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是苹果的粉丝,也不是乔布斯的崇拜者。就我的年龄,早已过了当粉丝的阶段。记得当初苹果并不光鲜的时候,我是它的支持者。我买过几乎每一代的苹果电脑,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个性。我不喜欢PC电脑,我觉得那是科技专业人员的工具,没有艺术性,材质廉价,界面、色彩和字体都不好看。当然,当微软如日中天的时候,坚持买苹果确实也是一种逆潮流而进的感觉。现在,我也用苹果的产品,但是再没有那时的热情,我买了许多产品的前几代东西以后,就不再跟随,因为苹果的跟随者已经太多太多。
但是,乔布斯死了,我不得不好好想想,他是一个杰出的人。没有他,电脑只是冷冰冰的机器,难看的PC可能早把我扔到了时代的后面,因为苹果,我有那样一点好奇和欣喜,买来把玩,试着用着,···我和很多人谈过,在西雅图的时候,就曾经和一些微软的人结识,我知道他们私下里都买苹果,尤其是家人,即使丈夫在高层,也“管不住”- 这就是乔布斯带给电脑世界的魅力了。
我觉得乔布斯不一般之处是把科技和艺术结合起来,很多美国人把他当作第二个达芬奇,我觉得不无道理。从国内教育背景下出来的唯技术论的同学都不同意我这样的观点,他们说:本世纪最伟大的应该是INTERNET,没有网络。再漂亮的苹果都没有用武之地,最多只能当一种摆设。我认为,这恰恰是国人不理解艺术的核心反应,一般来说,他们只是把艺术,或漂亮当作了可有可无的装饰品,在先解决了科技创新的前提下,再少许用上一点艺术设计。我在西雅图的时候,曾经就这个观点的错误和当时他们主管设计的台湾人争论过,以我当时的身份,虽然肯定没有什么结果,但是,从苹果后来的走向,我觉得,乔布斯好像“听到”了我的声音。
我说,科技和艺术的高端结合,才真正影响我们的生活,这也是当初文艺复兴的意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者马上会反驳,说:“科技创新”和“文艺复兴”是一个含义。我想说,这里面大不相同。达·芬奇的意义不是他如何多才多艺,而是他用艺术赋予了科技人文关怀,那个时期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不是简单的几个发明创造可以概括的。我的同学们说:“好比家具,以前很多人喜欢欧式时尚简朴的,但现在很多人还是更喜欢古色古香的,这个就叫“文艺复古”。文艺复兴已经被淘汰了。苹果以后也是这个结果。”他们把文艺复兴理解成了一种被淘汰的时尚,······我不得不捂住了鼻子。
我觉得,要了解科学技术的真正意义,必须要了解我们人类的真正精神需要,不明白这一点,科技只能用来发展成杀人工具。要了解乔布斯,对于中国人来说,不仅仅要排除盲目的时尚崇拜,也要好好做做功课,补习最基本的艺术知识,了解历史,了解什么叫人类文明了。
乔布斯,让我们向他致敬,感谢他对我们这个本来枯燥乏味的科技世界的贡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