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贵的人生
——读小说《活着》
余华,中国当代著名作家。1984年开始文学创作,1987年因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而成名。虽然余华的早期作品带有浓厚的新小说(见注解)色彩,被公认为中国大陆先锋派文学的代表人物。但是余华在1993年创作的长篇小说《活着》,则完全放弃了先锋前卫的表现手法,回到了现实主义的传统叙事方式。《活着》以不见波澜的如椽巨笔,写出了力透纸背的一种人生悲凉与震撼。
记得首次初读这部小说时,心口好像被巨大的震惊与悲痛死死地顶住,久久都无法透过一口气。虽说是一部文学创作,可还是不能接受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并且都发生在一个人的身上。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除了早年因沉迷于赌场而拥有过一时的奢靡时光,之后就是一辈子的悲惨境遇,他的一生与他的名字一点儿都没有沾上边儿,福与贵离他远之又远,倒是祸与灾同他近之又近,而且是如影随形,不离不弃。他,一个十足的苦命之人,一生不幸,一生悲哀。
他生来就是地主的儿子,尽管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但是靠着祖上留下的家业,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还是不难。可是好景不长,一心嗜赌的他,没多久就把家中的100多亩良田和高大结实的祖宅输得一干二净。为此活活气死了他的父亲,气走了他的妻子。一时间,除了母亲,他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他带上母亲,搬到一处破屋栖身。从此他的日子一落千丈,就像是由天上一下子重重地摔到了地上,再也不曾翻过身来,当然,此时的由天堂到地狱般的落差,才仅仅是他痛苦不堪人生的刚刚开始。
一个曾经天天寻欢作乐的纨绔子弟,转瞬之间便一无所有,一贫如洗,他心中是怎样的惶恐与无助,书中未写,不过也不难想象,他一定是痛苦不已,悔不当初。但是不管怎样,应该说他此时的表现还是坚强的,可圈可点的,因为他没有被所遭遇的灭顶之灾吓住,为了生存,他弯下腰向巧取豪夺了他的家业的龙二,租了五亩地来耕种。
由地主的儿子到佃户,这个人生角色的巨大转换,是迅速的,没有商量的。面对着这个昔日的赌徒的选择只有一个,他已经铸成了大错,不可以再一错再错而一蹶不振、自暴自弃了,他必须为他的母亲,他的妻子儿女从零开始,用双手、用辛勤和汗水来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于是他开始了佃户的人生,过上了虽然艰辛,但毕竟是自食其力的日子。
他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让妻子终于回心转意。一年后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他的身边,虽然日子艰难,但好歹是一家人在一起,即便是衣不敝体,食不果腹,只要全家人在一起,日子再苦,活着也有奔头、也会有家的温暖与快乐。如果日子就这样的过下去,也是福贵与他的妻儿们的福份。可惜命运之神好像就是要与他过不去,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简直就像是有意针对他的摧残与折磨,其可怕的程度难以想象。
首先是一个飞来的横祸,福贵被溃退下来的败兵抓了夫,去拉大炮。这一去就是人间蒸发两年,他家里人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妻子不相信他又去赌博了,可是又有理由怀疑他的一去不返与旧病复发有关,因为他离家时身上带有妻子从娘家带回来的仅有的两个银元,为的是去镇上请郎中给重病卧床的母亲诊治。他被拉夫在军中,自然放心不下家中的母亲与妻小了,所以再饥饿寒冷,再危险,甚至濒临死亡的关头,他都没有放弃要活下去的念头,因为他知道,他的家,他的亲人需要他,还在等他回去。
