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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写到“孝道的伦理基础:生命成为债务”,堪称一语中的。
父母选择生孩子的权利,就有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问题。
孩子被出生被养育,没有选择权利,对父母的义务没有依据。
养孩子是生孩子的后果,不是养父母的前因。
孩子对父母的爱戴,感恩,孝敬和赡养,属道德范畴。
生命都是平等的,一个生命不是另一个生命的债务,父母和孩子没有天生的谁欠谁。
父母生养孩子以求保障自己的将来,就成了对孩子的一种挟持和占有。
真正父母的爱最是无私,不求回报。养儿防老其实是父母的私心,是对新生命的不平等。
(“如果父母养儿是为了防老,就不要再提父爱母爱的伟大” -- 《天道》里的一句话)
老人问题,和教育、医疗、治安等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是整个国家的责任,这才是法律应该涵盖的。
孝道受道德约束,可予以教育、引导和督促,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界线,不应由法律硬性规定、强加制约、甚至荒谬定罪。 (虐待老人,触犯刑法,则另当别论)
道德上升到法律是对道德的绑架,法律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