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那碗白米饭

政治面目:瓜子脸。要招人恨,恨得咬牙切齿;要惹人爱,爱得死去活来;要让人服,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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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集

(七)冤家结伴做生意,四两米饭断贼缘
 
孙大圣和猪八戒都吓唬过我,说贼一号还会找机会报复我的,因为他没有得逞。我也有这样的顾虑,便把猎枪放在睡觉屋子的门口。晚上可以在黑夜里朝盗贼开枪,名义上就是打狐狸。
 
直到第二年春天,贼一号也没到我家踩过点,我家也没丢过什么。
 
一转眼到了卖春萝卜的时候了。村里几乎家家自留地里都种些春萝卜,大都是红色的,而我家喜欢种外面的皮是白色的个子大很多的那种春萝卜。南关的买主都喜欢红色的,只是离我家十八里路的一个集镇,那地方属于霸县管辖了,不知何故,霸县的人知道这种白色的春萝卜比红色的好吃多了。当年我家的春萝卜种子就是从那里买来的。没吃过的,他们就不买,不论你怎么解释都无用。人,对于吃东西,还是很保守的。没吃过的,往往不敢试。
 
由于白色的春萝卜产量高,又好吃,我家就年年种。卖也不发愁,就是多走点路而已。我家就一辆自行车,我爸上班骑。而我上学就乘11路全自动车,不论刮风下雨。除非需要到远处赶集(去卖蔬菜、叉子、爷爷编的篮子等),我才让我爸走路去上班,把自行车交给我用一天。
 
我骑着自行车,后架上一边一个花筐,里边装满了春萝卜。一大早就上路了,到南关之前是土路,比较难走。一旦到了南关再往南走,便是从北京到天津的柏油路了。刚上路不远,就听到后面有人骑车追上来了,我回头一看,正是我不想见到的贼一号。这不是冤家路窄吗?越是不想见的人,越是碰在了一起。我假装没看到他,铆劲蹬车,把他甩在后面。可他偏偏追逐不放。这一前一后车挨着车,速度快多了。
 
“润涛,没想到你这孩子还真有两下子啊!这一百多斤,你也能稳得住车把,不简单。人不可貌相!”
 
“听到你的夸奖,我浑身难受。”
 
“别跟孙猴子学,说话尖酸刻薄。读书人要知书达理,看看人家猪八戒,那才叫令人佩服呢!”
 
回复了几句后我还是假装跟他形同陌路,不再理他,只顾蹬车。他就到南关集市,几里路而已,而我还有十几里路呢。可他是个毫无廉耻的东西,心黑,脸皮厚,就在我后面叨唠个没完没了。
 
到了南关十字路口,我该往左拐,便假装往右拐,等紧跟着我的他也往右拐的一霎那,我突然左转,朝南疾驰而去。我的骑车力气没有他大,但我玩弄车的本领不是他能比的。我可以带着人大撒把转九十度弯时手不用扶车把。他还以为我控制不住车子了呢。带他明白过来,我早已与他相反的方向上飞驰而去。没想到,我走了不久,他就追上来了。哈哈地喘着气,然后就跟我嘻嘻哈哈起来了。我感觉这下麻烦了,这苍蝇再也甩不掉了。赶紧跟他说:“我是给人送货的,早就算好账了。我不是去赶集,你跟着我干嘛?”
 
“别来这套!你刚一拐弯的时候我也是这么猜想的,可你明明带着秤呢!送货到公家单位,人家那里都有地磅秤,谁用你的杆秤?今天我跟定你了,你到哪里卖,我就到哪里卖。我就佩服你的判断力。即使今天卖不到好价钱,我也不后悔。嘿嘿!”
 
