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唐德刚论毛泽东(=)

Franklinyanger 是一位教师。喜爱文学,古典诗词,国学经典,事时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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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学家唐德刚论毛泽东(=)
      一个革命政党有它的革命任务要完成。任务完成了,

没有再生存的必要了,它会
自然的寿终正寝。反之,它如果违反历史规律,胡作非为,它也会被时代和人民所遗
弃,不能享其天年,自招横死。君不见二战前,西欧的纳粹党、褐衫党,和二战后东
欧的布党、劳动党、工人党等等不都是如此?
中国共产党也是个有机体。他如果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它自会寿终正寝。它如果
胡作非为,重蹈其故主席毛某的覆辙,那历史家就无法逆料了,这在历史学上便叫
做「偶然」,「偶然」是上帝也掌握不了的。因此今后中国历史的发展,是循常规
的「必然」道路前进;或是中途转折,发生了「偶然」的顿挫,将来历史家自然会
有更详细的交代,我们今日就不能越俎代庖 了。再重复一句,我们今日只能半途而
论之也。
可是今日的历史,却是将来历史的背景。吾人如能看清了今日历史的特性,那么对
历史转型的下一阶段,也未始不能略探端倪。这种预测,古史家和宗教家名之曰
「因果」。现代社会科学史家,则视为历史形成的造因(Historical C
ausation)。知其因,原可测其果,只是在因和果之间,要没有变数才好,
而变数也是历史发展之常规,任何向前发展的历史,皆无法完全避免之也。
余尝面告张学良将军曰:「您一时冲动,搞起了个『西安事变』;西安事变不但改写
了中国历史,也改写了世界历史。」呜呼,西安事变就是个历史学中的「偶然」,星
象学中的「变数」。举一可以反三也。在二十一世纪中,如半路杀出程咬金,搞出
另样的「西安事变」来,则一切自当别论矣。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这一转变的程序,大致始自「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
要历经两百年以上的艰苦岁月,始可粗告完成。换言之,时至二十世纪之末的今日,
我们已转了一百六十余年了。今后如不横生枝节,乱出纰漏,再过四五十年,至下一
世纪中叶,我们这一历史转型就可结束了。
我们可以约略地看出近代中国,从「帝制」转向「民治」地清楚的阶梯,和明显的
脉络。它前一段显然是两千年帝制的尾声,和回光返照;后一段则分明 是社会经济
变质(从农业经济转向工商业经济),独裁制随之滑坡,独裁者权力也随之递减,
极权政府更是亦步亦趋地,走向法治民主之必然的方向也。
今日之领袖似乎颇有点不甘心,还想试试来个自我核心化,回头向纪念堂学习一番。
老兄,这一着是屎棋,碰不得也。这种「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心理,原是阿Q公
时代之时势也。如今中国政治转型,已进入一个法制民主的新阶段,您如果还要回
头向和尚学习,也去试摸一下,可能就要挨「性骚扰」的官司,而吃不了兜着走也。
明乎此一宏观历史的大潮流,我们就不难看出,大陆上今日当权的人民政府的特性
之所在了。谨条列四项如下:
一、它是「转型期」(历史三峡)中,最后一个有阶段性的政权;
二、它具有中间性:前有帝王专制的遗传,后有民主政治的远景;
三、极权政府和独裁领袖的权力递减,从绝对权威,递减至依法治国;
四、它具有其千载难逢的机 运,来结束这场转型运动而驶出历史三峡。
以上所述,当然只是今后中国历史发展之常规(natural course);
四十年时光,白驹过隙,一瞬即逝,或不致横生枝节,乱出纰漏,则阿弥陀佛矣。
反之,则今后国运、族运如何,就不知伊于胡底了。
从华国锋的「凡是派」,邓小平的「开放派」、「两制派」,再到江、朱、胡,温
的「两制派」、「走资派」,让苦难的人民大喘一口气,虽不免也有过坦克上街,
杀人不眨眼的恶劣嘴脸(这原是个极权遗传下,绝无必要的败笔),但是大体说来,
还是相对的国泰民安,颇具升平气象。也自成一个完整的、起死回生的、值得读史
者歌颂的第二个阶段。
 
请先谈谈,由毛氏当国,为帝王专制,做回光返照的,这个第一个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便是毛泽东一人当国。在毛氏一人当国的二十八年中,全国疆土远
大于欧洲和美国,中国的人口也从六亿增至八亿。他一人统治了这样的一个大国至
二十八年之久,竟荒唐到全国只有两部法律:一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另
一部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宪法在毛氏时代,只是一张废纸。其中一条
也没有真正实行过。连那位依宪法选出的「国家主席」刘少奇,最后竟然被红卫兵
抓走,失踪了事。一部宪法连个国家主席的性命,也保护不了,其为废纸可知矣。

一国无片纸之法,如何加以治理呢?笔者初次回国,还是四人帮当权时期,我曾很
诚恳地向接待我的干部们请教,他们也很得意的说:「我们虽然没有法律,我们的
党,自有政策。我们用政策代替法律。」可是政策又是如何制定的呢?现在我们研
究国史的和党史的都知道,中国共产党长征以前的政策,原是「共产国际」制定的。
长征结束,直至解放前后(大致是从一九三五─一九五六),则是党的中央政治局,
集思广益,集体制定的。到一九五七年反右以后,渐渐的,则是由毛泽东一手炮制
了。到毛氏生命最后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九六六─一九七六),则毛的片
语只字,都是法律。由于毛氏年高,言语不清,还要透过一位一脚踢的娘姨张玉凤
女士的独家传译,才能传达于中央政治局,再布达于全国。
再者,在毛氏独裁初期,他所强加于全国的个人意志,还可叫做政策。渐渐地就变
成荒淫暴君的意气用事了。到他最后的十年,那简直是语无伦次的胡作非为了。对
这种胡作非为,毛未始不自知。所以他在文革后期,告诉他的美国朋友斯诺(Ed
gar Snow,一九?五─一九七二)时,也苦笑地承认他自己是「和尚打伞」。
不意斯诺这个「中国通」,居然不懂这句中国歇后语,回美国之后竟大做其独家报
导,说毛氏自述是个带着伞旅行的「孤独的和尚」;一时欧美「中国通」和媒体,
都为之大惊失色,大家对这个「孤独的和尚」,所做的不同的评估,也一时俱来,
把我辈流落海外的老华裔,弄得啼笑皆非。
因此毛泽东这个「孤独的和尚」,一人治国的政治模式,不特是中华五千年史所未
有,近代世界史上(除非拉两洲中少数原始部落国家之外),也是闻所未闻的。
  
总之,形势比人强。毛泽东这位小学国文教员出身的农村知识分子,和农民起义的
领袖,本质上他是和陈胜、吴广、刘邦、刘秀、黄巢、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等
英雄好汉们是同一种动物,只是时代不同,在思想行为上,略加点时代色彩罢了。
他们的心理状态,都永远脱离不了中国式的「做皇帝」,那套老底子,和以农业经
济为基础的那个老社会。如今皇帝是不能再做了,但是从传统的「帝王专制」,转
向现代化的「民主法治」这项必然演变,他老人家就无此视野了。至于现
代政治家所应具备的,有关民主法治的一般常识和基本概念,例如「人权」、「法
理」这些观念,在他脑海里也是连影子也没有的。毛对现代人权的认识,实在是连
「权力」、「权利」都搞不清楚。遑论其它呢?毛氏对法律的认识,也停滞在两千
年前传统法家的层次。他所知道的法律,只是惩人之法的“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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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靠卖嘴皮子的人评价一个改变了中国和世界的人,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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