位编辑。


我写东西从来不留底稿,因为不值得一留。但每当有稿件被采用后,我总是看一看被修正了多少(这点记忆力我还是有的),我要从人家的改稿中学些什么。比如《抱拳礼畅想曲》一文,本来是我与广宽兄偶然间交流后,仓促而就的,自然推敲不够。见报后我发现,稿件被修改了七、八处之多,而且那启承转合处理得极为得当。于是我破天荒地到编辑部去询问是哪位编辑改的,问清楚后我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来与其握手表示谢意。这只是其中一例,这些年来几位编辑大概为我改过几百处错误了。


鄙人念过几天书,大小算个知识分子,但仍然经常说错话,写错字,不断有人纠正我,因为我不可能把方方面面的知识都学深学透,在这方面可能不如A君,在那方面可能又不如B君,正是大家的纠正使我学到了许多新东西。在此衷心感谢那些纠正过我或将会纠正我的诸君!


买鞋是小事


家母生于1900年,也就是闹八国联军那年。那时妇女缠足的习俗尚存,母亲也裹了一阵子,但在辛亥革命(1911年)前夕就不裹了,这叫“解放脚”。所以她的脚型还算是正常的,但偏小,于是买到合适的鞋就比较困难了,老年时尤难。


1971年,头号政治运动—“文革”势头未减。还好,这不是战争,所以,北京及我家的生活还算正常。一天,母亲从西单买到了一双非常满意的鞋是皮底礼服呢面的中式便鞋。她觉得这种鞋难得,想再买一双备换。店家说:“老太太,这种鞋是上海出的,我们的进货卖完了。”


恰巧此时我又要去上海办点工程技术的事。母亲得知后,便用硬纸板剪下了那双鞋的内底样,叫我到上海去买。


抵上海后,我看了许多家商店也没有见到这种鞋后来,我走进了南京路上一家铺面不大的布鞋专卖店,果然看到了货架上有这种鞋。


当时小柜台前挤满了人,而且都是青年人。这不奇怪,凡事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当时布鞋、布帽、布衣、布包最革命。其实,衣着只反映一个时代,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好坏。


我一生不挤买,于是站在人群后面等待,我下了铁心,难道一直等到打打烊还轮不上我买吗?


“老司服侬刚卧白,马萨格匣子?”(老师傅,您刚下班,买什么鞋?)一位年轻售货员小姐隔着人群问我。我当时穿着一身洗得微泛白的蓝色劳动布工作服,又加上五天没刮胡子,人长得本来就不细白,当然是老工人模样。


殊不知本人是这场运动漏网者,突然被人尊敬,受宠若惊,竟然语塞。我当时还是能讲点洋泾浜上海话,此时也讲不出来了,这就是所谓得意而不知所以吧。


我对小姐微笑点头敬礼,下意识地用右手对着货架自上而下地比划个四,她点点头;再从左向右比划个六,她又点点头。当时这个四六不一定是真实数字。她明白了我要买的是第四排的第六双。我顺手递过鞋底样,她接过去对着这双鞋试了试,不合尺寸。后来她蹲在柜台下找了一会儿,最后拿出了一双,高举过人头,将底样放在鞋内用手搓几下,底样纹丝不动。她微笑向我示意,我回以微笑并低下头弯下腰致谢,然后付款。


这时有人对小姐说:“伊拉侬萨宁?”(他是你什么人?)“伊拉老工宁,亦的残佛宁,侬勿早姑?”(他是老工人,又是残废人,你不照顾一下吗?)


听了这话,许多年轻人向我微笑点头,我向大家敬礼,然后走出店门又汇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之后我对许多朋友讲过这种事。有人报以一笑,说我是出洋相装哑巴找便宜,还沾沾自喜。其实凭良心说话,我当时就是下意识的。请问,谁没有用过手势、脸色?


如今我实龄70了,我发现帮助我这个拄拐移步者的人越来越多。比如,在商店里总会有年轻人要搀扶我。我对他们说:“谢谢你们,我将尽量自己走。”


尽管我们的青壮年知书达理具有同情心,但年龄不是资本。我们老年人万万不可强求青壮年尊敬我们。“尊敬他人永远出自内心”只不过随着社会教育水平的提高,代代新人不断地踏入社会,欺老怕壮等浅层次现象会越来越少。人们会从自身高素质行为中获得自重。


尊重他人永远不会贬低自己,被人尊重也不说明您有多么高贵。互相尊重只不过是高文明群体的普遍行为罢了。可惜我没有做好,经常失利,伤人不利己,将本该为友者推了出去。


与君共勉新千年


每每与青年朋友交谈总受益匪浅,对直言纠正我思想陈旧及言行不妥者尤为心悦。诸君蓬勃向上,礼貌大度,思维敏捷,常令我为之一振,乃至情不自禁而拍肩拥抱。唯时光不可逆,自然规律不可拒,无缘与诸君共同为社会进步做贡献,今借古调一韵与诸君共勉进入新千年。


七年小成,九年大就,山外青山楼外楼;数载辛读,为成大业,试观前路正悠悠,难否?难否?