到了目的地,贼一号把他的车子往墙边上一靠,就过来帮我把我的两筐春萝卜卸下车,我把自行车锁好,也不得不帮他把他的两筐春萝卜卸下来。显然,他就在我旁边卖。我这是碰上了膏药,贴住了,甩不掉了。心想今天算是倒了霉了,与盗贼为伍。还好,这里远离家乡,没有老乡亲来这里赶集,也就感觉好了点。想擦擦汗,休息一下,可买春萝卜的人很快就围上来了。顾不得劳累,赶紧拿起秤杆就开张了。今天卖春萝卜的不多,买主不少。我就定下了五分钱一斤的价格。在南关,应该是一毛钱二斤半。随行就市,市场说了算。
 
有的人抱怨太贵,可我拿起雪白的春萝卜吆喝起来:“这春萝卜白,白生生;这春萝卜嫩,嫩莹莹;这春萝卜甜,甜津津。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可我这萝卜洗得干干净净,一毛钱二斤!买到手的一定满意,买不到手的一定追悔莫及。”
 
大街上很多人过来听我吆喝:“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看看这是什么东西,你再看看别人卖的是什么玩意儿。这价钱一会儿就得涨呢!谁先买谁合算。但不许挑。”
 
很快,我的一筐春萝卜就卖掉了,当第二筐卖掉大约一半的时候,突然间买主都跑了。抬头一看,原来来了一大马车卖春萝卜的!赶紧仔细听报价:“一毛钱二斤半!”
 
再一看我旁边的贼一号,跟着我一毛钱二斤也卖了半筐了,毕竟有人只吃红色春萝卜。现在,人家有一大马车红色春萝卜,一毛钱二斤半,他也只好大声吆喝:“一毛钱二斤半了!”这样,便有人过来买他的红色春萝卜。
 
考虑到我就剩下不到半筐了,一毛钱二斤半我是不卖的,因为我今天是独一份白色春萝卜。有只吃白色春萝卜的,就得买我的。我不着急,天还早着呢。赶集的人流刚到高峰期。
 
可有一毛钱二斤半的,人家宁肯吃不怎么喜欢的红色春萝卜,也不想多花钱买我的白色春萝卜。市场心理就这样,有人买,大家都去抢;没人要,谁也不买。直到那辆大马车的春萝卜被抢光了,我才开始有生意。
 
在买主们抢购大马车红色春萝卜的时候,贼一号也没什么生意,就凑在我身边吹牛。我虽然平时听过他说话,那是他当车把式赶马车,我挖野菜时听到他零星的大声叫唤。他说话总是扯着大嗓门。至于他说的是什么,我从来都不关心,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无耻盗贼外加文盲。可今天,我成了他唯一的听众。我不想跟他聊天,也就不理他。可他脸皮厚,不在乎这些。他跟我说的全部是吹牛逼。什么“别看我长得黑,可我天天吃白的!不吃粗粮!我有的是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我上个月去天津倒卖鸡蛋,赚大发了!”就这么整整吹了半个上午,我本来就鄙视他,这下更让我恶心的不行。坐在那里假装没听见他说什么。都是农民,粮食是生产队分的,你比谁都不多,为何你不吃粗粮只吃白面?那不就证明你是偷生产队的麦子了?跟我吹牛逼有什么用呢?我又不是媒婆,给你儿子介绍个媳妇。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琢磨他可能是怕我瞧不起他?或者从此高看他一眼?当时简直觉得他是个精神病患者。
 
大马车的春萝卜卖完了,买主散去了。我听贼一号吹牛逼也烦透了,买主们也陆陆续续往我们这边来了。我只好趁机吆喝:“红的,一毛钱二斤半;白的,一毛钱二斤!”
 
这是没办法的事,毕竟很多人都看到了大马车的萝卜都是一毛钱二斤半卖掉的。我突然涨价,不符合买者内心里的公平原则。弄不过还会招惹公安局的过来捣乱。

很多人过来了,问我红色的在哪。刚好贼一号就在我旁边,他支支吾吾,因为他也想卖高价。在那辆大马车没来之前,他也是跟我一样一毛钱二斤卖的。他知道,一毛钱二斤的时光早已过去了,也就只好一毛钱二斤半了。人多了,还是有专门买白色春萝卜的,我剩的不多了,也不着急回家,就慢慢地对付着。零零散散的买主,最后还是把我的白色春萝卜买走了。抬头一看,太阳已过中线,大约是12点半左右了。
 
