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及部分涉案官员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主角是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1996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制造的这起惊天大案,只用了短短两、三年时间。


厦门特大走私案肇始于1996年。犯罪分子勾结政府官员,走私物品涉及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走私金额大大超过今年三月有关官员通过电视台透露的400亿元人民币。在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252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厦门走私集团犯罪采取的手法为进口货物不报关、伪报贸易性质、伪报货物品名等,并以金钱、女色为手段,有预谋地拉拢腐蚀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走私提供帮助和庇护。


  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开除党籍、公职,死缓

  共青团福建省委原书记詹少敏——开除党籍、公职

  福建省委原副书记、原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开除党籍、公职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无期徒刑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张宗绪——开除党籍、行政降级

  厦门市委原常委郭晓菱——有期徒刑11年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厦门市原副市长苏水利——开除党籍、公职

  厦门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林金栋——有期徒刑11年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二审改判死缓

  总参情报部少将常务副部长、中共元老姬鹏飞独子姬胜德——无期徒刑

  总参情报部五局上校副局长、刘华清之女刘超英——涉案(判刑未明)

  总政治部军官、刘华清儿媳郑莉——涉案(判刑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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