凡而不俗,独而不孤,知难亦进,顺水逆水皆行舟;古今中外,万千思潮,择弃有据,实虚两丰收。无虚实不牢,无实虚飘缈。


喜见吾曹,勉自律已,不因一叶障目不见大江流,坦坦人生,何以所求?才智礼情人皆有,步步上层楼,午里穷目,何等闲白少年头?


不自量力


清明时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七言自古被人传诵,显然是一块无瑕美玉。不料,二百年前,清代那位才气过人,官运亨通,敢与乾隆皇帝抬杠的纪晓岚先生却硬给改成了五言:


清明时节雨;行人欲断魂;酒家何处有?遥指杏花村。


老先生的理由是,原诗多了八个字的“废话”:纷纷,清明乃初春,当然细雨,难道是瓢泼大雨。再说,下着大雨谁还在街上走!路上:行人当然在路上,难道在室内走动也叫行人。借问:这句本来就是问名,何必再客气,快喝上酒第一。牧童:问的对象太局限了,难道只有牧童知道,村姑,老农知否。再说,小孩子喝什么酒!


不过二百年来人们仍然喜欢那八字“废话”。


我倒认为纪先生有几分道理,不过想改为:清明雨纷纷,行人欲断魂;酒家何处有?遥见杏花村。


首句仍用纷纷以状春雨之醉人,末句改为主动看到。试想春意销魂之际,一个急于想喝酒的人,当然首先是自己放眼去找,找不到才会问人,果然往远点就看到了杏花村的大红酒幌子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诗毕竟是诗,简化过头则不知为何物了,试看:


清明雨,人断魂;酒何寻?杏花村。


这是什么?貌似文雅实乃玷污名诗的粗俗的电视广告词也。


但愿原诗能再传诵几千年。


黄河


黄河滚滚浪卷天,我自住步敬肃然;


非愚不知泥水患,只缘母乳育我源。


一日清福


清茶竹榻太湖轩,波光粼粼点点帆;


黄鹂一曲醒吾梦,落霞伴我品鱼鲜。


颐和园初春景


微风渐,波涟漪,排云倒影影依稀;西山青,长堤迤,玉带飘飘婷婷立;枝芽密,后河寂,雏鸟初鸣乳声滴;叶鹅黄,柳丝细,知春亭下鱼儿嬉;古道崎,幽径曲,龙王岛上草初绿;阳光曦,纱雾起,土润泥香袭人急,游人荡荡魂何寄。


诗四首


旅途


半山途中暴风雨,不悔当初赶路急;


雨过天晴山如洗,彩虹直落芳草地。


时光


少年当惜好时光,青丝弹指两鬓霜;


平平家常少闲话,不见蜜蜂采蜜忙?


夫妻


我学伊耕二十载,春风秋雨两无猜,


谁言门当必户对,敬诚信助是真爱。


妞语解颐


暮春三月天乍暖,小妞相随嬉田间;


柳絮团团飞满天,痴问入冬好当棉?


寄语


残老庸碌碌,方知惜当初;


幸喜有少年,步步踏正途。


无学见认浅,不敢妄指路;


甘为一捧土,根下培幼株。


切望今小苗,来日参天树;


烈日高荫下,千万过客舒。


老调重弹难免愚见


成业


天时诚可贵,地利自当惜;


大业之成也,人和乃为基。


选人


长者未必重,少者未必轻;


长官兵一人,才学道德定。


立身


无欲人无为,横欲人必毁;


并非盘算误,辩证谁敢违?


睦邻


我愿东邻睦,我祝西邻福;


人非铁罗汉,何人不求助。


乐友


位高我不卑,位低我不菲;


屈尊陋室者,皆是我兄妹。


平生


君生黄土地,我生上海滩;


娘胎谁能选,何骄庆偶然。


雨雪风霞赞



黑龙翻天,倒倾江河急加箭,千重水帘,万马驰原,乱蹄踏野满地烟,阵阵咽咽;神农有意,百川涨满速润我,万顷良田。



似有风,也无声,银团滚滚舞苍穹;原野平,际朦朦,茫茫皑皑一笼统;天有情,来年丰,满山白雪化桃红。



无军令,千军万马吼声隆;何敌情?酣战三更黎明停;有战果,落叶满地染金黄。



晚霞丽,老人策马扬鞭急;何以往?山后日偏西;何以求?再造园田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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