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派出所不作为令人愤慨
事情发生在2012年8月6日下午18:00左右,受害人我叫李爱根,男性,系江西省高安市人,家住高安田南大成,属下岗职工。我是在离自己家十多里远的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鹏得下一私人老板处打零工,下班途经上新公路,快到排江村时,远远看到路上有许多人,其中还有几个民警,我猜想前面肯定出了交通事故。于是我就放慢了骑电瓶车的速度,在离人群十多米处,有意识地停了下来,此时前面有个叫简文辉(事后才知道的名字)的人气势凶凶站到路中间,并用手示意我过去,我骑车没移几步,突然一群人(几十位)向我围来,不分清红皂白就开始对我拳打脚踢,有的手里还拿着钢棒往我身上乱打,有个人一边打还一边问我哪儿的人了,我说是大成人。那人接着说:"大成人也一样要打"。我被持续毒打了十几分钟后,我头上的头盔被打破掉了下来,人群中有一个远亲认出了我,才阻止了他们的殴打。我此时被打得头晕脑胀昏倒在电瓶车上,这位远亲把我送到了家中。
当时在场的民警没一个人出来制止,只是在旁边做个围观者。
事后才知道,当时确实发生了交通事故,排江村的一个小孩遭遇车祸。这本来值得同情,但他们不应该毒打无辜。在我被打之前,同样有好几位路过的人被那帮人痛打,但在场民警同样没制止,同样只做围观者。
我以为自己只是一点外伤休息一天会没事,没想到躺下后起不了,也翻不了身,只觉得全身疼痛难忍。 我被亲人带去了水北派出所报案,并到指定的新余市渝水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做了法医鉴定,结果为第7、8、9三根肋骨断裂,系轻伤乙级。在做询问笔录时,有一个在场目击我被打过程的民警凭良心说了这样一句话:像那样打人是会打死人的。之后8月9日我被送到高安市人民医院住院。由于上有将80岁年老体弱的母亲,下有孩子在校读书,妻子无业身体又差,家中无田无地,经济十分困难,加上伤到筋骨一时间难好,所以带伤出了院。
8月20日我拖着病体将鉴定结果等送到了水北派出所,经我再三要求派出所才提供排江村的户籍,我从排江村的户籍中向民警确认了打自己的其中两名男性凶手:一个叫简文辉(也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示意我过去并动手打了我的人);另一个叫简伟根。所里的两个民警说,将记录放这里,我们会去调查清楚的。之后六个多月派出所再也没给回复。期间我自己跑了离自家约十多公里的水北派出所二十多趟问情况,最初民警以"正在找"、或者"排江村的村干部不配合"为由推脱,后来民警干脆说:你自己去跟踪这两个人,在村外发现了再给派出所打电话。最终找到派出所所长,给出的话是:如果是别的村就好办,这个村的人太野蛮,民警不敢拿他们怎么样......
天呐,这就是执法者?这就是人民心目中的"保护神"?
民警做围观者观看违法者再三违法,民警自己不行使自己的职责捉拿凶手反要受害者自己去跟踪凶手,人民公安怕地痞......天理何在?正义何在?法律何在?公安都奈何不了那些地痞流氓,叫我们老百姓该怎么生存?
希望有关部门伸张正义,给我这位下岗职工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