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一位学生哥,酒吧里,稀里糊涂地,脑袋让醉鬼砸了一酒瓶子。当时场面很乱,丫抱头鼠窜,侥幸脱身,逃离现场。等第二天明白过来,自己才是受害人,便急忙赶来警局报案。当时摆出的证据,居然是凶手清晰的照片,是从凶手的 Face book 网页上荡下来的。告说是案发当时有看到攻击他的人,与他从前的一个同班同学象是熟人,于是从网上就人肉出了这凶手的照片。
这是一个典型待查案。我手里拿着凶嫌的大彩照,查是不查?怎么查?查当然可以查。联系 Face book 网站,也许能拿到那家伙的注册资料比如Email地址,由此再查宽带提供商,最终能获得其支付账单使用的真实资料。再查住址,希望他还仍旧住在那里。不然,再接着查。警察也人肉,并且更在行。
我去了那间酒吧,找到经理,查看当时酒吧内的监视录像。确实很乱,很拥挤。找不到砸酒瓶的片段,看不出谁是谁非。回头我就给学生哥去了个电话:前提是你伤得并不重,不用看医生,不用缝针,不然案子也不会扔在我这儿,重案组早就接过去了。
人呢,我觉得人不是找不到,如此这般,就找到了。问题是值得动用这些资源吗?没有录像证据,缺乏在场证人,你俩素不相识,无怨无仇,那位是胡作非为于半醉半醒之间,而你,是否也喝高了?,,,他若否认袭击过你,就会形成你俩当庭对质的局面。除了你脑门儿上早已愈合的,用放大镜才能看见的一点疤痕,你是半点儿证据都没有啊。
那,警官,那他要是认了呢?我没支声,等了三秒,他说:呵,他要认了就怪了。
在新西兰,这案子,只能撤,劝退。同样的伤痛,如果对方只是动动拳头,那叫肢体攻击(Assault Manually),最高刑期两年。依警察侦办程序,考虑资源规模,可予以备案,不破案。而拿酒瓶子砸人,同样的伤痛,犯的是重罪,叫使用凶器攻击(Assault with Weapon),最高刑期可达七年。这样的案子就必须穷尽线索,追查元凶,就必须有个了断。案子能破为何不破,必须有个说法。谁来担这能破不破的责任,在两年和七年的不同刑期之间,存在误区。
平时,我们警员比较头痛出现的投诉,就是类似于:他扬言要宰了我,她发短信给我,扬言要找人把我做掉,或者,他说了,要杀我全家。更模糊的是暗示:他叫我从今往后要小心,走着瞧。还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他跟黑帮那么熟,,,
从嘴上说说,出口恶气,到认认真真,说干就会真刀真枪地干,警察需要做出自己的评估。只要还没出事儿,就很难猜断此人究竟是光说不练假把势,还是真真挪威杀人魔。
严格说,凡立案为发出行凶恐吓的,最高刑期七年,因此必要追查。一经证实,判做牢都有可能。而一般威胁,轻则警告,奉劝其善罢甘休,离当事人远远的。重则逮捕法办,下保护令,处以刑罚。
两口子拌嘴,声音超大,邻居把警察给叫来了。这属于家暴范畴,无论情节再轻,亦需向警局专设的家暴办做完全报导。十几页的大表问卷拿出来,当场详细填报。完了回到局里,前科后续,逐案叠加。最终形成的文件卷宗,比较中国的人事档案,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警员们最担心的,就是吵架双方,火头上撕破脸,互相恶毒攻击,嘴无遮拦。甚者,严重夸大事实。比如太太说:警官,他打过我,还打孩子。话音没等落地,那边先生的嗓门儿更高:打了,怎么啦?打你活该。得,倒霉的是我们,办案警员。
要知道,这一对一答,案情和证词就全齐了,追不追究呢?是即刻展开调查,录口供,还是装作没听见,小事化了?查吧,你今天立案,抓人,明儿人两口子好了,好得没人相信他们会吵架。过后你如何向法官大人解释自己当初并非小题大做?不查吧,过段时间真要出什么大事儿了,上面问责下来,是你没把握住危机苗头,没及时做出回应,认栽吧就。
所以,怪怪的,往往我们走进此类情节轻缓的家暴家庭,如果这边说动手打了,就会企盼对方别他妈的认。如此,就可以匆匆填好表格,走人,奔向下一个现场。等收队回到警局,大家伙儿互聊的时候,就会说:今儿他妈的好险,那家伙差点儿就,,,认了。我当时手捂脑门儿,生怕他认。就差没上前去捂丫的嘴了。
有一回,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将那男的带回警局按出手打人给法办了。没料到,在拖拖拉拉的法庭程序期间,那婆娘又给丫生了一娃。等终于出庭的时候,小两口抱儿搂女的,蜜得难舍难分。才没两分钟,法官大人就敲锤子唤退堂了。警方只好撤诉,算白忙活。
可见,警员们每天都要作出形形色色的猜断,如同打桥牌:做庄在南,缺张老K,在西在东,是敲是飞,,,张张关键,步步为营,都影响到最后的胜败。而办案又大大不同于打桥牌:要更广泛地使用安全打法,以不出勺子,不出漏子为前提。无论是小勺子还是大漏子,都不能出。否则,就有可能会闹出乱子来。
