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从装束上可以区分“婆子”、“圈子”或“好女孩儿”。大致说来,“好女孩儿”的服装多为商店出售,衣肥裤短、鞋不跟脚,两条辫子一幅浏海(时称“屁帘”),没有“标志性”;“圈子”则头发梳成“小刷子”,中式上衣和裤子贴身地显出线条。偶去江浙的北京男孩儿会吃惊:怎么满街都是“圈子”?“婆子”则与“顽主”同一系列:军装为主,因为她们的前身也是“老兵儿”。诚然,三类服装时或“混搭”,“槛外人”不易分辨。到了冬天,特征就突出了,你若看见前面款款而行的“小蜜”,上身“国绿”下着“藏蓝”,左肩右斜军用挎包,戴着长逾一米、颜色鲜艳的羊毛围巾,就非“婆子”莫属了。
“婆子”中,不乏将门虎女、高干千金,在红卫兵遗风未泯的那几年,举止行为比较大气。其与“顽主”厮混,不以钱财为目的。更像是填充退出历史舞台的空虚,消极表达对现实不满。而直接来自“老兵儿”的“顽主”,则“简单粗暴军阀残余”,泡妞不靠献殷勤,而以不羁的言行吸引异性。在尚武的氛围中,为“呛婆子”而“茬架”的事时有所闻。被争夺的“婆子”绝不会像电视剧那样,奋不顾身地扑向比较弱小的男友,大叫“别打了!别打了!”而是安静地等在一旁,等着决出胜利者。
某人“会婆子”,时常由一帮“顽主”陪同,去见一个女孩儿。到了地方,男孩子旁若无人地继续打打闹闹、斗贫嘴,把那女孩儿晾在一边。女孩子则乖乖地、崇拜地欣赏他们的无聊。 “顽主”的数量无数倍于“婆子”,难得近距离接触女孩儿,男孩子不免兴奋莫名,乱语胡言。偶有单独约会,女孩子会从小军挎里掏出苹果、巧克力、牡丹烟等给那男孩儿,以示温柔体贴。出去吃饭,大半也是女方买单。一则,男孩子的一点零花钱仅够抽烟;再则,女孩子自尊的心理与今天相反,需以节俭下来的区区之数表示“我等与吃男人的‘圈子’不同”。部分少女甚至把这个计较坚持到风气丕变的文革晚期:某大家女,年逾及笄待字闺中,有人给她介绍对象,约在饭店见面。她的条件是:第一顿饭得我请。
那时所谓的“门第”,基本只是概念。文革初期,当官的几乎全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供炫耀;后来虽然有所“拼爹”,也不在经济层面。个人身份更加不值一提,男女一律,不是远在兵团、插队,就是工厂的学徒。国家分配使然,与个人能力无关,所以没人在乎彼此的处境。大院子弟交往的基础是相似的兴趣爱好。
少男少女,耳鬓厮磨,能不偷吃禁果?“出事”也是难免的。犯了“天条”,是放回家还是送“强劳”,得看各位家长的道行。文革中,北京发生过陈少敏坐着“红旗”(部长级高级轿车)到市局要人的事件,鼓舞了多少高干子弟。陈少敏也者,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八届中央委员。八届十二中全会表决“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时,她是唯一没有举手的人。豪杰之举只是特例。其他人家的孩子出事,会用各种关系疏通,减刑、脱罪。没有法的地方理大。理的好处是反正都通、富有弹性。于是,“不能因孩子的问题影响父母的工作”、“给机会、留出路”等说辞可以任选。警察觉悟也不低,孩子进来先问出身。凡是父母到了司局级或者在什么要害部门上班的,不待“打招呼”,他们自会“酌情处理”。最省事的如送到家长所在单位的“干校”,在劳动中反省教育等。我就颇曾得见,女知青、小工人都有。“收容”他们,是“五七干校”起过的唯一正面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