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王旭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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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王旭光职务


强烈呼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实践群众路线,忠实履行自己职权
——强烈呼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王旭光职务

鉴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王旭光在审判薄熙来一案中,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完全拒绝听取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合理意见,对依法应予排除的非法证据 顽固坚持不予排除等滥用职权的行为,致使薄熙来一案的判决严重枉法。这不仅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肆意践踏了社会主义法治,彻底背离了依法治国的战 略方针,完全干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的战略部署,造成了人民群众中严重的思想混乱,而且在国际上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本案被告人曾经在审前会议中就提出对在中纪委审查和侦查阶段迫于压力违心写下的自书材料,要求排除;但是,作为该案审判长的王旭光当时就决定不予排除;在 该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又十多次、辩护人也一再要求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可是在判决书中依然没有排除,致使该案以被告人自书为主要证据的判决错误极其严 重,也引起国际社会对于我国整个法治的诋毁和嘲笑。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读者投票(截止 2013年10月18日8:15)统计:
薄熙来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对此你有何看法?(2013年09月22日开始投票)
充分展示中国政府反贪反腐的决心         10% (22418)  
刑期偏重,有些意外                     48% (103851)  
刑期适当,有关指控证据确凿              5% (9948)  
薄熙来应该会提出上诉                   38% (81799)  
投票总数: 218016  
也就是说21万读者只有5% (9948)的人认可该判决,86%人不认可该判决!

从附录部分媒体的评论中,在国内外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见一斑。

目前全党正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济南市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该按照中央的部署,不辜负济南市人民群众的热 烈期盼,切实实践群众路线,正确履行人大职权,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心声,自觉维护我国法治,尽快依法罢免王旭光的职务,把其错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济南市和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都在看着你们!

呼吁人签名:
国防科工委            恽仁祥
北京市委党校          王子恺
老红军后代            苏铁山
北京大学              巩献田
北京市                刘  军
北京市                景埃埃
北京教育学院          李树泉
自由作家              王希哲

附录:
1、英国《泰晤士报》8月29日发表专栏作家戴维·阿罗诺维奇撰写的评论指出:“对薄的审判一团糟,审判结果也将没人相信。”“中国目前的体制下,不可能实现正义。”

2、薄案“在精心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尚有诸多不合逻辑之处,难以服众,如以薄受贿2000万元这个在中共体制内官员并不为奇的数额,与谷开来案中杀害海伍德的理由有逻辑上的矛盾之处。”(2013.7.27《德国之声》)   

3、法国房子的事,根本与薄熙来没有关系,更谈不上谷开来的资产,因为这个房子在姜丰名下,从法律上讲,这个房子合法人是姜丰,谷没有实质性拥有房子,也就是说即使说是谷的都不能成立。(2013.8.22美国《多维评论》)    
       
4、谷开来在薄案中不具备充当入罪薄熙来的证人资格。纵观各国刑事诉讼法,合法配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不具备对配偶被告作伤害性指证的权利能力。(2013.9.23《华岳论坛》转美国著名律师的评论) 
          
5、中共审薄,是抓小放大,判决却是以轻判重。薄熙来的罪人人都清楚,不是在于起诉书上的那一点贪污受贿,更不是他的政治路线,而是政治上的权斗,他不过是一个权斗落败者而已。(2013.9.25美国《博讯网》)

6、对薄熙来的判处不仅是以中国法律的形式判决,也是中共最高领导人以及薄熙来梦寐以求地想跻身的政治局常委会对他的判决,因为他打破了89六四以来,中国当局统治的共识与平衡,(2013.9.24法国《世界报》)

7、在薄案庭审公布的证据中,似乎看不到,若在台湾,要定薄熙来的罪很难。(2013.8.26台湾《中央日报》)

8、法庭似乎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来指控薄熙来,这就给共产党出了一个难题:无罪释放吧,等于放虎归山;证据不足就重判吧,那就等于说中国不是法治国家。(2013.9.23新加坡《联合早报》)

9、对薄熙来的处理,先是以“文革遗毒”和“路线斗争”为由,接着是罗列6宗罪公布于世,而最后则以贪腐和滥用职权定罪,显现出当局在处理薄熙来问题上缺乏应有的严肃性和原则性。(2013.9.24美国《华岳论坛》)

10、薄熙来曾在庭上自爆,中纪委调查期间,他受到数百次审问,曾晕倒27次。而他之所以会向调查人员自书认罪,是因为当局要胁他,若不认罪,妻子谷开来会被判死刑,他刚刚从哈佛大学毕业的儿子薄瓜瓜则会被遣送回国。(2013.9.25美国《博讯网》)

11、“滥用职权罪”就很难定罪,并且这起杀人案件有许多疑点没有向社会公布。特别是薄熙来自辩讲的对王立军叛逃的处理是得到上级6点指示的。如果是事 实,那就不是滥用职权,也定不上什么罪。如果凡是下级叛逃都要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那要追究的政治局成员那就多了。如许家屯、俞强声的叛逃,又谁来负责? (2013.9.26美国《华岳论坛》)

12、薄熙来虽然是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罪名受到起诉和审判,但世界媒体和中国公众普遍认为,薄熙来被起诉并不是因为他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而是因为他在中共内部政治斗争中败北。(2013.9.23法国《费加罗报》)

13、薄熙来之案出现了举世罕见的问题:一是所有指控没有物证,全是口供;二是主要口供前后不一,相互矛盾;三是所有证人全有污点;四是主要证人全部在 押;五是贪污指证全是孤证;六是所有孤证全由谷开来旁证;七是所有谷开来出证全是书证和视频;八是谷开来是精神病人。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老婆的旁证,所有 对薄熙来的指控都不能成立!正因为如此,为防万一老婆翻供,也就只好不让老婆出庭了。(2013.9.29美国《博讯网》)

14、新浪网搞了一个“人民陪审员投票”活动,结果,认为薄有罪该判刑的不到8%,认为薄应无罪释放的近82%。(2013.9.23《新浪网》)

15、网友 denver2013说:颠覆性错误,无非是指前苏联和东欧,但那是党的问题,不是国家的问题,国家不存在颠覆性错误。还有网友说,审判薄熙来算个颠覆性的案子,不知道这算不算个错误。

16、高岩9月27日的文章写道:济南中院法庭判决最终折射出此次法庭审判、从一开始就有明确、不受干扰的既定原则和路径,以及某种既定意志在主导,因此得以排斥了外部对诉讼的可能影响和干扰。这种具有内在轨迹和逻辑的审判形式排斥了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的努力、包括薄熙来在法庭上为自己的辩护都被排 除;而公诉人的所有指控和其安排的证据基本全部都被采纳;仅点缀性地不采取某些证据,因此此次济南审判不算是真正的控辩双方合理法庭对抗;薄熙来案件中法 庭对控诉双方不同意见的采纳标准、以及最终判决的依据和理由,都使薄熙来案件审判依然变成了一次深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审判——你辩你的、我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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