看到贼一号还有点没卖完,我便一溜烟走开了,看看兜子里的钱还在,这贼一号还没敢下手?还是没来得及下手?反正早离开他早放心。
 
考虑到肚子饿了,今天卖得出乎意料的好,就听了我妈早上嘱咐我的话。她让我卖完春萝卜后到饭馆买一顿好吃的午饭,然后再回家。她给了我一斤粮票,不让我带干窝头。她说,用玉米到县粮站换成粮票,然后到饭馆买大米饭吃,并不吃亏。一斤玉米换一斤粮票,还得一毛钱。到饭馆买一斤大米饭,一斤粮票外加两毛钱。等于一斤玉米加一毛钱换成一斤大米,因为用玉米换粮票时得一毛钱呢。黑市上一斤玉米当时是两毛钱,一斤麦子是三毛钱,而一斤白面或大米是三毛五。可人家饭馆给你做熟了,也得用木柴或电。也就是说,用粮票外加两毛钱买一斤大米饭,跟自己用玉米在黑市上换成大米相比是合算的。这就是为何公家需要开介绍信才能用玉米换粮票的缘故,因为里边公家得不到油水。只是农民一是算不出这个帐,另一是没有后门拿不到介绍信,就换不了粮票。而更多的情况是他们天然地以为饭馆里有很大剥削,就舍不得花钱到饭馆买大米饭吃。事实上,饭馆包括城市里的职工食堂,都是公家的,并不赚取利润。饭馆里大师傅们的工钱来自于肉菜,而非大米。她劝我说,一车春萝卜可以卖三块多,拿出几毛钱就可吃上大米和一碗有点肉的炒菜。听我妈讲得有点道理,就只好接过她给我的一斤粮票,但我路上还是认为我这次离家不远,没必要在饭馆里吃,午饭前便可回家了。没想到今天卖了六块多钱,吃一斤白白的香喷喷的大米饭不算什么,就推着车找饭馆。
 
看到了饭馆,把自行车锁好,花二分钱买一个存车牌,就放心地进屋吃饭去了。拿出粮票和现金,通过窗口说要一斤大米饭。对方说一碗是四两,要么买八两,要么买一斤二两。考虑到我只有一斤粮票,就买了八两。大师傅问我要什么菜。我看了一下窗口上面的菜谱,第一排都是蔬菜。我是种菜卖菜的农民,花钱买菜吃简直不可思议。看到第二排有回锅肉之类的,馋倒是馋,花点钱也不在乎,反正今天多卖了不少钱。可想到我妈我爷我姐我弟他们都没有肉吃,我自己在外面吃肉,怎么忍心?便摇头说不要了,我就爱吃大米饭。
 
我说的不是假话。我从小就特别爱吃大米饭,直到今天,有馒头有米饭,我一定是选择吃米饭。把两大碗白米饭端到一个桌子上,自己便独自享受着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饭了。很久没有吃到大米饭了,还没到口,就感觉到香气扑鼻了。我要慢慢地吃,好好地享受一下这白米饭。更重要的是,要等贼一号卖完后去追我,我便不担心他偷我的钱,至少不让老乡亲看到我跟他是同伙做买卖。

刚吃几口,就看到贼一号在门口向我点头。“妈的!今天真他妈的怪了!怎么我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我自言自语地说了起来,然后把钱从书包里拿出来,悄悄地放入我裤子口袋里。猜想他是来抢?还是来偷?我的钱。从冬天捡粪到初春种菜然后摇辘轳浇菜再骑车到这里卖掉,搞这点钱,我容易吗?我。
 
但见贼一号走到我的桌子旁,我继续低头吃我的大米饭,看都不看他一眼。可他坐在我对面,我还是能看得到他坐下了。待我吃完第一碗,抬头看他在干啥时,我当即惊呆了!他在那里流口水,半尺长的哈喇子,他竟然不擦掉!太恶心了。我根本就无法继续吃下去了。突然想,如果我继续吃第二碗,那他彻底绝望了,就会突然间变成饿狼,要么扑上来抢过去吃,要么出走,到外面把我的自行车车胎划破。如果是内胎破了,可以补。花一毛钱。比这碗米饭不便宜。如果要是用刀子把外胎割了,那就完了,一个外胎要八块多钱,我今天卖菜的钱都不够。想到他认识我车上的筐子,这是他能找到我的原因,我当即决定把这碗米饭喂狗吧。我把米饭推给他,他果然眼睛睁得圆圆的,放出绿色的光。看着我,他还连连点头,就跟狗得到主人扔给的一块骨头后的表情一模一样。我当即起身,跟他说了一句话:“希望你儿子们长大后有点出息!”然后就立刻走开了。
 
