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上学时,由于学的东西本科时大部分都学过了,学得非常轻松。闲来无聊,学着别人打过两份工,也顺便看看美国人家里是什么样子。一次是给三个孩子当家教,一次是给一个美国老太太打扫卫生,都做了不到半年。
老太太家只有老人家一个人,她的电视就在沙发跟前,不到一米远。大多数时候她都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每两周去一次。我都怀疑两个星期的时间里,她可能除了看电视的 Family Room 、厨房、主卫和她的卧室,其它的地方她可能都没有去过。我每次去要做的事情是:整间房子吸尘,换被单,擦家具表面,清洗浴盆和厕所。听起来挺多的,其实没有什么活,因为所有地方都非常干净。一共去了十次左右,因为放假回国就辞掉了这份工。
一次老人家让我和她一起整理一个壁橱,里面堆满了鞋子、帽子和手提包。她一边整理,一边唠叨:“这双鞋子和这个包包是我参加女儿的婚礼时穿的”“那双鞋子和那个帽子是 XX 时穿的”。我觉得挺新鲜的,原来每次有比较重大的活动,美国人都会准备一套新行头。而且很多是专门为某个活动准备的,只穿一次。觉得他们的生活挺讲究,挺精致的。
回家后,打电话给妈妈,当个新鲜事讲给妈妈听。谁料,妈妈说:“以前你姥姥也是这样的。不管是婚礼、小孩满月还是别的什么场合,只要是比较正式的请客,你姥姥会买一身新衣服,打一套新的银首饰。”我问我妈,那我姥姥应该有好多银首饰,可是我怎么没见到呀。妈妈说,刚解放的时候,光是银首饰就捐了一大包给国家,又陆续送人送孩子,后来也不兴带那些了。
原来中国的普通市民也曾经讲究过,优雅过,虽然有节省的美德,可是花钱买这些可有可无的东西还是很流行的。再回头看张爱玲的小说,对解放前的都市生活多了一份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