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汪倩雯一起吃过晚饭,我自觉地清理了厨房,然后回房给小炜打电话,刚拨通了电话卡,发现是7点,心想他上班的时间段是下午和晚上,现在应该还在睡觉,就放下了电话。
小炜的全名是陈文炜,凭我们俩的名字,对我们俩不熟悉的人都以为我们是兄弟俩,其实我们只是情同手足而已。他妈和我妈是小学和中学的同学,后来又一起进了护士学校进修,出来后又在同一个医院的科室里工作。
他爸是个知青,在越剧院里搞舞台设计,我父亲也是知青,在乡下公社里教书, 我和小炜是在同一年生的,被分别取名为沈凯和陈炜 。
我两岁那年,市文化局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在农村里做乡村教师的我的父亲,递给他一张复旦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他望了一眼在他的一个高年级学生的背上流着鼻涕的我,收下了通知书。那个文化局的工作人员推了推瓶底厚的眼镜,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迟疑地说道:
“沈同志,这张复旦大学的通知书只能签你一个户口回上海。”
“他们留在这里,我回上海。” 父亲顿了顿,坚定地说道,手中的粉笔“吧嗒”一声折成两段。
在我的父亲回去上海后的第二年,也就是我三岁的时候,父亲和我们的关系就像当年他手中的粉笔一样折成两段。那个时候是70年代初,在我们那个小小的县城里,离婚是件很稀罕的事,离了婚的女人总是无缘无故地被别人认为是不洁身自好的女人。在遭受众多的非议和白眼之后,我妈一气之下把我的姓改成了她的姓——陈。
一个单身女人带着个孩子很累,再加上我妈的职业是护士,晚上值班是常有的事,除了替我舅舅家看孩子的外婆偶尔照看我一下,其它的时间都是小炜的爸妈照看着我。我和小炜经常吃,睡,玩在一起,俨然是一对亲兄弟,于是他的爸妈说笑道:“都改成与我们同一个姓了,索性两人中间都加个“文”字,这样就更像亲兄弟了。”
八点钟,我拨通了小炜的电话,听到他应电话时的柔声细语,就问他起来了没有。
“哥,是你啊,难怪没有来电显示,你好吗?我早就起来了。” 他提高了声调,语气中带着惊喜。
“起这么早干嘛?你不是下午才上班的吗?还不多睡一会儿,小心长皱纹。”我轻声指责道,他是杭州市电台的播音员,不仅声音好听,人也长得英俊。
“你忘了?我在省电视台接了一档节目,现在早上也要上班了。”
“对不起小炜,我这段时间太忙了,啥都记不住,你近来好吗?”那一刻,我特别恨我的工作,在工作压力的第四个阶段,我的亲情居然也被渐渐地蚕食了,再这样下去,肯定有一天,我会忘了我所有的亲朋好友,最后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我挺好的,圣诞节阿亮要带我去香港见他的父母亲,然后我想带他回去和爸妈过春节。”他很兴奋地告诉我。
阿亮是他的恋人,他们俩偷偷地在一起已经有两年了,我是唯一知道此事的人。为了小炜的爸妈,我想阻止他们俩,但是为了他的幸福,我又想成全他们俩,心里很矛盾,所以明知道他的爸妈非常操心他的婚姻大事,还是和他一起蒙骗着。可是现在他要带阿亮回家,我似乎可以看到他的爸妈发现事实真相后老泪纵横的样子。我从小视他的爸妈为自己的长辈,所以决定阻止他。
“你带阿亮回去,想气死爸妈吗?”我厉声道,他不语,就像以往我训他一样,总是任我训话不顶嘴。
“小炜,听我的,你想在外面怎么玩都行,但是千万不要让他们知道了。”我换了种语气请求道,他沉默不语,我就开始警告他爸妈知道真相后的后果会是怎样,他“嗯,嗯”着,没有搭话。
“哥,我要有自己的生活,总不能为了他们的面子偷偷摸摸地活一辈子吧。”最后,他忍不住说了出来,我一下子愣住了。
“哥,你生气了?那我……那我就一个人回去吧,这样好吗?”他见我不语,就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听话,一个人回家过年,替我向我们的爸妈尽尽孝道。”老实说,我心里好像也不是很生气,反而有点心疼他,但是我依然不想他把与阿亮的关系公开。
“那……好吧,我现在要去做个采访,我们的时差正好是白天黑夜地倒过来,连话都说不长,我周末再打电话给你吧,我们俩好好地聊一聊。”他软绵绵地说道,停了停,又说“哥,我真的很想——你。”
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把声音拉得很长,那带着磁性的“想你”两个字在话筒里拖得长长的,让我想起了大学里我们天各一方的时候打长途电话的情景。
我挂了电话,靠着床头发愣。
