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一枚,第一次上法庭,胆颤心惊,心惊胆颤。。。。。
圣诞节平安夜的前两天,大女儿从外地回家休假,第二天,小女儿学校还有最后一天课,刚送她上学回来,收到短信说忘了带美术课的图画本,就又马不停蹄地往学校赶去送本子。回来时要路过一家食品店,想顺便买点吃的带回去。我一边开着车一边打电话,问大女儿早餐想吃什么?今天打算做什么?我们愉快的聊着天,计划着这几天的假期安排。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以为是在那条通往食品店的路上,一不留神,在一个该停的STOP sign前 没有停,车冲到了路中央,被一个超速的SUV 撞上了。我的车被SUV的飞速碰撞,在路中心转了两个圈,撞到了路边的大树杆才停下来。我完全失去了对车的控制,被这突如其来的飞来横祸,吓得失魂落魄。气囊啊,救命的气囊!虽然它把我的脸打得麻木了好几天,可它挡住了碰撞的冲力,保住了我的脑袋。在这里,我要衷心地感谢那些为汽车安全装备设计的工程师;同时也要以我的教训,提醒所有的司机们,开车千万不要打电话。
当我缓过神来时,路边已停下了几辆车,有好心人下车来指挥疏松交通,有人在打电话报交警。大女儿这时打来电话,问怎么突然电话断线了,我说出车祸了。这下把她吓得不轻,当她确定我没事时,她就一个劲地数落起来:你说要我开车小心,你自己还边开车,边打电话。惭愧啊,惭愧!我这个妈是怎么当的,连起码的以身作则都没做到,怎么教育女儿,还让女儿逮了个正着。我说这就是活生生的教训,要记住!
过了几分钟,来了一辆救护车,急救人员分头来查询我和车祸对方的司机。我这才知道对方是位刚拿驾照不久,年方十八岁的小姑娘。看她的神情也被吓得够呛,她说她脑袋痛,脖子痛,全身都痛,再看她能自己走下车来,且四肢活动自如,说话吐词清晰,我也就放心了,顶多是个软组织挫伤,没有实质性大问题。急救人员为她上好固定夹板,用担架抬到救护车上,送医院去做进一步的检查。他们再次询问我是否要去医院,我坚信自己没事不用去,就在一张拒绝治疗的文书上签了名。这时来了个面无表情的光头警察,他向我询问了事故发生经过,我如实回答说自己没有停STOP sign, 只字不敢提我开车时在打电话。警察勘察了一下现场,作了一些记录,给我开了一张罚单,并告知已在我的驾照上记了两个点,说你若不服,可以上法院申诉。
老公来了,是大女儿打电话通告他的。他拍拍我的头,摸摸我的脸,连声说道:人没事就好,人没事就好!我说你看,车撞成这样,警察开了罚单,还给我记了两个点。老公说,没事没事,车再买,记点随它去,罚单咱们交就是,交了算了。老公一直在安慰我。肇事的车辆被拖走了,老公把我带回家。接下来几天就是和保险公司商议理赔的事宜,一切都很顺利,车给全报了。我拿出警察开的罚单,细读背面的说明,请教了几个同事和朋友,他们建议,最好还是去法院申诉,法官一般会对初犯者减轻处罚,如果幸运的话,只要警察不出庭,法官就会判无罪,Good luck!我抱着碰碰运气试试看的心理,按罚单上的说明,填写了申诉申请,寄给了法院。一个多星期后,收到法院传讯,上面注明了具体时间,地点,到县政府民事交通法庭听证。我忐忑不安,不知道在法庭上会发生什么。这场车祸明明是我的过错,自己不服还要申诉,法官会不会说我不老实,给我罪加一等,罚款记点不说,再判我去驾驶学校继续学习深造,或是判个义务劳动服务多少小时?我有那个精力也陪不起那个时间啊!