骑上自行车,一路猛蹬,想把如此无耻的家伙忘掉。可我忘得了他,忘不了我那碗白花花香喷喷的大米饭,因为我还没吃饱,那么香的大米饭喂了狗,而且是一只无耻透顶的狗,多么可惜。要是送给别的乞丐,我心里会好受很多。
 
从此以后,不论在任何场合与贼一号相遇,他都是点头哈腰的样子。直到我上大学,他都没有再到过我家附近踩点,我家也再没丢过任何东西。想起来对饥饿中扔掉的那四两白米饭之遗憾也就释怀了,没想到这四两米饭有如此大的奇效。只是我没有告诉我家里任何人这件事,我估计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后来有一天,记得是我去换面粉,碰上了猪八戒。他说:“润涛,你是怎么让贼一号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他说他就佩服你,可就是不说详情。我纳闷啊。”
 
“表叔,你提他干什么呢?我就是不惹他。”
 
“你怕他?”
 
“那倒不至于。不过,如果是兵荒马乱年代,他就是土匪,吃香喝辣。现在他老了,没机会了,但你可别小瞧他大儿子。将来也是个狠角色。”
 
“我看不出来他儿子有什么前途。就一个流氓痞子。”

“表叔,在这一点上看来还是孙大圣更具慧眼。”

“孙大圣是瞎说,你别听别人的,要独立思考啊。就贼一号那家庭,能造就出小队长?”

“何止小队长!大队书记公社书记县委书记党主席都有可能。关键看时势了。时势造英雄。英雄与流氓的差异仅仅在于前者成功了,后者失败了。成王败寇是也!”

“哈哈哈!你小子小心被人听到后给你上纲上线抓你个现行反革命!”
 
 
后记:

贼一号的大儿子后来当上了村长,赶上了华北石油在我们那里开了天然气井,天然气直接输送到北京,管道路过村里的农田。这村长就吃上了华北石油。据说所有的补偿大多都入了他一个人的腰包,成了富豪。可惜,贼一号没那福气,离世前没享受到这一天。猪八戒也没看到这一天也因肺结核过早去世了。否则,他今天会回想起当年润涛阎的预测呢。倒是这村长还记得当年孙猴子设宴宴请他爹时说过“看你儿子有前途才请你喝酒吃肉”,称赞孙大圣就是有眼光。孙大圣看出来了贼一号的大儿子是狠角色,天生当领袖的料子。对历史、社会、人性琢磨透了的孙大圣,绝对明白政客、伟人是什么玩意。

据说就是因为那次孙猴子让他爹“滚!”,令他发誓要入党当官,让孙猴子看看到底谁厉害,别看数学考零分,玩政治整人需要的是心黑脸皮厚,不需要会数学。还记得当年湖南那位数学也是考零分的老农吗?在北大时被梁漱溟等羞辱过,加上国民党欠他八块钱的工资,他便发誓要让国民党看看到底谁厉害。结果呢,国民党惨了,幸亏有个小岛,否则就没地方去了。想起“亩产万斤粮、三年超英五年赶美大炼钢铁”的吹牛跟“别看我长得黑,天天吃白面。家里的钱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吹牛何其相似乃尔?贼一号和他的大儿子生不逢时,要是出生在1893年,那一定是打下江山的伟大领袖。现在,他大儿子由于爹地不是高干,就买不到党校博士,只能委屈当个富豪土皇帝了。
yunong2012 发表评论于
感人
陽光美地 发表评论于
一針見血。成王敗寇不就是這理嘛!
陽光美地 发表评论于
笑死!成王敗寇不就這理嘛!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西门祝 发表评论于
回复37213824的评论:
贼一号不是笨贼。是生不逢时。啊啊。。。
37213824 发表评论于
突然,我的贼一号生出了同情。一个笨贼。
mae 发表评论于
喜欢!喜欢!!
wuweisanren 发表评论于
回复南方的风的评论:
一看就知道您没过过苦日子或干过重体力活,其实我也没有。但我记得上大学军训的时候体力消耗太大。中午饭要是谁没有一口气塞3,4个大馒头下去就别当自己是男的。
要是吃米饭,8两还不够塞牙缝的。最小最瘦的女生吃也是piece of cake.
albert88 发表评论于
数理化好的,基本上都在从事专业技术。基础。
厚黑学好的,基本上都是管理层或高官。上层。
历来如此。走遍全世界,都是如此。
可笑的是,俺们数理化好的,还老瞧不起那些厚黑学好的。可到头来,都不得不接受厚黑们的领导。
同学聚会,看来看去,混的很好的,都不是当年数理化很好的。。。