大难不死的福贵返家之后,悲喜交集,有恍如隔世之感,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表示出更多的喜悦与激动,就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他失去了母亲,在福贵回来之前她过世了,临终还深信不疑他儿子的失踪一定跟赌博没有关系。可怜天下母亲心,福贵的母亲因为儿子败家不得不过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可是对儿子却没有半点怨言,到最后一刻心里挂念的还是自己的儿子,凭着母爱的直觉相信,痛改前非之后的儿子不会让她失望。
如果说母亲走了,还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是他离家前还好好的小女儿,等他回来后却成了聋哑人,这让福贵无法接受,痛苦之极。当然这也是他两年不在家的代价,女儿因为一场大病,高烧不退,无钱医治,尽管逃过死劫,却再也不会说话,也失去了听力。在女儿和儿子的眼里已成为陌生人的福贵,欲哭无泪,心如刀绞。他说不出什么来,只是默默地将妻子身上的担子接了过来,重新担负起养家糊口的责任。
同欧美的农民相比,中国的农民是最劳累,最辛苦的。中国的封建制度沿袭了2000多年,自始至终中国的农民就与农业机械无关,仅仅是靠着两只手在田地里辛勤地劳作,著名的唐诗“粒粒皆辛苦”,就是中国农民辛苦耕作的写照。也正是由于生产水平的极度低下,中国农民年复一年地起早贪黑的劳作,还是换不来一个温饱的日子,遇上荒年,就更是无以为继,只能是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听天由命了。福贵和他的一家也是如此,他们再肯吃苦、出力,日子也还是十分清贫。更何况还有接二连三的人祸,越发使他们的日子雪上加霜,更加艰难。
农业合作化的实行,把原本已经分到手的田地与生产资料又从农民手中收了回来,成了集体的了。接着是人民公社与大跃进,家里的铁锅被砸了去大炼钢铁,农民们都去生产队里吃起了集体食堂,提前进入公产主义。那个疯狂的年代苦的是底层百姓,中国的农民便首当其冲,深受其害,所以在后来的大饥荒中饿死最多的也是农业人口,是那些劳苦无助的农民和他们的子女与父母。然而令人无法置信的是,福贵的儿子不是直接饿死的,而是死于荒唐年代的更为荒唐的事情。
原来县长的夫人生孩子难产,急需输血,老师们接到上级指示,忙不迭地带领学校里还仅是十几岁的孩子的小学生们去排队献血。说来也奇怪,所有人的血型都不合适,只有福贵儿子的血型正好匹配,眼看着县长夫人就要因流血过多而生命不保之时,抽血的护士一急之下逮着这个血型合适的献血者,就拼命地往外抽。
可怜小小年纪的福贵儿子,本来就长期营养不良,又处在生长发育期,抽了几管血之后,就倒地不起了。县长夫人得救了,福贵的儿子却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这种无异于谋杀的草菅人命,令人震惊失语,无言以对。老百姓的命不是命,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悲伤与痛苦却一点儿不少地都留给了福贵一家。虽然福贵挺了过来,但是因为痛失唯一的儿子,他的心里一直流血不止。
尽管日子艰难,可是福贵的女儿还是长大了,到了该谈婚论嫁年龄了,做为贫苦的农家女,又是一个聋哑人,还能有什么条件好讲呢?经人介绍,与一个在城镇当装卸工的青年结婚了,这个人生来头是歪的,被人以歪头相称,虽然有生理缺陷,但是不耽误劳动,小伙子一身的力气,人又老实厚道,对妻子很好,对岳父岳母也很尊重孝敬。看到女儿出嫁后很幸福,女儿和女婿也三天两头地由镇上回来看望二老,这时的福贵好像终于要熬出了头,要时来运转了。他的生活有了欢乐,也有了希望。
