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家普遍接受由逻辑的三段论推导所得出的结论,不怀疑它的正确性,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仍然有可能出现漏洞。这个漏洞存在于A类事物有X的规律的总结中。规律的总结本身就是通过有限的事例进行的,人们不可能去考察无限多的事例,而且不可能因为存在漏洞的可能性就不去总结规律。例如上面白马的例子,如果是一匹被锯掉一条腿的白马,还可以说它曾经有过四条腿,先天畸形只有三条腿或者五条腿的白马,就会成为上面结论的反例。于是上面的规律就会被修改成“正常的马有四条腿”或者“马有四条腿,但畸形除外”。然而,什么叫正常,什么叫畸形这些新的问题又会出现。如果想让上面的结论绝对正确,我们只能说“四条腿的马有四条腿,这匹白马是四条腿的马,所以这匹白马有四条腿”。但这是一句废话。所以说任何有用的理论都是挑战反例的规律总结,只要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反例,则我们不妨认为它是正确的,我们不妨运用它去解决实际问题,但不要把任何被认为“正确”的理论绝对化。特别是当一个理论超出被实证范围使用而得出结论时,我们一定要记住,虽然这个结论没有被证伪但是也没有被证实。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定律、公理、定理包括上面提到的宇宙对称公理都是这样的一种总结。一方面我们要为下面继续进行的论证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我们要懂得为怀疑提供一块保留地。关于这一点,将在《哲学思考》中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