对警员来说,最大的乱子当属接到投诉,被令行接受调查。由于猜断错误,或没有实施安全打法而引来投诉的,大有人在。当然,最多的投诉大致有三类,一是指责警员武力使用过当;二是怀疑警员办案态度不端正,执法不公正,程序上有漏洞;第三就是因对最终的司法结果不满意,而责怪警员玩忽职守。
新西兰警方有一个独立接受投诉,对警务人员提起调查的专门机构,叫警监局。一个投诉调查发布下来,我们称之为一个PCA(即警监局,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的缩写)。几年警察干下来,从未收到过PCA的几乎没有。就连我,如此之友善且惯用安全打法,竟也于最近接了一单PCA,破了从警五年无投诉的光辉记录。
一个恶霸毛利女人,带着儿子到警局来投诉,说是被人打了。那气势汹汹,得理不饶人的架势,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恶人先告状。那十五岁的儿子,块头不小,站起来差不多有我这么高,什么人居然敢招惹这一对儿?再一查系统,果然这女的有案底。曾经是黑帮打手老婆的她,现在虽然成了单身妈妈,可骨子里仍然下三烂。
一个印度人开的街角便利店,就在她家隔壁,邻里关系之紧张,可想而知。这边天天找茬儿,那边一忍再忍。搞得店家在店前立招牌,摆报架花篮啥的,都只敢用半边的门脸儿;而商店门前的监视录像镜头,却要对着她家那半边空间,以免有啥事儿了,别说不清楚。
今儿终于有朋友敢站出来,替店主抱打不平。此人也是印度人,牧师,四十来岁,常到店里来买烟卷儿的。当时看到那女人把汽车停在家门口,将人行道给堵上了,就觉得她欺人太甚。要你就停进自家院儿里,或者停马路上的停车位,停人行道你不是故意是什么?
跟店主在店里嘀咕了半天,终于大着胆子,替人出头,拿出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勇气,走出来,走过去,请她挪车,让道儿,捅这个马蜂窝。
妈了个巴子的你算老几!?敢他妈跟老娘过不去?过不去是吗?过不去你丫绕着走啊,发克犹!滚回你丫斐济去!(新西兰的印度人不少是从斐济移民来的)
十五岁的儿子更是冲上前来:你丫滚不滚?不滚是吧?滚开!发克欧伏!猛一把将他推开。那印度牧师满脸涨得通红,难当其辱,豁出去,跟这娘儿俩拼了。当时三人扭做一团,打出了监视镜头,两分钟后又打进镜头,才被围观的群众强行拆散。
以上案发过程,乃是我,在警局面谈室里,听着,记录着她的一面之辞,脑袋里浮现出来真实情景。鬼才信她的一派胡言:我临时的,只停一会儿,装东西上车。那阿三上来张口就开骂。儿子怕我吃亏,夹进我们中间,果然被他出手打中。看,看,这脸上的红印儿,这被撕破的校服,,,你们警察死等都不来,倒叫我们来报案。这阿三暴徒,若不将他绳之以法,我,跟你们警察没完。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彰显PCA的迹象。再安全的打法也没用。
印度店主,才不会配合警方,把替自己出头的牧师给卖了。那牧师,一听说警察来找过他,也躲了。没等过几天,我就收到选区议员办公室秘书的来信,追问办案进展。这泼妇此前一贯是案犯,老让警察揪住不放。此番好不容易当一回受害人,当然也不撒手了。
因缺乏旁征,印度店的监视录像成立关键证据。社区警员专门替我去看了当时的录像,如前所述,儿子先推人,然后三人扭做一团,打出了监视镜头,两分钟后又打进来。谁是谁非,难解难分。
等那牧师避过风头以为没事了又来小店买烟的时候,被她跟踪,一边给警察打电话。说:上次打我儿子的那混蛋王八蛋,我正跟着呢,快来抓人啊!这回警察来是来了,但仅只问清楚了联系电话和地址,并没有抓人。她又不依不饶了,我则又接到了议员秘书的电话,,,
把印度牧师叫到警局问话,他直呼冤枉:那儿子五大三粗,比俺还高半个头,体重更是成倍于俺,,,俺一个抵挡他俩,能活出来就不错了。我问他,如果不觉理亏,为何不主动跟警察说清楚,而要躲,要等我们去找你?且对方毕竟是妇孺和身着校服的孩子,叫你绕着走,你就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你却推都推不走,说打就打。你,是有备而来的吧?
就这样,我实施安全打法,把他给法办了,省得那泼妇继续纠缠。结果,案子交到公诉人那里,因证据明显脆弱不堪,警局最终只得撤诉。她当然不会满意这样的结果,我因此在结案一个月之后,接到了从警以来的第一个PCA。
老警阿猪
一一年八月
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