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我到城北有点儿事儿。在经过高架桥的时候,注意到有个三十出头的男子,扶手栏杆,远眺,观山景?脑子里打这个问号,是因为,那种地方,通常就算是有人,也多是匆匆行者,罕有驻足的。留连于此之人,不是向桥下行进车辆投掷石块儿饮料瓶子的恶少,便是满心忧郁欲寻短见的胖妹。(不是歧视,真的是胖妹居多)
果不其然,事情尚未办完,系统紧急召唤:连续有过往司机拨打111。那男子,已经翻上栏杆,骑在上面,,,我和搭档跳进警车,呼啸而返。路上,我说,到了地点,得注意接近方式,尽量温柔和缓,不可惊吓到他,不然丫身子一歪,我们将有写不完的报告。
此一情况,其结果,既可以是吉凶只在一瞬间,也可以是漫长的对峙,兴师动众,大量消耗资源。记得年前,局里一名警员,也是这样。当时冲上某公寓九楼的一个套间,在等待心理谈判专家到来的过程中,与一骑窗胖妹对峙了半个多小时。他最终说服胖妹,放弃了轻生的念头。该警员因此在年终列队时受嘉奖,得了一个胸章。(不知薪水涨不涨)
那男子,看见我们赶到,停车,走近,并无纵身一跳的示意威胁性肢体语言,也没有激动慌张情绪变化的面部表情。在打过招呼,简单问候之后,他很顺从地将栏杆外面那条腿抬回到内侧。我然后慢慢走近,都跟他拍上肩膀了,才通报系统:人没事。已下栏杆。
接下来,留下姓名,确认其真是想自杀,便往医院送。该男,过去有病史,长期服药中。日前因被房东扫地出门,又不愿投宿收容所,(曾经去过,受欺负)在外晃悠了一天一夜,挨饿受冻没按时吃药,就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在路上,他问说:跳下去,要是能落在高压线上,是不是死得更快?我,安慰了他一路。
在新西兰,自杀属于违法。警察在制止自杀企图时,是允许使用武力的。更多的是协助精神科医生,监护,制服暴力患者。如果当街遇到病患,平稳者直接送医院,凶悍的就先押回警局。情况不明的,也是先回警局,招精神科医生到场,对其状态进行评估。人交到医生的手上,警察就免责了。
其实,无论是在押囚犯,还是有自杀倾向的病人,只要是死在警押期间,就都是大事件。当事警员,警长,对每一个具体的看护决定,都必须解释得清清楚楚。有嘴说不清的大有人在。曾经有过人犯在牢房里居然有刀片割腕的(搜身怎么没把小刀片搜出来?),使松紧带上吊的(后来就所有衣服上的带子都得剪断,抽出。),更还有直接拿脑袋硬碰硬,撞墙撞铁门的(为什么不给丫穿束身暴囚服,使其丝毫不能动旦?)。
不但是警察,我知道的,在医生的看护下奋勇自杀的,更多。有一次,我出警去医院处理一名自杀的老头儿。得的是绝症,本来就受不了精神折磨,还又叠加了手术后的痛苦。七十岁的他,奋勇地,趁护士转身的功夫,从病床病房冲出走廊,一边狂拔身上的一切插管。没出几十米,他栽倒了,死得很痛苦,壮烈。
就在上周日,我当晚班,从医院里就冲出来一个胖妹,大马路上找车撞。这胖妹是精神医生的老相识,要死要死的威胁过无数次但从来也不见付诸行动。可就是这一次,医生刚宣布她出院,准备要送她回家,她就逃脱了看护,冲出去撞车。
胖妹一身的肥膘,把汽车的挡风玻璃都砸瘪了,自己只是轻伤。我赶到的时候,她躺在担架上,扯着嗓子哭叫:我说我会自杀的,他们就是不信。我说我今天晚上就会的,他们就是不信。看来她对精神医生决定让她出院,意见之大,大于自杀的决心。可怜那个司机,本来就是学习执照,吓得半死以为是自己的过错。做笔录的时候双手还直哆嗦:看见她从医院跑出来,我缓行了。以为她是要横过马路的,忽然就一个九十度,面目狰狞地冲过来,,,后来?哪儿来的后来呀!立马她就不见人影儿了。以为不是从车顶飞出去了,就是叫我给扎了。警官,我这会儿脑子有点儿乱,她,没事儿吧?不,不,我,没事儿吧?
精神医生有话说:该胖妹精神沮丧,有轻度自杀倾向不假。但一向只是狼来了狼来了,干打雷不下雨。许多此类病人,久而久之,便会对医院的环境产生依赖心理,不愿回家。一是希望被关注,不愿孤独;二是性情懒惰,只想住在医院里,可以饭来张口。当然了,有了今天的实践,她做傻事的程度会大幅升级。
回到今晚那个骑栏杆的。从医院出来,警长教训了我们一通。说我们不该哗地就把车子停在路当间儿了,要隐蔽停车,阻断交通,远距离观察,然后缓慢靠近,,,然后呢?请谈判专家,切断电缆电路,通知火车禁行,消防队在下面吹放气垫,电视台在警戒线外,空中,报道,,,搭档嘴快:要那阵势,他早跳下去了,还等你?
这搭档,跟警长是警校的同班,才敢跟他斗嘴。
老警阿猪
一零年七月
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