终于到了这一天,我穿上一件平时不怎么穿的正规外套,按时来到了县法院。这是一幢我所居住的城里最为庄严雄伟的大楼,楼前高高地飘扬着美国星条国旗和本州州旗,大门旁屹立着一尊女神手托天平的铜雕,以示法律的尊严和公平。大门内站着一排荷枪实弹武装的制服保安。里面已有很多人在排队,通过安全检查通道。法庭里不允许食物和饮料,我带了一瓶未打开的矿泉水,被勒令扔掉,那架势和机场安检有得一拼。轮到我过安检时,不知道什么东西触发了安检系统,警报器发出了嘟嘟嘟的响声。我被一个牛高马大的保安带到一边,用探测器全身扫刷了一番,确认我不是危险恐怖分子后,才给我放行进入。
法院里面很大,分门别类有很多部门。我找到了交通法庭,门刚好打开,对着大门是法官坐的正台,旁边是书记员打字记录的桌子,正台下面左右并排摆着两张方桌,每张桌上放着一个话筒,分别是原告起诉和被告申诉的位子。再下面有大约十排横排座位,每排可坐下十多个人,靠墙的两边和座位中间有过道。我找到一个靠前的位子坐下,觉得这样能更好的倾听法官的判决。庭内陆陆续续坐满了人,来得晚的没座位,就只能站在后面。有的人还请了律师相伴。警察们也纷纷登场,坐在靠墙的一排特定的椅子上。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位处理我这桩车祸案例的光头警察,脸上还是那样毫无表情。他望了我几眼,似乎也认出了我。我想这下糟了,有备好案的警察出庭作证,对我的指控是肯定免不了的,可能连减轻处罚的机会也不大。
开庭了,工作人员宣读了法庭规则,一个一脸正气,不怒自威的法官,从侧门走进了法庭踏上正台入座。坐在下面的人们全体起立,举手宣誓,对法官要说真话,出具的人证物证都应具备法律效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歧视,云云。
法官开始传唤被告。在这以前,我以为被告都是些十恶不赦的罪犯。我是良民一枚,法盲一个,今天才知道只要被指控起诉的人,都是被告。就像我这样,没停STOP sign 违反交通规则,被警察指控了,也能成被告。先传讯的几个人,有的因为超速,被警察截住的;有的是在路上由于种种原因撞了车,司机们以及个别的律师也了出庭,希望法官作出公正的裁决。本市的警察看样子很敬业,每个案例都有警察到庭。原告被告双方各持己见,振振有辞。无论被告作有罪或是无罪申辩,警察都会出具证词,法官则酌情而定,维持或减轻警察给与被告的处罚。
法官终于叫到了我,我有一个很普通的中国名字,姓氏拼音的第一个字母是X,没有美国人能正确发音这个字,有美国朋友开玩笑叫我Madam X,神秘女人。法官这时迟疑了一下,直接把我的名字拼着念,他是不想叫错名字,确定就是我了。我颤颤惊惊的走到被告席,那个光头警察也走上了原告席。法官向我发话,警察指控你Failure to Stop at STOP sign,你申辩有罪还是无罪?我想,违反交通规则,肯定是有罪的,只是想请求法官从宽处理,就回答说:“Guilty…”声音小得象蚊子叫。法官又要求我把当时的情形叙述一番,并强调说:“You need to speak up!”我深吸了一口气,陈述道,那是在圣诞平安夜的前一天,我在那条路上开着车,以为是在一条没有STOP sign的路上, 可是这条路上有一个,我没有停车,被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开的快速车给撞了。我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喉咙也在发紧,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就是纵有天大的熊胆,也不敢说自己当时在打电话,何况此时我那小小的鼠胆都快吓没了。法官问道,保险公司是否处理好了这桩车祸损失?我说,保险公司已作了全额理赔。他又问光头警察,在处理车祸现场时,被告是否合作?警察回答说,她很合作。我这时松了一口气,觉得警察也是通情达理的人。法官开始宣判了,鉴于你是初次犯错,而且你的驾驶纪录清白,我判你无罪。“Not Guilty?!”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懵在那里以为听错了。工作人员示意我到旁边的座位上等一下,书记员马上就打印出了判决书,我一看,上面白纸黑字果真写着“Not Guilty”,还免去了所有的记点和罚款。工作人员嘱咐我好好保存这张原始记录。我拿着这一纸判决,如释重负,感到自己还是良民一枚,我轻快地步出了法庭,飘飘然,连句感谢的话都忘了说。
法庭是一般人不愿意去的地方,必要时偶尔去一次也并不是一件坏事。愿世道公平,天下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