kingfish2010 发表评论于
很熟悉呀。 下乡第一年回城,俺们几个女孩子去了一家饭馆,一人买了一斤米饭,没菜,风卷残云般吃下去。
南方的风 发表评论于
八两饭吃下肚怕是要撑破肚皮了吧?我们读书时也只是二/三两的饭量,我们南方冰雪天都有白萝卜。
同情那个年代因家境穷为了生计搞些公家财物的苦命人,偷摸私家财物者确实可恨!
林笑云 发表评论于
看了老阎这么多文章段子,就觉得政治太肮脏了,就是三十六计,加厚黑学。谁最没底线,谁就赢。都是操纵人心权术的骗子。

戳穿了骗子,善良的曾经被骗的会感谢说真话的,但死硬派会反过来恨说真话的。有的是觉得没面子,有的是傻到家了。荒谬么?呵呵。
林笑云 发表评论于
这篇不如上一篇好玩,口水那段,也太恶了。

老阎,这些故事里,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那篇聪明漂亮的媳妇救了自己要被枪毙的丈夫那篇。精彩,曲折,可以拍电影了。
zhonghuaren 发表评论于
春暖花开,润兄也来勤耕了。贼一号还不算坏人,心理不扭曲,还记得一饭之恩。
您喜欢不喜欢吃日本品种的大米饭?加州有卖的。
比哭笑好 发表评论于
希望多多揭发毛贼东的罪恶。揭发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三大杀人魔王的罪恶,功莫大焉!
icegene 发表评论于
"市场心理就这样,有人买,大家都去抢;没人要,谁也不买。"

大家抢着买房就是这心理吧?
guitarmanzw 发表评论于
无话可说,没有读。
叹美国春天真美,哀中国乌烟瘴气。
义旗扫京华 发表评论于
“后记”画龙点睛呵。
info2008 发表评论于
最后一段的评论牵强了。
info2008 发表评论于
这碗米饭送的有水平。这贼1号也是识人之人。
五星 发表评论于
都是真事?补车内外胎,外胎几毛钱也记得?嘻嘻,你真的那样喊过卖萝卜?(肯定现编的)第一次看到有萝卜前加个“春”字的,有区别?
数字证 发表评论于
那时是穷。送礼送一罐猪油就是大礼了。
西门祝 发表评论于
舍得舍得,阎老舍一碗大米饭,得一感恩戴德之人。该人又是大能人村座之老父。阎老威武!!!阎老不出国,大官啊!叩头。。。
闲人Filiz 发表评论于
三篇都读了,津津有味!一如既往的好看!周末好!
ccn 发表评论于
憋了两礼拜等到您的大作,看了过瘾。为啥你们村这多牛人呢?
pumped 发表评论于
史笔如刀,扒开从来帝王皮
前尘似镜,照出自古百姓命

横批:楼主威武

又一联
窃国者诸侯,窃钩者诛,成大事者皆为贼
想不出下联,所以横批也只好留待高明了
天涯食客 发表评论于
老阎,很喜欢你的文章,好东西,谢了
南挥北秃 发表评论于
等着看老阎的时事评论呢,怎么又忆苦思甜了.羊肉煮萝卜胜过土豆烧牛肉,味道不错,周末愉快!
Beyondsea 发表评论于
数学零分,好像物理及其它自然学科也不及格唉,这种不该顺利毕业的出来混社会还能找到工作,那个年代那个就业环境不错哎。换现在你试试,死门子,除非是官二代,富二代。
不但混得起,还能挥斥方遒,指点江山,高峡出平湖,的确让天公抖三抖,直到现今土地爷爷还愤怒地颤抖。
etea 发表评论于
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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