可是谁又想得到,婚后的女儿,好日子刚刚开始,却死于产后大出血。原因是她生产之时,轰轰烈烈文化大革命正方兴未艾,镇上医院里的医生护士,要么被当作反动学术权威被批斗,要么就被靠边站,无法再上班。医院被护校的一群红卫兵小将接管,十五六岁的女学生,穿上白大褂就以为自己真的是医生了,就敢给产妇接产生孩子,结果没有事情算大幸,遇到事情就是天大的乱子。福贵的女儿就深受其害,白白断送了性命。在那个年代,生命更没有价值,人死了就死了,没有人管,只有她们的父母亲人才会五内崩裂,痛不欲生。
福贵的妻子被连着发生的丧子和丧女之痛压垮了,再病不起,最后扔下福贵,命归黄泉。倒是福贵还活着,看上去活的很顽强,也许更像是被接踵而至的痛苦折磨得已经麻木,没有感觉了。现在福贵只有两个亲人了,一个是他的女婿,另一个就是女儿用生命换回来的儿子,福贵的小外孙。祖孙三辈,三个男人在苦难中相互依靠,相依为命。然而,又是未曾想,小外孙长到五六岁时,发生事故了,女婿在装卸时,被水泥板活活挤成了肉饼。福贵含泪把女婿埋葬在他的妻子,也就是福贵女儿的墓旁,在村西边的荒凉之处,福贵的儿子和妻子早以长眠在那里。
福贵带着小外孙由镇上回到了乡下他的家,从此祖孙俩形影不离,白天福贵下地劳作,就把这个外孙带在身边,让他在田头玩耍。日子静静地过着,直到有一天小外孙告诉他头晕得很,他摸摸小外孙的额头,才发现小外孙正发着高烧。他急忙放下手中的农活,把小外孙带回家,让他躺下来休息。福贵做了饭,喂了小外孙喝了一碗粥,他要小外孙在家里睡上一觉,他继续去地里干活。临走前,又有些不忍,就给小外孙煮了一碗豌豆,放在他的枕头旁,让他睡醒了吃。
穷人家的小孩子,能吃上一碗煮豌豆那可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小外孙看见外公的奖赏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福贵晚上收工回家时发现小外孙还在床上睡着,嘴里含着一颗咀嚼了一半的豌豆,碗里的豌豆大半都吃了。福贵叫不醒小外孙,才发现这个小生命没有了。原来小外孙吃了太多的豌豆,被胀死了。福贵痛苦失声,悔之莫及。是他害死了自己的亲外孙,断了自己的根。至此,福贵的人生真正走到了绝路上。一大家子人,最后只剩下他自己,孑然一人,就像是一棵老树,在凄风苦雨中,在严寒酷暑里,孤独地垂立在那里,栉风沐雨,好不凄惨。
可是福贵就是福贵,他没有倒下去。虽然他就是一个农民,不是什么英雄豪杰,不过对于他来说,泰山崩于前已不是第一次,而是数次了,他却没有被吓倒。他渺小得微不足道,他的韧性、勇气与毅力,却是可以让英雄豪杰们汗颜羞愧的。经历过这么多次的致命打击,他还坚强地活着,没有向苦难低头。小外孙夭折后的一天,他攒钱买牛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又有了新的伙伴,他买回来一头老黄牛。
没有人可以说话,他就跟牛说话。他把牛叫“福贵”,白天在地里用它耕田时,一口一个福贵地叫着他,数落他,批评他,也表扬他,鼓励他。他跟“福贵”说的话里,又把他死去的亲人的名字一一都提了起来,他们的身份也都变成了同“福贵”一样的牛,只不过冠上了他们各自的名字,如妻子的名字,儿子的名字,女儿的名字,女婿的名字,还有小外孙的名字等,一家人又济济一堂,好不热闹,福贵的世界不寂寞。
小说的最后部分是福贵结束了一天的劳作,赶着牛在夕阳下离去的背影和他有一句无一句地与牛说着话,真正的震撼就由这样看似平淡无奇的情节油然而生。由此,小说主题《活着》的巨大生命力,就像刀子在石板上刻字一样,一笔一划都深深地镌刻在读者的心里,《活着》的含义也一下子鲜活了起来。活着不是荣华富贵,不是锦衣玉食,不是出人头地,不是功名利禄,不是光宗耀祖,不是巨大的物质堆砌,活着就是生命的本质,就是胸中的一口气,就是一种活着的本能,一份活着的责任,就是一种坚持,一种贯穿其中的对家庭和亲人的爱。
