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首帖到次帖,用了五年。从而立,至不惑,倒也不需要许久的,只是头发又白了许多。
还记得首开博客时的期待,帖子出去,总是幻想着听到读者的回音,哪怕是被拍砖,也甜丝丝的,总之是没有等待被老编枪毙的风险。至于被强暴,和被和谐之类,则各有所好,倒也不为心上,人云有所为,有所不为,大概就是这样的了。
还记得首帖之后,从林居的后窗里,瞥见一只红狐,缈缈然,柔如舞蹈家般,轻曼地跳过林间的雪地。它是快乐的,从它的舞姿中你可看到,决不拖泥带水,在麻州冰冷的春夜,独自享受自由的一刻。它是如此简单的,不需知道观众,也不需知道危险,那一刻,林子是它的。
可是观众是会感动的。紫阳东去,薄市不厚,力士嘶忿,瞎子摆渡,皆逆势而为者,嗟乎!鼓嘈而矬,自古皆然,轰然下水,焉知潭深池浅呼?所以决定等待。当撒旦的阴影还看不见的时候,为什么要躲在蜗居里预支恐惧呢?所以决定也去舞蹈,在混凝土的森林里,等着知音。
当被拍了二百二十七次肩膀之后,才在寂寞中,看见那只狐,从酒吧后门的狭缝里,踟蹰而去。闹市后面小街里的风险,会比旷野的林子少么?把杯子扣上,叠上最后一块谢资,同那永远和善和永远不可亲近的酒保再见。该回家了,来这里坐的太久了。
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