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斯坦福:未见伊人,轻许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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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看到一篇文章,狼溪笔谈姐姐的《外遇斯坦福》,写去斯坦福参观的经历,作为全美最棒的校园之一,去斯坦福参观,写游记的人很多,但是如她写得这么好,如此打动我的心,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说对我倾盖如故,我对她也是一见钟情啊。第一次看她的文章,看到“外遇”两个字,对“美女”钟情什么的,还以为是男人,笑叹自己的狭隘了,原来女人也有权利对另一个女人钟情啊~~~ 摘录一些她的美文:

我的视线可延着仿佛比白宫前的道路还长的车道接触到尽头美丽的红顶教堂,还有它背后葱郁的山脉和加州蓝得醉人的天。虽然我并不熟悉斯坦福的历史,却已对它一见钟情。

我象飞蛾扑火般爱上了斯坦福,我急切地想知道是谁建造了斯坦福,是谁给了她美丽的外表,又是谁赋予她高贵的灵魂?

米色的墙桓,红色的瓦顶,蓝天晴阳下摇曳的绿色棕榈,斯坦福给我的感觉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也许这才是爱情的本来面目,惊艳之下的一见钟情,无需理由。

漫长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凡事不能只看表面,要触及灵魂。就像我当初选择斯坦福,完全是为了它的显赫家世。我忽然有了一种唐突佳人的感觉,自觉俗不可耐。

 
一百多年的时光使斯坦福由一个美丽的少女成长为一个雍容华贵的少妇,不仅有美丽的外表,还拥有智慧的内涵。更为可贵的是她永不满足的激情,正如斯坦福夫人在一百年前所说的:“别害怕超越旧的思想和行为模式,大胆追求通向未来的新道路。”感觉这话像自己说的。^_^ 我也经常对孩子们,对比我小的男孩说这句话。


未见伊人就轻许痴情,可以想象我的迫不及待。

 
最爱动心的是这一句。像我对爱情的感觉,对事业和人生的感觉,对哥哥的感觉吧。

 我喜欢这个学校,钟情于它的历史,它的美丽壮阔的校园,小说中写它的故事,塑造斯坦福的男孩,也许是心想事成吧,跟皮革马利翁雕刻美女似的,痴心感动上帝令它复活,也赐给我一个现实版的斯坦福男孩。我称赞他和他的伙伴,是农场上的一群野马。^_^

  当然,也许他对我的感觉,也许是一样滴,未见真人轻许痴心,热情莽撞地爱着大洋彼岸的人。

 真爱必是一见钟情。我第一眼看到哥哥时,曾经在百度博客上,发很多斯坦福的介绍,他本已经毕业多年了,看过我发斯坦福的简介,顿时勾起大学时代的美好回忆,说要带我去看他的母校。也许我去美国的第一站,就是斯坦福大学吧。很期待我的斯坦福之行。我相信,我对它和他未见面已倾心,见面必然是一见钟情。^_^


作者最后写道——也正是这种激情驱使我来到这里,假如说我在这之前还有一丝动摇和疑问的话,现在我已下定决心与斯坦福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外遇,尽管结果也许是发现我永远也配不上她。嗨,何必这么谦虚呢,爱是每个人的权力,没有什么配不配的。


外遇这个词用得好,第一眼吸引我去看,还以为是写爱情故事,^_^  让我想起麦兜姐的文章,她很喜欢独自旅行,人又漂亮又可爱,总被追问有无“艳遇”,她说出门见到的风景,那些各式各样的旅伴,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态度的人,就是她的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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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lee76 发表评论于
回复狼溪笔谈的评论:
非常期待。^_^
狼溪笔谈 发表评论于
鸟之啼鸣,求乎友声。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敬请期待外遇斯坦福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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