福贵与牛交流,也是与死去的亲人交流,他的心里还有爱,他没有离开过他的家人,他把对他们的思念转变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内容,也变成了他活着的全部意义。当初福贵被抓夫,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是因为他惦念他的家人,他离不开他们。如今福贵形单影孤,却能够顽强地活着,而且一活又是十年,也是因为他心里还有他的亲人,还有那份永远不可离弃的爱。福贵,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与不幸之后,成为了一个被爱充盈着的人,是一个活在爱里面的人。
福贵老人的一生,看似悲哀可怜,其实又不尽然。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便有苦难,也甘之如饴,不觉其苦。对于他来说,亲人们虽死犹生。心里有了他们的陪伴,他活着就有意义,就没有白活。他用他的活法,证实了活着是人的本份,也是人生的使命。这个本份与使命,又都是理应如此,无法推卸,尽管沉重,却不容不加珍惜。
所以福贵是可敬的,他没有辜负生命的宝贵,人生不曾善待他,他却没有轻慢生命,他有滋有味地活着,心里充满了和平,没有苦毒,没有怨恨。他以不屈地活着回报着命运的残酷与绝情。他活出了精神,也活出了精彩。他不打倒自己,就没有什么外面的力量能打倒他,福贵的活着显示了生命的宝贵与不可亵渎。
《活着》这部小说已经问世20年了,这期间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也有翻天覆地的改变。可是福贵这个文学人物的价值,不因时代的变换而有任何减色,相反依然鲜活有致,熠熠生辉。可见越是好的作品,越能够历久弥新,从不过时。今天再看这部小说,再审视福贵这个人物,越发相信人生再难也不会难得让人过不去。圣经里说,上帝给人的担子都是人承担得起的,也就是说上帝不会让人承担不起他的苦难。福贵的活着就是一个明证。
所以老话说,人生一世,只有享不了的福,没有遭不了的罪。看见了福贵的一生,也会有这样的顿悟:苦难就像是铁匠的炉火,苦难越多,炉火越旺,打造出来的铁器才越会坚固耐用。福贵这个饱经患难的农民,就是一件经过苦难不断淬火的铁器,愈老愈结实,也愈宝贵。因此老年的福贵更是一个心胸极其豁达的智者,在他的心里,苦难也是祝福,活着就是奖赏,只有活着,也唯有好好地活着,才是实在的,有益处的。
人生漫长又短暂,谁都无法一生遂顺、毫无悲苦。但是,只要是活着,苦也好,甜也罢,活着的本身就是快乐,就是成功,就有意义。这是福贵的启迪,也是他的人生。
后记:
1994年,小说《活着》问世一年后,电影版《活着》也面世了。虽然原作者余华是两个编剧之一,但是这个电影剧本还是明显地屈服于导演的意愿与创作倾向,所以电影的故事情节有了重大改变。
1,主人公福贵及其一家人,由农村来到了城镇,由农民变为城镇贫民;2,福贵不仅成了城镇贫民,还有了一技之长,成了擅长皮影戏的民间艺人;3,由于这两处的重大改动,故事的发生地也由农村到城镇,由中国社会最边缘化的人——贫苦农民变成了城镇人口中的边缘人城镇贫民。
虽然都是边缘人,但是这两个边缘人却有本质上的不同。一个是完全看天吃饭,衣食没有保障的贫苦农民,生活在全社会的最底层。另一个却是城镇户口,有口粮保证,不受收成好坏的影响。就是说他们再穷困,也比农民的日子好过太多。二者泾渭分明,不能同日而语。
如果没有原著小说,单看电影还是很好看,也很感人。但是,电影毕竟是由小说改编而来的,看了原小说,再看电影就知道了背叛是什么?也知道了艺术一旦沦落为以利润为目的的商业行为,就大打折扣了。
唯一值得肯定的是电影中的两个主角儿的扮演者葛优与巩俐,他们演得都非常好,可以说是他们从影以来最成功的角色塑造。巩俐的表演更是不温不火,很有感染力,把一个悲苦无助的家庭主妇演得形神兼备,令人不胜唏嘘。
注:所谓新小说是指20世纪50至60年代,以罗伯-格里耶为代表的一批法国作家公开宣称与19世纪现实主义的文学传统决裂,探索新的小说表现手法和语言,描绘出事物的“真实”面貌,写出“一个更实在的、更直观的世界”。
小说《活着》链接:http://book.kanunu.org/book3/719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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