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情人


我很久没有与你相见了。也许是因为忙,也许是因为没有心思。也许两者都有。
 
我还记得多年前第一次见到你的情景。我慢慢褪去你的衣裳,你就在我面前,光滑的皮肤温润如玉,身上有好闻的檀木香。你的声音空灵低沉,带着一点点金戈之气。

我抚摸你。一开始我很笨拙,我的手胆怯生涩地滑过你的身体,我的尖锐指甲在你身上划出浅痕。可是你不急不恼,只是耐心地陪着我。

冬天,怕你皮肤开裂,我在你身上涂凡士林,一寸一寸,慢慢地涂满。本来想让你用我的护手霜,可是我怕那不自然的香气,夺去了你身上天然的清香。

我曾经带你乘火车,回到我的家乡去。我们俩挤在一个卧铺上,我的身体紧紧贴着你的。半夜,我伴着火车有节奏的轰轰声,悄悄伸手进你的外套,抚摸你。你沉默不语,只是偶尔轻声笑笑。

我们俩也曾经一起坐飞机。在候机厅,我一刻也不愿离开你,我牵着你,抱着你,紧紧依偎你。旁边的人们都笑我,说:看您那爱入骨髓的样子!

我们曾经心意相通。你说的话,我都能听得懂;我想听的话,你都能说出来。

我丈夫知道你的存在。他不恼,他也很喜欢听你说话。 ——你就是这样具有魔力的。你不仅征服了我,还征服了我身边的所有人。
 
可是生活是多么辛苦无奈。我不得不忽略你,忘记你,把曾经用来抚摸你的年轻的手,蹉跎进了柴米油盐。

昨天我终于又想起了你。于是我带着内疚和惴惴不安,找到你。

我解开你的外套,熟悉的清香扑面而来。你还像当年一样俊美。可是我们已经不再心意相通。我的手胆怯地滑过你的身体。也许是粗糙的皮肤刺痛了你,你轻轻发出不满意的抱怨。

不要抱怨,亲爱的,不要抱怨。我知道我辜负了你,冷落了你。可是我真心地希望再续前缘。我磨圆左手的指甲,以免再划伤你。我留长右手的指甲,以便能在亲密接触时,酣畅淋漓地掐你。

我擦尽你身上的尘垢,你的肌肤光亮如玉。

你所唱过的情歌,我几乎已经忘记了它们的旋律。秋风词许久未吟,酒狂许久未现。我忘记了阳关三叠的咏叹,我忘记了秋夜读易的端庄,我忘记了欧鹭忘机的轻灵,我忘记了梅花三弄是怎样的断人肠。

可是我希望慢慢地能再记起它们来。我抚摸你丝绦的长发,墨玉的束发环,闪亮的螺钿镶就的那十三粒纽扣。我再去尘封的书柜中,找出你唱过的恋曲那些天书般的曲谱。我要重新熟悉你已经有些陌生的身体,一有空就抚摸你,满怀感情地抚摸你。等到我的左手拇指侧面那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的老茧再次出现时,你是否愿意对我重唱我曾经熟悉的歌?

我曾经热爱你。我依然热爱你。我的美丽的、沉静的宝贝,我的不离不弃的情人,我的散发着温润光芒和柔软清香的,七弦古琴。

林卡 发表评论于
开始还以为是女儿。。。直到那些曲调出来了、去拿曲谱了,才猜出来。哈哈,还“以便能在亲密接触时,酣畅淋漓地掐你。”真有你的!
弹指一瞬间 发表评论于
托宝猫,我模仿你的也写了一篇,是否有兴趣一看?嗬嗬,好玩。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8895/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陈默的评论:

迄今为止至少有四个人跟我说过这话了。看来现在大家都不好骗了,我得另寻出路……
陈默 发表评论于
哈哈,我也一下就跳到最后的 - 看来猫迷们都熟谙其道的。
无胜于聊 发表评论于
好呀,神话《古琴之恋》好了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无胜于聊的评论:

哈哈哈,以后我要改变一下策略,把机关藏在中间。

不要掉以轻心,没准某天我真的写香艳小说也说不定:)))
无胜于聊 发表评论于
哼哼,看到你这样开头就直接奔最后看看到底是啥玩意。老上当也有点经验了。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碧薇的评论:

同好同好,呵呵。谢谢link。我喜欢查阜西,也很喜欢管平湖。
碧薇 发表评论于
我也爱着,一生一世。最爱管平湖。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qjE-PT_H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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