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性骚扰

当前国内炒得好不热闹的准院士段振豪先生的包N奶生私生女一事,最大的看点就在于师生之间的那点破事了。说句老实话,尽管可能国内现在不泛女大学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与她的老师有苟且之事,但大多数是由于当今的国情所造成的,是属于被逼的那种,因为和教授相比,学生总是处于弱势力的一方。要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像老段与学生张XX之事,学生绝对可以告老师性骚扰,而且她必赢。其结果往往是,轻则老师会被大学解雇,丢掉铁饭碗;重则赔钱坐牢,家破人离。

在美国加拿大,性骚扰的犯罪应该是最不划算的犯罪了;好多情况之下,犯罪人既没有任何性的目的,也没有任何性的行为。而且一旦控告性骚扰罪成立,所判的处罚也是相当重的,用只比死罪轻一点来形容是一点也不过分。所以,想要在美国加拿大生活,首先你得懂得什么是性骚扰,怎样去识别它,然后再设法避免它,保护好你自己和家人。

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大学里,任课老师通常每星期有两次集体答疑,每次两小时左右,他(她)们并不喜欢学生单独去办公室里问问题,即使学生要去,也得事先预约。学生去他(她)办公室的时候,不管学生是男是女,教授总是要把门大打开,让里边的人能看到外面,外面的人能看到里面,其目的是要减少性骚扰发生的可能性,防止有不怀好意的学生以此来告自己,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教授们清楚的知道,一旦学生告,自己将会有很大的麻烦,要知道一个大学教授职位的得来是相当不容易的,要是因此而丢掉饭碗,想再找份工作都会很难。

在美国和加拿大,当你找到工作后上班的第一个星期总是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业务简介,安全知识,性骚扰的产生,预防和保护。后者的培训可能花上一到两天,培训完了还需通过一个考试,必不可少。因为如果一旦职工告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容易产生性骚扰成功,公司就可能赔上几百万美元的钱,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我还清楚的记得来美国两年后的一件事。一天中午,因为有点急事情,我在公司办公室的走廊上快速的走着,手也就甩得比较高,一不小心就碰到了一个男同事的屁股上。这位男同事当时很气愤,对我说你这是对我在进行性骚扰,我可以起诉你的。我立马赔了不是,解释这不是有意的,请他原谅。他看到我非常认真的对待这一事件,就用像法官的身份一样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育后原谅了我。通过这件事情,我也深深地理解了为什么在美国和加拿大人与人之间总是保持有一定的距离。

还有一件事,在我原来公司工作的时候,有一个女同事被安排在船上的实验室工作了六个星期。回来后她就请律师告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对她产生了性骚扰,要求公司赔她三百万美元。具体原因是实验室的走道太窄,在她做实验时,每次有人经过都会碰触到她,让她感到相当的不舒服。官司打了好久,公司花了很多钱在律师身上,最后还是搞了个庭外调解而告终。顺便说一句,美国有很多很好的坏律师,他们帮你打官司,不赢不收钱,赢了后再收你从公司赔得的钱的百分之三十,因此,在性骚扰的官司上,这些坏律师们总是使出他们的百般武艺去赢得这些官司的。

总之,在男女问题上,美国是说严又严,说随便又随便。作为一个外来者,必须时刻小心,既不要去进行无意识的性骚扰犯罪,也要懂得对性骚扰犯罪的辨识,避免自己成为性骚扰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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