我的亲生父亲的离去使我在3岁那年患了失语症,起初大家以为我是因为想念他而变得沉默寡言,1年后,我依旧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这时大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我妈整个人都沉沦在离婚的灰暗中,只顾得上我的温饱,无法顾及我的智力发展。
那个时候,只有小炜才能完全地猜出我想表达的意思,替我说出来,渐渐地,我愈来愈依赖他,也愈来愈不会说话。到我5岁那年,我妈惊醒过来,送我去邻县的一个老师那里治疗。一到星期六下午,小炜就会缠着他的爸爸去接我回来。我记得我们俩各自坐在大人的自行车前面,用只有我们才懂的手势交换着思想。在那个老师家里住了一年之后,我渐渐地开口说话,但是有一个音我长久以来一直都很难发出声来,那就是“爸爸”。
我7岁那年,我妈带着我嫁给了我现在的爸爸,一个土生土长,老实巴交的工人。我管我妈和小炜的妈妈叫“妈妈”,管我的后爸和小炜的爸爸叫“叔”,我的后爸不计较,把我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该疼的时候就疼,该训的时候就训。后来,我的心目中就只有我的后爸,亲生父亲的身影随着我的岁数的增加渐渐地淡去。
童年,我和小炜是形影不离的,他们一家住在越剧院后面的宿舍里,离我们家很近,转几个弄堂就到了。大多数的时候是我去他家里玩,因为剧院大,玩的东西也多,比如说演员练功夫的单杠双杠,沙袋,翻跟头的垫子,以及假的刀枪棍棒,头套道具都成了我们的玩具,不过他玩得不像我这么野,也没有我的力气大,很多的时候我都要让着他。
小炜从小就跟着越剧团里的师傅们练武,练的都是小生的功夫,由于那个时候越剧中的小生大多数是由女子来扮演的,所以所授的功夫也只是花拳绣腿而已,我称之为跳舞。他的爸妈没有想过让他学越剧,只是近水楼台,让他熏陶一下艺术而已。他的身子柔韧性很好,我记得他初学后弯腰的时候,他让我抱着他的腰,然后慢慢地往后弯,直到手按到地上,看看他手脚同时着地,整个身子弯成一张弓似的,我羡慕得不得了。他还可以双脚摆一字,前翻后翻和侧翻什么的,都让我赞不绝口。
我专长的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我的爸爸是个长于大自然的人,他教会了我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我们的县城坐落在群山之中的一个小小的盆地上,只要走上一刻钟就可以出城,出了城就是河流,田野和群山。我是那种喜欢城外空气的小孩子,在溪滩上,田野中,山林里都可以看到我撒野的影子。小炜的爸爸不喜欢他野在城外,我只好和别的同学一起出城去玩,回来的时候总是不会忘了给他带些东西,比如鸟蛋,鱼,蝌蚪,知了,刺梨,花,有时候我还去田里偷些瓜果之类塞给他。
上五年级那年,我偷偷地带他去了老鹰洞,其实那里是没有老鹰的,可能以前谁在岩石上凿了个洞,后来老鹰做过窝。要到达这个老鹰洞,就要先爬上50米左右的陡峭岩石。我对他说学校里没有几个勇敢的男孩子到过那里,他就要求我带他去。
他身子灵活,没有费多大的劲我们就爬到了老鹰洞,看着脚下被群山包围着的县城,绿色的河流像条琼带似地缠绕在小城的周围,他很动情,拽过我的胳膊抱怨我怎么不早点带他来这里,我如实说是他爸怕他出事,不让我带他来。
“有你在,我怎么会出事呢?”说完,他躺下来靠在我的怀里,我用手圈抱着他,看着他那红扑扑汗津津的脸,心里欢喜得不得了。
下山的时候,在一块突出的陡峭岩石上,小炜的脚找不到支撑点,我就把手垫了上去让他踩,他犹豫着。
“你连我都不相信了?”我生气道,他解释说是怕踩伤了我。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很年少气盛,总是以为自己如何了得,其实我的手臂根本就承受不了他的体重,他跌在了我的怀里,紧紧地抱着我,我抵挡不住他猛然下坠的冲力,迅速下滑,潜意识里,我的双手贴在岩石上死死地滑过,一米,两米,终于被我抓到一块突出的岩石,我的双脚也随即找到了支撑点,我一点一点地爬下来,他在我的胸前已经吓懵了。
到了平坦一点的地方,我把他放了下来,他的右侧脸颊被岩石蹭破了一块皮,血水正在慢慢地渗出来,顿时,我吓得哭了出来,他用手摸了一下,也吓哭了。
其实我伤得更重,小手臂被岩石磨掉了一大片皮,血肉模糊,样子很吓人,手指也磨破了皮,还断了两个指甲,疼得揪心。回到家,又挨了一顿打,屁股和背上布满了紫色的印子,爸爸打我从不手软。
我身上虽然很痛,但是心里却是美滋滋的,因为小炜天天来看我,给我换药,拿嘴对着我的伤口轻轻地吹气。他脸上的伤没有多久就愈合了,没有留下任何疤痕,我摸着他的光滑的脸,心里很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